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父母離婚,孩子才兩歲,父母應該如何平衡工作與家庭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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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穎

是很多男人喜歡的藝人,一是因為她清新脫俗的氣質,再則是她在事業上的勤奮,還一個主要原因她在事業與家庭中堅持自己的原則,做人做事幹脆利落,不喜歡拖泥帶水,該結婚的時候就結婚,該生孩子的時候生孩子,不因為事業而耽誤個人幸福,不因為工作而捨棄家庭本身就是一種責任與擔當。

趙麗穎和馮紹峰離婚

4月23日,趙麗穎馮紹峰官宣離婚,訊息一出,迅速在各媒體頭條熱議。作為藝人,結婚離婚自帶熱點,被人們關注也是情理之中。

算一算兩位藝人從結婚組建家庭,然後懷孕生子,再到宣佈離婚,才共同走過兩年多時間。儘管趙麗穎在微博上回應離婚寫道:日子很長,過去很好,願未來更好!但是明星也是人,如果可以,誰不想有個穩定又幸福的家庭呢?

總結一下趙麗穎與馮紹峰的感情主要歷程:

2018年10月16日 趙麗穎宣佈與馮紹峰結婚 2019年1月14日 趙麗穎與馮紹峰官宣懷孕 2019年3月8日 馮紹峰宣佈趙麗穎產子 2021年4月23日 趙麗穎與馮紹峰官宣離婚

“男主外,女主內”也是家庭平衡之術

以前老話是“男主外,女主內”、 “男人賺錢養家,女人相夫教子”,這其實也是一種分工合作,也是維持家庭平衡的一種合作模式。

不過這種模式早已被女權主義打破,女人們要獨立、要自主、要平等、也要事業,這是當然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必然結果,可是當夫妻倆都要忙於工作時,發現家庭的矛盾會逐步呈現,如果沒有及時妥當的解決辦法,往往會給家庭及家人帶去煩惱和傷害,不少家庭最終分裂也緣與此。

婚姻本身就是一種合作關係

倆人結婚組建一個家庭不難,難的是經營這個家庭,要想讓家庭維持得長久,要靠夫妻雙方共同努力,一起承擔家庭責任、彼此分工合作的模式。

正如我前面所說,夫妻倆本身就是一種合作模式,家庭角色也是一種分工合作,我們身邊本身就有很多夫妻仍然是“男主外,女主內”,男人負責賺錢養家,女人負責在家帶孩子做家務,“全職媽媽”“全職太太”仍然比比皆是,應該說,這是女人的一種以犧牲事業為代價的付出,但是隻要夫妻雙方認同這種模式,也是一種平衡分工的生活方式。

父母都要工作,該如何平衡工作與家庭的關係呢?

有些寶媽在生孩子後,就放棄工作,做一個全職的媽媽,全心照顧孩子,但是現實生活中,往往很多都是夫妻都要工作,都要上班的,那生了孩子以後,該如何平衡工作與家庭、工作與育兒的關係呢?

現在大多分為這幾種狀況解決這個問題:

1、 父母上班,老人幫忙帶孩子

這可能是最普遍的一種方式,年輕父母生了孩子後,有老人幫忙照顧,確實省了很多事,也減輕了年輕人的負擔。

不過孩子交給老人照顧的寶媽寶爸們,也要和父母商量好分工角色的定位,父母不能把所有帶孩子、教孩子的責任都扔給父母,做“甩手黨”,畢竟老人和年輕人的育兒理念會有不同,老人可以幫忙照顧孩子,但是教育孩子的責任父母應該承擔起來。

2、 請保姆帶孩子

有些年輕父母是不方便讓老人帶孩子,或者自己經濟條件允許,寧願請保姆照顧孩子的。這點首先是建立在經濟條件的對比上,請保姆可以減輕父母的負擔,節約時間成本,也不至於耽誤夫妻雙方的工作。

不過父母也要在工作之餘,多關心孩子,在家的時候,儘可能地多陪伴孩子。

3、 交給育兒機構託管

有些年輕父母沒有老人在身邊幫忙照顧孩子,而夫妻倆都要上班,只好白天將孩子交給育兒機構,到自己下班時再接回來。

這種現象也比較常見,但是在下班後,父母要彌補對孩子的陪伴,儘量將時間交給孩子。

以上三個方式是最普遍的雙職工家庭的帶娃方式,但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實際情況,作為當代的年輕人而言,工作和家庭同樣不可少,如何平衡這兩者之間的關係,需要父母雙方的共同努力,彼此理解與包容。

當工作與家庭產生矛盾的時候,需要尋找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案,必要的時候,是需要工作給家庭讓步的,畢竟,我們之所以努力工作,最終目的是為了讓家庭更幸福,讓家人過上更好的日子,堅持這個初心,你就會更加理智地做出選擇。

(配圖源於網路,侵聯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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