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海口轉學這樣辦理!

想要轉學到海口的

怎麼辦理轉學手續?

哪些人可以轉學?

海口市教育局釋出相關轉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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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

我省現行的中小學學籍管理檔案分別為《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和《海南省普通高階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我省規範轉學工作的檔案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簡化中小學生轉學手續的通知》(瓊教基〔2018〕1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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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轉學物件

1。本市戶籍學生戶籍從市外(含境外)回本市就讀。

2。在本市居住或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從市外到本市就讀。

3。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隨家庭住址在本市內跨區或跨鎮遷移。

4。因身體、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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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辦理時間

受理申請時間為寒、暑假期間。學校辦理轉學手續時間為在寒、暑假結束前一週至開學後一週。

家長注意!海口轉學這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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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流程

第一步:提出轉學申請。

學生確因家長工作調動、家庭住址遷移或其他不能在原校就讀等特殊原因需轉學的,可填寫

《海口市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並附上學生及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有效的海口市居住證)及住址變動(房產證明或租賃證)或工作變動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向居住地所在的片區學校申請轉學。

第二步:學校稽核。

學校稽核學生轉學材料,經校務會研究同意接收入學的,由學校根據申請表填寫《海口市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校長在轉學聯絡表上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學校內所屬部門章無效),並將轉學聯絡表及相關轉學材料掃描上傳至學籍系統,在學籍系統中發起轉學申請。

第三步:轉入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複核。

轉入學校上一級教育部門對學籍系統中的轉學材料進行復核,確認學生的轉學資格,並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第四步:轉出學校核辦。

轉出學校核查轉出學生的相關材料,並在學籍系統中進行核辦。

第五步: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核辦。

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要對轉學學生的相關材料進行復核,並在學籍系統中進行核辦。

第六步:轉入學校發起調檔申請。

完成學生電子學籍和必要的紙質學籍轉接。

第七步:學生到轉入學校就讀。

學生學籍轉接完成後,學生方可到轉入學校就讀。學生學籍轉接未完成前,學生應當在原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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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統籌安排原則

1。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申請轉學的,可向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分別按照《海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執行。現役軍人子女轉學歸口由海口警備區受理,在每年寒、暑假寒假期間(通常分別在一月份和七月份)接受申請。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市屬中小學校的,透過海口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視窗受理(聯絡電話:68526732)。各區教育局按規定安排專人負責本區高層次人才子女轉學工作。

2。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優先接收按照政策予以教育優待的各型別人員子女。非因家庭住址在本市內跨區或跨鎮遷移或非因身體、心理等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受理已在本市城區中小學校就讀學生申請轉入同區公辦學校。

3。平均班額小學在45人/班、初中在50人/班以下(部分聯合辦學學校控制在40人/班以下),有富餘學位的本市公辦中小學校可接收轉學。優先接收片區內自有住房入住的學生。超過上述班額標準,沒有富餘學位接收,學校要向家長說明原因,並將其中戶籍已遷入我市因學位限制未能受理的申請學生名單整理彙總後在寒、暑假結束前一週上報上一級教育部門統籌。學校要及時告知其他申請學生家長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建議選擇申請其他有富餘學位的公辦或民辦學校。

4。市、區教育局按行政管轄許可權對各校彙總上報的戶籍已遷入我市因學位限制未能接收的申請學生轉學材料進行稽核,綜合所轄學校學位、學生居住情況,做出統籌安排意見,並將學生申請材料發至擬統籌安排的學校,由學校告知家長,辦理轉學手續。城區公辦學校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可統籌安排城鄉結合部公辦中小學校。同等條件下優先統籌接收片區內自有住房入住的學生,優先統籌接收戶籍已由省外遷入我市的學生。

5。對受學位限制無法轉學到片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家長,學校要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引導家長應理性對待,並做好其他就學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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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管理要求

1。學籍管理“籍隨人走,人籍一致”。轉學不能改變年級。畢業年級原則上不準轉學,但在畢業年級轉回戶籍地就讀以便參加戶籍地小學或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學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特殊群體學生,學籍主管部門可酌情予以辦理。

2。

教育部規定中小學班額標準為小學45人,中學50人。

根據消除大班額工作的要求,學校嚴格控制班額,起始年級不得出現大班額,學校出現大班額的年級不得轉入,不能一邊消除大班額一邊產生新的大班額。

3。

高中轉學手續原則上應在新學期開學前辦完,學期中間一般不辦理轉學。

高一第一學期及高三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準轉學。但對於高三畢業年級回戶籍地就讀以便參加高考的學生,學籍主管部門可酌情予以辦理轉學。嚴禁普通高中學校的中外合作課程班以及其他國際課程班學生轉到本校普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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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1。市、區教育局在官網上公佈轉學工作要求、流程、學位供給情況、所需材料、各單位轉學聯絡電話等資訊,每學期結束前,公佈所轄學校各年級富餘學位供給情況,方便家長查閱。

海口市教育局轉學聯絡電話:68724630。

2。學校要在官網上公佈受理電話號碼,要安排專人負責轉學受理工作,工作人員要熟悉轉學工作流程,熱情接待前來諮詢、辦理轉學手續的家長,按照政策做好解釋。學校大門值班室要張貼公告轉學的政策、程式、受理電話號碼等資訊。學校大門值班室平時工作時間,寒、暑假轉學工作時間段應當安排人員值班,接待來訪家長。

3。本須知僅為簡要介紹轉學工作流程及相關要求,方便學校及家長了解轉學主要要求等政策資訊,引導學校及家長具體辦理轉學手續。如有未能詳盡解釋事項,以海南省教育廳現行的相關轉學工作檔案為準。

具體可以諮詢轉學的學校哦

屆時提供相關材料

各大學校轉學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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