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在耕地上種樹,是屬於違法行為嗎?應該怎樣區別和界定?

農民在耕地上種樹,這個問題其實是老生常談,並不是什麼新鮮難理解的高深問題,其實是非常好理解的。目前,農村土地指耕地,分為兩種形式,基本農田和普通耕地。農村基本農田,是由國家直接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是用基本農田保護法來管理這些耕地的。這些基本農田,國家只限定農民用來生產糧食的,如水稻、小麥、玉米、大豆和花生等等糧食作物,只有這種生產屬性,除了種植糧食以外,種植其它經濟作物、開塘養魚、搞養豬、建房建廠等等非種植糧食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必須會受到法律的管控。因此,凡是在農村裡的基本農田保護區之內的基本農田,只限定農民種糧食,是保護國家糧食安全的紅線。所以,在農村基本農田裡種樹的行為,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農民在耕地上種樹,是屬於違法行為嗎?應該怎樣區別和界定?

農村除了基本農田以外的普遍耕地,農民透過二輪承包後,具有自己的經營權利和管理權利。農村承包的普通土地,國家和集體的原則是鼓勵農民多種糧食,但也可調整種植結構,改變耕地用途,都是自由的,無任何人限制的。如農民可以改造成果園、茶園和桑園,可以種植經濟林木,可以種植花卉和綠化植物,還可以用來種植蔬菜,種植中藥材。農民普通耕地,還可以改變種植的用途,如開塘養魚養蝦,養甲魚、黃鱔和泥鰍等等水產養殖,還允許用修建豬場養豬,也可以養雞等等養殖業。

農民在耕地上種樹,是屬於違法行為嗎?應該怎樣區別和界定?

這些普通土地,還可以種草養牛,養羊,養馬等等的牧草,還可以種植養豬的青飼料。這些耕地的使用權、經營權和管理權,都是由承包人透過耕地確權後,自主決定和擁有,其它人都沒有干涉權力。現在,由的糧食價格過低,種糧賺不到錢,這些普通耕地,很多農民要麼停止耕種而撂荒,要麼流轉土地給種糧大戶種植,要麼讓給農村合作社,搞經濟作物開發,要麼自己種植一些經濟樹木。農民這些做法,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都是符合農民承包集體普通土地所擁有的自由和權利。

農民在耕地上種樹,是屬於違法行為嗎?應該怎樣區別和界定?

所以,農民只要不在農村基本農田保護區之內的所承包的基本農田裡種樹,在農村普通耕地上種樹是承包者的自由和承包土地所賦予的法律權利,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受任何人的阻擋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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