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有趣,是最好的生活狀態
文|渡蘭君·來源|渡蘭(ID:dulantea)
如果上帝向你提供三個“人生選項”,在有錢、有美貌、有趣之間,你會選擇什麼?
梁啟超先生應該能毫不猶豫做出選擇——過有趣的人生。
他曾這樣寫道:
“我以為凡人必須常常生活於趣味之中,生活才有價值;
若哭喪著臉捱過幾十年,那麼,生活便成沙漠,要他何用?”
深以為然。
人生的時長畢竟是有限的,我們應當使它是一段奇妙、豐富之旅,而不是一次漫長的苦行。
活得有趣,是最好的生活狀態。
王小波說:
“趣味是感覺這個世界美好的前提。”
一個人縱有萬貫家財,若沒有趣味,無非是一具金錢的行屍走肉;
若只是有著姣好的容貌,而不懂趣味,也逃不了過當一個鬱鬱寡歡,顧影自憐的花瓶;
真正能獲得幸福快樂的人,必定是熱愛生命、願意把頭埋進生活,細細探尋其中趣味的人。
楊絳寫過不少關於錢鍾書的趣事,其中最有名的當屬“錢鍾書幫著自家貓咪打架”。
夫婦倆養過貓,有一次,自家貓咪半夜和別家的貓打起來了,錢鍾書怕自家貓咪吃虧,拿著根長竹竿,跑到院子裡幫著自家貓咪打架。
於是,鄰居林徽因家裡的貓,經常被錢家的貓打得屁滾尿流,好一個“大幫兇”。
還有一回,錢鍾書趁著楊絳熟睡時,玩性大發,拿墨水在她臉上畫花臉。
可沒想到,楊絳的臉皮比宣紙還吃墨,拿清水洗了又洗,面板像紙一樣快洗破了,上面的墨痕還未洗淨。
從此以後,鍾書再也不惡作劇給楊絳畫臉了,只在紙上給她畫肖像,再在肖像上面添上眼鏡、鬍子,自己傻笑,聊以過癮。
生活不就是這樣麼,幸福與否,跟財富、外貌、學識都沒有太大的關係。
每一個心裡有光、熱愛生活的人,都會嚐到那一份快樂的果實。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
當一個人不再把過多的精力放在追求顏值、金錢,而真正關注起生活本身的時候,才能真正地提升人生的質量。
汪涵說過一句話:
“活字,一個舌頭加三點,活的意義是什麼?
吃點好的,喝點好的,聊點有趣的。”
很多人總以為,真正的趣味在遠方,其實在當下的生活,從不缺少美,只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
有的人恰巧路過一家音像店,會被裡面播放的一首久違的老歌而感動;
有的人上班或放學回家,會特意繞一條遠路,體驗一番全新的境遇;
有的人在週末什麼也不幹,就泡一壺茶,便可在茶世界裡逍遙快活。
帶著一顆趣味的心,柴米油鹽醬醋茶,生活裡處處是歡喜與詩意。
清朝的袁枚是個有趣的人。
他不喜歡正經學問,書法、詩詞學得馬馬虎虎。
三十多歲乾脆裸辭罷官了,整天在家琢磨怎麼吃。
他提出諸如“別人愛用甲魚配海參,我一嘗,認為甲魚還是單獨做滋味最好”之類的吃貨理論。
他一輩子吃吃喝喝,寫寫菜譜和鬼故事,偶爾跟文人打打筆仗,有滋有味,活到了82歲。
一顆有趣的心,是無法被阻擋的。
羅莎琳·德卡斯奧說:
“對於那些內心充溢快樂的人們而言,所有的過程都是美妙的。”
生活當然不會一直如意,事事順遂,有趣的人,即使條件艱苦,也總能搗騰出些樂子來,總能在苦悶的外部環境中發掘趣味,以“討好自己”,讓自己愉悅起來,讓生活煥發生機。
《躍遷》中有一句話:
“有趣的人,生活總是多元的。”
枯燥的人有著相似的無聊,有趣的人則各有各的趣味。
蔡瀾說:
“平穩的人生,一定悶。
我受不了悶,我決定活得有趣。”
是的,活得有趣,是一種選擇。
餘生還長,我選擇活成有趣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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