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水處理過程中化學除磷效果不好因素有哪些?又該如何解決?

磷的去除有化學除磷生物除磷兩種工藝,生物除磷是一種相對經濟的除磷方法,但由於該除磷工藝目前還不能保證穩定達到出水標準的要求,所以要達到穩定的出水標準,常需要採取化學除磷措施來滿足要求。但是有時候難免會出現除磷不徹底或除磷後水變渾濁的現象,那麼到底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具體有哪些因素會影響到化學除磷法的除磷效果呢?(備註:本文僅限市政生活汙水!)

01

藥劑的選擇

除磷劑一般用鋁鹽和鐵鹽,鋁鹽有硫酸鋁、鋁酸鈉和聚合鋁等,其中硫酸鋁較常用。鐵鹽有三氯化鐵、氯化亞鐵、硫酸鐵和硫酸亞鐵等,其中三氯化鐵最常用。也有用石灰除磷的,比較少。一般來說,除磷效果鐵鹽>鋁鹽>鈣鹽!

採用鋁鹽或鐵鹽除磷時,主要生成難溶性的磷酸鋁或磷酸鐵,其投加量與汙水中總磷量成正比。可用於生物反應池的前置、後置和同步投加。採用亞鐵鹽需先氧化成鐵鹽後才能取得最大除磷效果,因此其一般不作為後置投加的混凝劑,在前置投加時,一般投加在曝氣沉砂池中,以使亞鐵鹽迅速氧化成鐵鹽。

採用石灰除磷時,生成Ca5(PO4)3OH沉澱,其溶解度與pH值有關,因而所需石灰量取決於汙水的鹼度,而不是含磷量。石灰作混凝劑不能用於同步除磷,只能用於前置或後置除磷。石灰用於前置除磷後汙水pH值較高,進生物處理系統前需調節pH值;石灰用於後置除磷時,處理後的出水必須調節pH值才能滿足排放要求;石灰還可用於汙泥厭氧釋磷池或汙泥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富磷上清液的除磷。用石灰除磷,汙泥量較鋁鹽或鐵鹽大很多,因而很少採用。加入少量陰離子、陽離子或陰陽離子聚合電解質,如聚丙烯醯胺(PAM),作為助凝劑,有利於分散的遊離金屬磷酸鹽絮體混凝和沉澱。

02

水力條件

攪拌時間對化學除磷的影響,除磷劑投加進入廢水後是透過沉析與絮凝反應去吸附廢水中的磷,金屬離子與磷酸鹽的一個凝聚的除磷過程,所以當除磷劑投加進去後必須馬上進行高強度的混合攪拌,否則就會出得混合強度不足,導致阻礙磷酸鹽發生沉析反應。反之如果緩慢攪拌時間太長,也會影響絮體的生長。

為了使投入的鋁(鐵)鹽儘可能多的與磷酸根反應形成磷酸鋁(鐵)鹽,併成為絮凝反應的核心顆粒,要求在投入藥劑時要進行瞬時高強度的混合攪拌(混合時間不大於1s,混合強度在G=1500~6000s-1之間)。如果混合強度不足,泥沙顆粒可能率先包附在金屬離子周邊,從而阻礙形成磷酸鋁(鐵)鹽的反應;而如果高強度攪拌時間太長,則會影響絮體的生長,不利於沉降分離。在初期的高強度混合之後,為了促進磷酸鋁(鐵)和氫氧化鋁(鐵)絮體的進一步生長,所需要的混合和絮凝條件與一般廢水絮凝沉澱的要求一樣。

03

pH

廢水PH值範圍對化學除磷的影響, 不管是鋁鹽還是鐵鹽做為除磷劑,其最佳除磷效果所需要的PH值範圍為6。5——7。0。在這個PH值範圍內鋁鹽也鐵鹽便能發揮最大的沉析除磷作用。

根據磷酸鋁(鐵)的溶解度實驗,磷酸鋁在水中的最低溶解度在PH=6。3左右出現,而磷酸鐵在水中的最低溶解度在PH=5。3左右出現。實際應用中,當廢水的PH值在6。5~7。0的範圍內時,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該範圍的PH值恰好適用於大多數的生物處理過程。對於低鹼度廢水,為使PH值維持在5~7的範圍內,有時可能需要投加鹼。

而且,在化學除磷的過程中不管是投加的鋁鹽除磷還是鐵鹽除磷,都會消耗掉廢水中的鹼度。當消耗鹼度過多,使得廢水鹼度太低時,則會影響到除磷劑的反應效果,所以一旦出現這種情況需要馬上加鹼。

04

懸浮物

廢水中的懸浮固體(ss)與溶解固體(TDS)對化學除磷的影響,化學除磷中除磷劑的作用便是凝聚廢水中的固體顆粒,所以如果廢水中的SS過多的話便會消耗掉大量的除磷絮凝劑,所以要控制低SS與低TDS的條件下的,注意,此因素僅限於前置和後置除磷,不含同步除磷!

05

投加量

除磷劑投加量多少對除磷效果的影響,化學沉澱除磷過程中除磷劑的投加多少對除磷效果的好壞是呈一個反向的拋物線形狀的狀態,當我們透過試驗測試出除磷效果最好的時候的那個投加量的時候,多加或者少加都會使除磷的效果呈下降趨勢。另外,除磷劑的投加點不同直接影響到除磷劑的投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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