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這些地區的個人獨資企業仍然可以核定徵收

很多企業都說自己進項成本不足,首先我們來分析企業進項成本不足的原因:最常見的就是企業上下游供應商為小規模商戶或者說散戶,他們都不會給企業開票,那麼企業實際發生了業務就沒有票據來源。所以企業在挑選供應商的時候可選一些能夠開具票據的供應商。

企業管理內部也是存在問題的,管理人員或者財務還沒有意識到真實業務一定去的

發票

的概念,不會主動地去索要發票。還有部分企業因為行業的原因,本身就沒有什麼進項及成本的來源,比如一些現代服務業,這類企業基本上是人工成本佔大頭,其他成本就較少了。還有一方面是企業自己主動地不要發票,不要發票的話供應商就會算便宜一些,很多企業老闆為了貪這個便宜都不要票,對於自己的下游也會不開票。

還有像一些公司屬於高利潤行業,本身成本不高,基本上都是利潤,沒有足夠的成本票沒有票進來,公司為了減少自身壓力,就想盡辦法去找票,一個操作不當,稅負高到離譜不說,還很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核定徵收政策可以減輕缺少成本票導致公司所得稅壓力大的情況,現在河南、重慶等稅優園區內成立小規模的個人獨資企業,享受當地的核定徵收政策,個人獨資企業依法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直接以收入為利潤進行核定,不看成本費用是多少。

2021年這些地區的個人獨資企業仍然可以核定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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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家建築設計的個人獨資企業在2020年取得收入400萬,該企業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個人經營所得稅核定10%應稅所得率,那麼他需要繳納的稅金為:

增值稅:400/1。01*1%=3。96(萬元)

個人經營所得稅:400/1。01*10%*30%-4。05=7。83(萬元)

附加稅:3。96*6%=0。24(萬元)

稅金合計:3。96+7。83+0。24=12。03(萬元)

綜合稅率:12。03/400=3%

並且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者在提取利潤也不需要再繳納20%個稅分紅了,直接以利潤分配的方式公轉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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