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一文看懂UFC選手的PPV分成怎麼計算!“嘴炮”合同有特例
對於參加數字賽頭條主賽和聯合主賽的選手來說,出場費和獲勝獎金固然重要,但是PPV分成和門票分成才是收入的大頭。
以最近三次UFC數字賽的PPV銷量來看,UFC 261賣出70萬份,UFC 262賣出30萬份,UFC 263賣出60萬份。選手從PPV分成中拿到的錢比出場費還要多!
那PPV分成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呢?選手的分成怎麼計算呢?筆者在查閱了2020年制定UFC反壟斷法的訴訟檔案中找到了答案,這份檔案是一位原告方證人Hal J。 Singer提供的。因為是上法庭的檔案,所以權威性不容置疑。
Hal J。 Singer在檔案裡指出,UFC的PPV銷售量在20萬份以下,選手是拿固定數額的獎金。在20萬-40萬之間,每份給選手1美元提成。在40-60萬之間,每份給選手2美元提成。60萬以上部分,每份給選手2。5美元提成。
需要特別指出,這只是通常分成比例,並不適用於每一位選手。
此外,也不是每位參加數字賽頭條主賽的選手都能獲得PPV分成,比如參加UFC 193的霍利-霍爾姆就沒有PPV分成,而她的對手衛冕冠軍“女王”隆達-羅西是有的。
那場比賽據稱賣出了110萬份PPV,獲勝的霍爾姆的收入僅為33萬美元(出場費10萬,獲勝獎金10萬,賽後花紅10萬,廠商贊助3萬),而輸掉比賽的“女王”羅西則獲得了至少150萬美元的PPV分成。
在UFC 202的比賽中,“嘴炮”康納的出場費是300萬美元,而那場比賽的PPV銷量是165萬份,據統計“嘴炮”拿到了最少310萬美元的分成。
又比如UFC 229,“嘴炮”康納大戰“小鷹”卡比布的比賽賣出了240萬份PPV,那場比賽“嘴炮”的出場費是300萬美元,“小鷹”的出場費是200萬美元。賽後“嘴炮”稱自己的收入在5000萬美元左右,顯然這也不符合普通的PPV分成資料。
除了“嘴炮”誇大其詞的可能性之外,他在成為MMA第一人之後議價能力提高,讓自己簽了高PPV分成合同也是可能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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