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女人不能有這“三種行為”,非常掉價,特別是第三種

文|仙仙

01。

作家張愛玲曾說過:愛到深處是卑微,然而依然要愛。可結果是什麼呢,就是在痛苦的輪迴中不斷沉淪,最終一無所有。

所以張愛玲從來就不是一個女人的好例子,而現代歌手范曉萱和男友相愛幾十年,一直抱著不婚主義者,也不會想要孩子,卻被普羅大眾各種謾罵,例如“沒責任”等詞彙,然而范曉萱對此卻一笑而過,她說:“我只不過想為我自己活而已。”

一個為了男人的愛而卑微,雖然受到了世人的追捧,但是卻犧牲了自己;一個不畏懼世人的陽光,雖然被謾罵,但是一生自由自在自尊自愛。

這讓我想起了叔本華的一句名言:“人類最大的弱點,就是太過在意他人的目光。”反過來說就是過於輕視自己,這種行為真的太掉價。

席慕容在散文《獨白》中說:“在一回首間,才忽然發現,原來,我的一生種種努力,不過只是為了周遭的人都對我滿意而已。為了要博得他人的稱讚與微笑,我戰戰兢兢地將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走到中途,才忽然發現,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和一條不能回頭的路。”

這樣的一生,這樣的思想,這樣的行為,才是悲哀女人痛苦一生的根源。

02。

前不久同時張麗被男友甩了,整個人幾乎崩潰,因為整整7年的愛戀,貫穿了她的整個20多歲的美麗年華,她對這段感情抱有極大的熱情和希望,但是最終結果只換回來一句:“跟你在一起,我覺得好累,你放過我吧。”然而就是再不回頭。

說實在張麗被男友拋棄我一點都不意外,雖然知道的不多,但是張麗因為愛男友,所以始終要知道男友全部的行蹤,無時無刻都需要男友的陪伴。

甚至有一次加班,我看到張麗給她男友打電話,對方沒接,她就一直連打了36個電話,簡訊一條一條發個不停。

雖然不知道對方為什麼沒接,但是如此“偏執狂”的樣子,甚至令我都汗顏。

張弘說過:“男人像沙子,抓得越緊流失的就越快。”所以張麗如此的行為,我只能說分手是在情理之中的。

還有好友周蜜,和丈夫結婚後,對丈夫掏心掏肺的好,甚至愛屋及烏都開始無條件支援婆家,經常拿孃家的東西給婆家用。

甚至連結婚15萬的彩禮都從自己媽媽那裡用個別的理由都拿出來,然後給婆家裝修房子用。

也許她是真的希望自己付出能得到丈夫和婆婆的認同,但是結果丈夫出軌,一次原諒後依然又出軌,而丈夫提出離婚的時候沒有絲毫猶豫,而婆婆更是站在兒子一邊,曾經的掏心掏肺最終只會被無情對待。

愛別人沒錯,但是首先要愛自己,只有自己珍惜自己,愛自己之後才會被別人愛,否則連你自己都不愛自己,憑什麼指望別人愛你呢。

03。

作家趙格羽對女人最掉價的行為,總結出了“三點”,我覺得非常有道理:

第一,男人不接電話,你就一直打打到他借了為止,男人不回信息了,或者態度比較冷淡了,你就一直逃心掏肺的長篇大論給他講各種道理;第二,受到了傷害無底線地去原諒,換來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傷害。第三,無條件地對男人好,到最後呢?人財兩空。

而對女人來說,特別是要注意第三點,“無條件”以及“財空”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無條件”意味著這個女人只有一個戀愛腦,被傷害拋棄是遲早的事,男人也很容易厭倦這樣的女人,每一種愛都是需要條件的,也就是圖對方啥,也許是人好,也許是有錢,也許是有發展等等。

最怕的就是啥也不圖對方的女人,自我掉價甚至不值得別人憐惜。

“財”是一個女人安全感重要的來源,亦舒說過:“一個女人只有經濟獨立,才有資格去談理想,談平等,談尊重。”

誠然如果沒有錢,那麼做任何事都會捉襟見肘,這並非要女人要“認錢不認人”,而是讓女人一定要有自己應急的錢,而不是全部都拿給所愛之人,很多事情上,只有錢放在了自己兜裡,才能有話語權,甚至是獲得愛。

04。

有人說愛情就像酒,喝一次醉一次,喝醉了醒了又後悔,想著下次再也不喝醉,然而有下次還會醉。

愛情更像鬼,聽說的人多,碰到的人少。

因此,愛人先愛己,絕不做掉價的女人,一生活得自由自在,別為了愛或者男人而卑微,因為越卑微的愛,輸得越慘,越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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