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文!重大改革!

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從2021年開始推進相關改革。

最佳化藝術學科專業佈局,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嚴格控制校考範圍和規模。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定校考考點

。2024年起,根據不同專業特點和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施分類錄取的招生辦法。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

關於招生錄取辦法,

下一步將有哪些方面的調整?

對藝考招生實行分類考試、分類錄取,是這次藝考招生改革的一大亮點。《指導意見》明確,從2024年起,對藝術類專業將分三類進行錄取:

第一類是不進行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

,如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類是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

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都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

第三類是少陣列織校考的高校的藝術類專業

,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在計劃管理方面,除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外,其他各藝術類招生專業均安排分省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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