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喝酒紋身是我的個性自由, 但我是好女孩, 憑什麼歧視我?

麗娜今年才21歲,是一個漂亮活潑的姑娘,但最近她卻遇到了一件煩心事,讓她耿耿於懷,她說別人總是歧視她。

原來,今年初,麗娜在一次朋友

聚會

上,認識了一位小夥子劉春江,這個小夥子身體強壯,開朗樂觀,贏得了麗娜的好感,而春江對麗娜也很喜歡,於是兩人開始交往。幾個月的時間,兩人如膠似漆,非常甜蜜,但沒想到麗娜第一次見劉春江父母,就被要求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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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娜和劉春江相識在一次KTV的聚會上,那是她一個閨蜜過生日,在聚會現場,大家玩兒得都非常嗨,而麗娜是其中最亮眼的一個女孩兒,她不但歌唱得好,跳起舞來很有範兒,而且抽菸喝酒也非常痛快,完全沒有其他女孩兒的扭捏,很快就贏得了現場幾位男孩子的興趣,大家爭相和她套近乎,獻殷勤,和她喝酒乾杯,而麗娜更是來者不拒,把幾位酒量差一些的男孩兒都喝趴下了。

而同樣喝酒不錯的春江和麗娜是棋逢對手,惺惺相惜,在聚會結束後,春江還特意送麗娜回家。

就這樣,兩人開始了交往,在半個月後,兩人就相戀了。這半年來,兩人經常在麗娜出租屋幽會,就像小兩口一樣甜蜜。由於春江媽媽總是催他找女朋友,於是,他就決定帶麗娜回家見一見自己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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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春江提前告訴媽媽,今天要帶女朋友回家,並告訴媽媽麗娜喜歡吃海鮮,讓她多準備一些。聽到兒子要帶女朋友回家,春江父母都很高興,一大早就去菜市場買了很多好東西,然後精心烹調,就是希望兒子的女友能夠開心。

到了傍晚,春江和麗娜回家了,可一進門,春江媽媽的臉色就陰沉下來了,在整個晚餐期間也很少和麗娜說話,等春江送走麗娜回家後,她立刻要求春江和麗娜分手。

原來,麗娜一進門時,就把春江媽媽驚到了。今天,麗娜穿了一件短裙搭配無袖衫,春江媽媽被麗娜一身誇張的紋身驚呆了,在麗娜的上臂,後背靠近脖子的地方,小腿,手腕等處,都有紋身,春江媽媽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的兒子會帶來這樣一位女朋友,這是她無論如何也不會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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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糟糕的是,麗娜煙癮還很大,在短短兩個小時的晚餐期間,麗娜就抽了五六支香菸,這更增加了春江媽媽的反感,雖然她當場沒說,可她的眼神中的厭惡,已經快掩飾不住了。

吃飯期間,春江媽媽得知麗娜沒有什麼“正經工作”,主要是在

酒吧

等夜場工作,心中更是對麗娜不滿了。她能夠忍到麗娜離開才說,也是非常難得了。

春江還是非常喜歡麗娜的,極力替麗娜辯護,他分辨說麗娜也是好姑娘,並不是表面看的那樣。但媽媽卻不認可,說如果娶了麗娜進門,會讓他們在所有親戚朋友面前丟臉,他們是絕對不會同意他們戀愛結婚的。

面對春江的堅持,媽媽使出了撒手鐧,說如果春江堅持和麗娜交往,家裡的房子就不會給他,也不會支援他一分錢。面對這樣的壓力,春江只能投降,最終和麗娜分手了。

其實,在生活中,麗娜因為紋身已經遭遇過很多波折了,這次無果的戀愛只是其中的一次而已。

麗娜家在農村,中專學的是旅遊服務,畢業後就來城裡打工。最開始她在一家工廠的流水線當操作工,但工作很辛苦,要經常加班,工資還不高,大概幹了半年麗娜就辭職了。

後來,麗娜找到了一個酒吧服務員工作,底薪很低,但推銷酒水可以拿提成,據說業績好的每月可以收入幾萬塊錢。麗娜在這裡學會了抽菸喝酒,並開始了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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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麗娜雖然收入不錯,但每天喝得醉醺醺的,對身體也造成了傷害。這幾年來,她大多數時間是在各個夜場工作。她也想過換換工作,畢竟常常喝醉酒是很難受的,可換工作卻並不容易。

她曾經想去應聘飯店服務員和賓館的前臺,但往往在第一關就被拒絕了,原因就是她的紋身。對此,麗娜非常不理解,也很不滿,她覺得這些單位都只是根據外表來判斷別人,紋身只是我的個性自由,怎麼能因此歸類為壞人呢?她覺得自己是

好女孩

兒,拒絕她的單位是對她的歧視,是不公平的。

麗娜現在也很困惑,因為紋身和春江分手,對她也是一個巨大的打擊,畢竟兩人在一起半年多了,關係一直很甜蜜,怎麼因為紋身這種小事而分手?她覺得春江沒有擔待,不像個男人。

對麗娜的紋身,曾經有好朋友勸她去洗掉。這位朋友勸她說:你現在年輕,可以整天在酒吧陪酒,可如果年紀大了,你還幹得了嗎?

可麗娜並不認可,她覺得自己沒錯,自己追求個性有什麼問題?但和春江分手這件事,也讓她開始了重新思考。

對於麗娜的紋身,別人確實沒有資格干涉,但在中國這個社會,紋身並不是被主流大眾所認可的文化。現在中國年輕人中出現的紋身,大多數是受西方文化影響,他們或者是為了追求時尚,或者是為了體現個性,或者是為了追星。

其實,即便是在歐美,紋身也不是主流文化,紋身大多數是在音樂或體育界流行,比如美國街頭的黑人嘻哈,黑人街舞,搖滾歌手,NBA球星、足球運動員等等,在歐美上層社會,幾乎是沒有人紋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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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紋身也一直屬於負面的東西,紋身在古代中國是一種刑罰,稱為“黥”,又稱為“墨刑”,說白了就是在臉上刻字,並用墨染黑了。

在秦末楚漢相爭時,大將英布被劉邦封為淮南王,此人有另外一個稱呼“黥布”,就是因為他以前因為犯罪,被判了“黥”刑,在臉上刺了字。

在《水滸傳》這部小說中,很多梁山好漢因為犯罪被施以“黥”,包括宋江、武松、林沖,楊志等好漢,後來神醫安道全還幫助宋江把臉上的刺青去掉。

在宋代,紋身主要就是三種人,軍人,罪犯和地痞流氓。宋代重文輕武,軍人的地位是很低的,在當時參軍是要在身上紋身的,在臉上,手或手臂上刺字,內容主要是這個士兵所屬部隊番號,目的就是防止逃兵。

宋代有一位著名的將軍

狄青

,是抗擊西夏的名將,曾經官居樞密使,相當於國防部長的高官。但他因為少年時犯罪,被刺配充軍,所謂的“刺配”就是在臉上刺字加上發配充軍,可見當時宋朝軍人地位之低。

沒想到狄青在軍中能力超群,屢立戰功,晉升為上將軍,連宋仁宗都曾勸狄青敷藥除掉刺字,但狄青卻指著自己的臉說:“青若無此兩行字,何由致身於此?斷不敢去,要使天下賤兒,知國家有此名位待之也。”話雖說得鏗鏘勵志,但其中隱含的憤懣之意,已經噴薄欲發了。

還有一個岳母刺字的故事,是清代乾隆年間杭州錢彩評所著《精忠說岳》這部小說中出現的。這僅是一個民間故事,並不見於正史,就連岳飛孫子岳珂所著的《金陀革編》也沒有記載。

說了這些中國古代紋身情況,主要就是告訴像麗娜這樣的年輕人,紋身確實沒有違反法律,也是個人的自由,但在我們這個社會中,紋身並不能為主流大眾所接受,在你沒考慮好之前,千萬不要因為衝動,趕時髦而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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