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逆道行駛還開遠光燈,我一腳油門故意撞他,算誰的責任?

我們是不能制裁,但是能制裁的人去制裁了嗎?馬路上那麼多遠光,而我周圍的大車都開遠光,晚上那照的三個鏡片上三個太陽照耀,要是對面直接啥也看不見,誰去制裁了?我只知道有次被遠光頂屁股上照,我直接減速到他後面用遠光頂著他30秒,乖乖把遠光關了。。  應該說在可以證明你存在故意撞逆行車的證據情況下,撞車者是要負責任的,在沒有證據證明你是主觀故意撞擊的,那那麼你是屬於正常行使,應該不用負責,因為也存在非故意的/是被逆行者行使愚蠢行為並開遠光燈致使正常開車行使者眼睛被嚴重影響以致發生碰撞的可能,這樣何罪之有。現在經常在路上開車,什麼人都會遇到。我前天晚上就遇到一個。開著遠光燈逆行我閃了一下提醒他,他還是開過來,我把車剎住了。更想不到的是他把車開過來之後停在我的旁邊,還準備跟我理論一下。對方雖然有違反交通安全的駕駛行為,但是並不是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和交通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係。怎麼沒有因果關係?對方不逆行,不開遠光燈怎麼會發生交通事故?逆行就侵犯了正常行車的路權,屬於違法。但實際生活中這種現象很普遍,尤其在沒監控的地方,但是大多數時候大家都讓一讓,或許別人真的有急事處理。雖然不提倡這種行為,但我們自己也要約束自己,不要做過激行為的事情。雖然故意撞,但是看你怎麼說,如果說對方大燈照得看不見,只能沿車道開,誰知對方逆行,結果撞了,這就是對方全責。如果說看他不順眼故意的,那就是你的責任。知法犯法,還說別人的錯,在怎麼急也不能犯錯,這是在市區逆行,要是在火車道口,火車絕對是故意撞他,我想是不是你也要跟火車劃點責任,雖然說在公路上不管別人怎麼開車,都不能故意去撞人家,但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你這樣劃分債任可能大多數人都不服的,要不然都有急事去逆行,反正別人撞我就是故意的,那大家今後還怎麼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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