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一個喪偶二婚女人,她在去世前,要求和前夫葬在一起合理嗎?

農村人對於人去世後埋在什麼地方這件事看得特別重。因為農村的埋葬方法和城市是有區別的,城市很多地方直接火化了,骨灰盒擺在什麼地方要看孩子們的意願和家庭條件。

而在農村並不是這樣,農村講究的是入土為安,人去世後,是無論如何要埋在地下的,之前也搞過一段殯葬改革,也就是人去世後要火化。

可一些人火化是火化了,但火化後仍然還是把骨灰盒裝進棺材埋進地裡,可以說這種想法深入骨髓,很難改變。

娶了一個喪偶二婚女人,她在去世前,要求和前夫葬在一起合理嗎?

既然把埋葬看得這麼重,那同樣,人去世後埋在什麼地方、跟什麼人埋在一起也就非常重要了。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女人去世後自然是要和生前的男人埋在一起,這叫生前同枕,死後同穴。一直以來也確實是這樣埋的。

但是,有些是離婚後再婚的,這就比較麻煩了。比如有人說,自己娶了個二婚女人,她是喪偶後嫁給自己的,但這個女人在去世前明確要求自己和前夫葬在一起。這怎麼辦呢?

我們在說怎麼辦之前,先說一下這是不是合理的,說這個,必須說一下在農村,如果女人離婚再婚,去世後跟誰埋在一起。(圖片我自己拍的)

娶了一個喪偶二婚女人,她在去世前,要求和前夫葬在一起合理嗎?

Ⅰ:再婚的女人,去世後該跟誰埋在一起?

這裡面的情況其實非常複雜,它有幾種情況,分別是:再婚的女人在前夫家裡沒有孩子,但在再婚家庭中有了孩子;再婚的女人在前夫家裡有孩子,但在再婚的家庭中沒有孩子。

我們分別來說一下這兩種情況。

女人去世後埋在什麼地方,主要由她的兒子們來解決這件事,所以,再婚的女人,在什麼家庭中有孩子非常重要。

比如一個女人,她喪偶了,但跟前夫並沒有兒子,也就是真正的單身。然後她再嫁了,嫁到另一個家庭中後有了孩子。

那麼她去世後會埋在什麼地方?這不用說就是埋在再婚的家庭中,也就是跟再婚的丈夫埋在一起。因為他們有共同的孩子,孩子以後上墳時直接給自己爹孃上了,人家不會讓去世的母親再埋回前夫身邊。

那有人會問,那前夫怎麼辦?人家明明娶過媳婦,而且也並不是離婚的,而是出意外去世了,難道以後光成光棍一樣埋在地裡嗎?

這個問題是有些分量的,也讓前夫挺冤枉的。但他們沒有孩子是最大的短板,沒有孩子則意味著沒有人去管這件事,去處理這件事。

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在女人去世後,前夫家裡的侄子們會同樣舉辦一個簡單的葬禮,弄一口棺材,但是裡面是沒有真人的,而是用高粱杆什麼的扎個人形,外面糊上面,捏出人的樣子,在上面寫上女人的名字後,跟前夫合葬在一起。

也就是說,女人是跟第二任丈夫埋在了一起,但前夫這邊也用了女人的名字。這裡面是有講究的,人家去世後才能這樣做,如果人家女人還在世,前夫家的侄子是不能這樣做的。人還在世呢,卻弄個假人寫上人家的名字給埋了,人家知道了會鬧事的。

第二種情況就是女人在前夫家裡有孩子,但在第二任丈夫這裡沒有孩子。

在這樣的情況下,女人去世後,她在前夫家的孩子會想辦法把她接回去跟自己的父親埋在一起,而第二任丈夫這裡沒有兒子,則沒有人管這件事。

而且要知道,她和前夫是因為前夫意外去世,也就是喪偶,不是離婚,所以不存在矛盾。所以,第二任丈夫家裡沒法反對,女人孃家人也沒有辦法反對,同時,孃家人也不會反對。這裡面牽涉到以後上墳的問題,我們下面會說。

而在第二任丈夫這裡,則會採取一個扎假人的方法,同樣也是寫上女人的名字跟自己埋在一起。

所以,女人去世後埋在什麼地方,跟什麼人埋在一起,主要取決於她們的孩子。

那麼,當一個女人要求和前夫埋在一起時是怎麼回事呢?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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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女人為什麼要求和前夫埋在一起,應該怎麼處理?

女人將要去世了,但卻主動要求自己去世後和前夫埋在一起,這是怎麼回事呢?很多人不能理解的是,這個女人為什麼要這樣做?

其實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女人心裡還裝著前夫,同時她在第二任丈夫這裡沒有孩子。

她並不是夫妻鬧矛盾而離婚了,而是丈夫去世了,她是為了生活才改嫁的,所以心裡裝著前夫也是說得過去的。

同時,她在第二任丈夫這裡沒有孩子,她就會要求跟前夫埋在一起。

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她並不是第二任丈夫孩子的親孃,人家有親孃。既然她是喪偶改嫁過來的,男人歲數也不能小,也許前面有媳婦也有孩子,也許是光棍娶了她。

假如是第二任丈夫原本也有媳婦並且有孩子,人家孩子以後上墳是給自己親孃上,而且第二任丈夫去世後,是肯定要跟前妻埋在一起的,自己再跟他埋在一起,也就是三個人合葬,女人會覺得彆扭。

同時,由於她在這邊沒有孩子,以後上墳的孩子會只給自己親爹親孃上,並不會給她上。

所以,她會產生出要求埋在前夫身邊的想法並且提出來。

當她提出來後,應該怎麼處理呢?其實說實話,這個是擋不住的,自己不情願也沒有辦法,而且出於尊重女人意願的想法,也應該同意。

第二任丈夫可能會覺得冤,可一旦女人這樣提出來,她的孃家人也會同意的,如果第二任丈夫堅持不讓,那就是鬧事的那一天。

不過,如果她和第二任丈夫有孩子的話,孩子不會同意讓葬到她前夫身邊的,不用第二任丈夫管這件事,孩子們會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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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有人可能會覺得這很可笑,人都去世了,埋在什麼地方不一樣呢?

仔細想想也的確是,人都去世了,埋在什麼地方,跟誰埋在一起自己也無法知道了,為什麼還要有這樣的堅持呢?這不是白費勁嗎?

但話說回來,農村人對這件事是非常嚴肅的,他們對待這些事的態度很執著。而且我們也並不能張嘴就說這沒有意義。

人由分子組成,人去世後化為分子散落在宇宙之中,從這點上來說,人去世其實也是永生。但人人都想活著,誰也不想死。

這就是執著,只不過不是生死的話,每個人執著的事物不同罷了。不能說自己不認同的就沒有意義,您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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