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哪些細思恐極的事件?

作者:我方團隊張嶔

說起這類乍一看不足為奇,細一想就直冒冷汗“細思恐極事件”,首先值得說說的,就是“明末首輔陳演的家產”。

凡是瞭解明末亡國活劇的朋友,都對這位“陳演首輔”不陌生。作為崇禎皇帝上吊前的不二寵臣,陳演常年擅長逢迎拍馬,多次把崇禎帝哄得舒舒服服,還順利打造了自己的“清官”人設。待到崇禎帝上吊後,他又上演了滑稽一幕:起初想跑,卻因家產太多來不及拉走,乾脆掏了四萬兩白銀行賄農民軍,卻一下撞刀口上,被農民軍明火執仗抄了家,埋家裡地窖中的銀子全給起了出來,最後又被李自成拉出來砍頭,算是活活“作死”。

但透過陳演這“作死”的全過程,有個景象卻叫人倒吸一口冷氣:他哪來這麼多錢。

要知道,明朝常被“當代專家”吐槽的一大毛病,就是“官員工資低”,以明朝的工資標準,單是陳演起初行賄農民軍的四萬兩白銀,他只靠“死工資”不吃不喝攢一輩子也攢不出來。更何況,明末給後人的主要印象就是“窮”,特別是崇禎在位的十七年,災荒席捲大江南北,國庫空空如也。且不說的餓殍遍野西北地區,大臣劉宗周路過傳說中富庶的江浙大地時,就親眼看到當地“民窮至今日甚”,場面慘不忍睹。

更不用說理論上“富有四海”的崇禎帝朱由檢,上吊時穿著打補丁的衣服,皇宮裡僅剩的二十萬兩白銀,也被小太監們鬧哄哄分光。可以說,就是活活窮死的。

但陳演這巨量的財富,放在“窮死”的晚明,也是絲毫不奇怪。動亂四起的晚明,同樣也是古代中國一段商品經濟空前繁榮期。發達的商品經濟,帶來了大量白銀湧入。以當代許多學者估算,明朝最後四十年裡,僅從日本一地,就有兩億兩白銀湧入中國。這還只能算“小頭”。從美洲等地湧入中國的白銀,數額更為巨大。甚至有西方學者調侃說“中國皇帝能夠用從秘魯運來的銀條建一座宮殿”。說崇禎活活窮死?他們肯定不信!

可這巨量的財富,其實和大部分老百姓沒什麼關係,卻被包括陳演在內的官僚、士紳、勳貴、太監等權力階層敲金分肥。於是困難的明末,就形成兩個極端,一邊是餓到吃觀音土的百姓,一邊是財富成山的“精英”。早在崇禎年間時,官員曾應遴就嘆息“今之紳富皆衣租食稅,安座而吸百姓之髓者”。武生員李更揭露說,不說別人,就說那些以“安貧樂道”示人的“清流”,也是“大者家產千百萬,中者百十萬。”

甚至就是在劉宗周眼中,老百姓已到“民窮至今日甚”的江南地區,明末時卻有著“江南多富家”的另一面:秦淮河上燈火通明,“東林復社精英”們往來其間,沿河的妓院“家家夫婿是東林”。當地的各大名門,如蘇州的錢家“每年收租九十七萬”。還有吳興的董家、嘉興的項家等“名門”,家產都在百萬兩以上。他們的住宅“擬於宮殿”,日常“收健壯為奴”“喜鬥殺”“收債急於納稅”,壟斷了大量財富。

而陳演的那點錢,放在這群“特權階層”裡,其實也就是個正常水平。但這麼一大群壟斷財富的“有錢人”,卻對晚明的國難置若罔聞,就只捂著自己的錢不撒手。結果就是:李自成佔領西安後,就從西安一地拿走“不下千百萬”的財富。佔領北京後,又一口氣抄走了七千萬兩白銀。要知道,當年金人佔領北宋都城汴京後,把全汴京城翻箱倒櫃,才搜刮了四百萬兩白銀。換李自成這邊,包括陳演在內的“有錢人”,全給他大補血了。

而喜提“大補血”的,當然不止李自成,比如後來清軍南下,曾在明朝崇禎年間官至兩廣總督的丁魁楚,先對南明抗清武裝一毛不拔,然後把自家二百五十多萬兩白銀裝了三十艘大船,帶著全家顛顛跑去投靠清軍。沒想到清軍笑嘻嘻收了錢後,一抹臉就把丁家全家五花大綁,當著丁魁楚的面殺了個精光,然後再把丁魁楚腦袋砍下。這“補血”,命都補沒了。

明末清初山河變色的歲月裡,多少隻知斂財卻毫不負責“有錢人”,就這樣扮演了“補血”的角色,也見證了“社會財富分配失衡”的深深教訓。

而與這類似“細思恐極”的典故,則是清朝道光年間,一樁看上去“不太大”的案件:“邱姓百姓蒙冤案”。

這個案子本身,其實真不復雜:廣東省一個蕭姓犯人,因為房價爭執殺死了兩名邱姓百姓。可如此事實清楚的案件,接下來竟進入到了冗長的訴訟過程裡:從嘉慶二十二年到道光十四年,這十七年裡府、道、布政司、按察司、巡撫、總督等各級衙門,對案件進行了前後一百七十七次審理,竟遲遲拿不出個結果。以至於兇犯長期逍遙法外……

如此雷景象,電影都不敢這麼編,卻是發生在那時大清朝的日常:雖然我們常說“清政府腐敗無能”,但比起“腐敗”來,清政府的“無能”也十分觸目驚心:單是鴉片戰爭前,清政府各級衙門重疊龐雜,一級級辦事效率極低,簡單一樁案子,拖個曠日持久是常事。比如道光十三年的四川“梁貴案”,明明嘉慶三年就已審理清楚確認無罪,隨後卻被關押三十五年,直到道光十三年才獲釋……

類似景象,在那時的大清朝,其實屢見不鮮:比如在嘉慶年間,福建巡撫衙門某一年未辦的積案,竟然就有三千多件。嘉慶十三年浙江按察司一年的積案,竟然就有六千零八起。甚至因為案件拖延而受到牽連的人證旁證,僅在《清實錄》裡,竟就有五萬多人。至於“絞斬錯判之案”,即錯殺的無辜,那更是“各省屢有”——想要大清官員辦點正事,認真抽出時間做事,真是難!

為何這麼難?除了清王朝深入骨髓的腐敗外,更因病入膏肓的“懶風”。早在乾隆年間時,“一級級騙”就成了清朝官場的“時尚”。以大臣洪亮吉的話說“州縣以蒙道府,道府以蒙督撫,督撫以蒙皇上”。既然可以“蒙”,當然也就可以磨洋工。

比如同樣是道光年間,在著名的“林則徐禁菸”前,道光皇帝也曾重拳出擊,在全國範圍內查禁鴉片,結果各省的“封疆大吏”都是如何迴應呢?在當時鴉片“種植林立”的河南,河南巡撫就言之鑿鑿,說當地“民風淳樸,並無種賣”。廣西巡撫也是大言不慚,明明治下煙館林立,卻敢說“無種煙熬煙販賣之事”。這麼大的事兒,都敢海吹。

如此一幕,也正如道光皇帝的嘆息:唯一詐字,是臣工之護身符——在大清當好官,就得會糊弄。

既然道光皇帝都沒轍,大清的官員,自然是撒歡了糊弄。關乎老百姓一輩子的案子,拖個幾年幾十年都是常事,只要自家官位穩當,又哪管百姓死活?於是“無能”的清王朝,哪怕在兩次鴉片戰爭期間,其行動的低效也令人髮指,終於以恥辱的戰敗,揭開了落後捱打的近代史序幕。

說起晚清的落後,比起那至今被津津樂道的“腐敗”“閉關鎖國”來,“懶政誤國”的教訓,單是看史料裡的幾筆冰冷記錄,以及記錄背後的民生苦難,就有多少細思極恐,以及“恐”後的警鐘長鳴。

參考資料:《崇禎亡國史》《明末農民戰爭史》《明朝真史》《清朝嘉慶、道光時期政治危機研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