祈福有正道,見義應作為—領悟《論語》之三十八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孔子說,不是自己的祖先而去祭祀(並求福廕),這是諂媚。看到應該挺身而出的事情,卻無所作為,這是怯懦。

這裡的“鬼”,指的是已亡故的祖先。“義”當作“宜”,也就是適宜或應做的事情來理解。

孔子這段話是說,不是自己的祖先,你去祭祀是不應當的。這是透過諂媚來求得福報,是錯誤的,因為我們祭祀祖先是為了報答歷代先祖的恩德,你在誠心祭祀時自然會想起歷代先祖篳路藍縷,積德行善,艱苦奮鬥的歷程,更深刻理解他們傳下的好家風,並珍惜他們遺留的物質財富。這些是家族血脈得以延續,事業得以發展的根基,想到這些心裡自會生出神聖的感情,並從中受到鼓勵和激勵,決心去繼承和發揚光大。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對自己祖先的祭祀和追思是有福報的。

但是你如果為了功利性目的,去祭祀別人的祖先,不僅違背禮制,也與我們現在人的倫理觀念不相符。人家的祖先有自己的子孫,不需要外人祭祀,他也不會福佑你。所以,用這種諂媚的方式求福是值得鄙視的。類似的行為包括無原則的崇洋媚外,生活中的勢利眼等等。

“見義不為,無勇也”,這是批評應該做的事情也不做,包括不能見義勇為、仗義執言和熱心助人等等。

有人覺得這兩句話放在一起不合適,其實放一起講是有道理的。這兩件事,一個是不該做的去做了,另一件事是該做而不做。這都是錯誤的,做正確的事,首先要把該做和不該做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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