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陝西天然氣價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陝西天然氣價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韓城市、楊淩示範區發展改革委(局),神木市、府谷縣發展改革科技局,陝西延長石油集團公司、陝西燃氣集團公司、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為深化天然氣價格改革,加強對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管,推動天然氣行業高質量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根據《陝西省天然氣管道運輸和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

自2021年9月22日起,將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省內管道運輸價格每立方米降低2。4分,調整後的供各城市管道運輸和城市基準門站價格見附件。我委委託設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其他省內管道運輸價格也應按相關辦法規定加快理順。

二、從嚴核定配氣價格和終端銷售價格

各地要抓緊開展城市管道燃氣配氣價格調整工作,綜合考慮本次管道運輸價格調整、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安排終端銷售價格,將省內管輸價格降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至終端使用者。要加快推進配氣環節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在不增加居民用氣負擔的前提下,適度降低非居民用氣價格。本次調價有條件實現價格並軌的市縣要直接並軌,條件暫不具備的市縣要縮小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差。按規定今年重新核定配氣價格的,天然氣價格調整工作原則上在2021年-2022年供暖季開始前完成。尚未制定出臺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部分市縣,要高度重視,積極向當地政府彙報國家和省上相關精神及要求,加快建立聯動機制,為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創造條件。

三、有關要求

省內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要認真貫徹執行本次價格調整相關政策,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積極迴應社會關切,爭取各方面理解支援。同時做好輿情應對,確保政策平穩實施。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關於陝西天然氣價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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