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侵害案:醜陋反轉與待解謎團

9月6日深夜,濟南市槐蔭區公、檢兩部門相繼釋出“阿里女員工侵害案”處理結果,宣佈對“阿里高管”(實則基層經理)王某文不批准逮捕,僅處以15日拘留。

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為了與刑法規定保持相銜接,對於猥褻他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據此可知,雖然檢方認定王某文相關行為不構成犯罪,也因此沒有批准報捕,公安機關還是認為其行為已觸犯治安條例,且屬於“情節嚴重”。

王某文妻子李虹及其本人,均認為這些行為不過是“親密接觸”。

早在8月25日,案件中的另一名嫌疑人,濟南華聯超市的張某,已被以強制猥褻罪批捕。

案件至此,許多事都已清晰,與此同時,另有一些環節卻更為模糊。

這起事件核心主角有四名:

1、阿里女員工周某:阿里集團“同城零售事業群”淘鮮達華北區運營組成員,主要負責該區域大商家的運營。曾發7千字長文自述遭強迫出差、飯局灌酒,喝高之後被“高管”侵害,發文之前還兩次報案,先後控告阿里王某文和濟南華聯張某。

阿里女員工侵害案:醜陋反轉與待解謎團

2、阿里王某文:原阿里集團“同城零售事業群”淘鮮達華北區運營組組長,主要負責該區域大商家的商務拓展,為“淘鮮達”拉來濟南華聯超市入駐並於7月底簽約合作。在慶祝飯局結束送喝高了的周某回酒店後,曾深夜4次進出周某房間,因此留下瓜田李下之嫌進而被指犯罪。

阿里女員工侵害案:醜陋反轉與待解謎團

3、濟南華聯超市張某:在阿里與淘鮮達達成合作後的慶祝飯局上,雖然與周某初次見面,即趁周某喝高“一路嘔吐”之際,以護送其清洗為幌子,不顧嘔吐殘味正濃仍將周某拉至無人包房進行強制猥褻,可謂重口之極。

次日清晨,又攜帶取自家中的避孕套專程趕赴周某所在酒店,入得房內停留超過一個半小時後,拿走周某內褲、留下未開封的避孕套,於上午9點35分離去。其行為後被公檢兩機關認定為強制猥褻,8月25日遭批捕。

阿里女員工侵害案:醜陋反轉與待解謎團

阿里女員工侵害案:醜陋反轉與待解謎團

4、阿里王某文的妻子李虹:雖然認為王某文“對不起自己,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也在賺錢養家,把全部精力都花在這個家裡,他竟然和其他女人發生了親密接觸”,因此對其非常失望且表示“難以原諒他!他應該為他犯的錯受到道德的懲罰!”

但也認為“他的錯遠不及犯罪,我也不能眼睜睜看著他被周某汙衊成“猥褻犯”!”

李虹稱,在“瞭解來龍去脈後”,認為丈夫不能因為“酒後衝動迴應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貼上涉嫌強制猥褻的標籤。”

鑑於此,李虹於8月22日髮長文對周某指控提出四大質疑,直指周某所述內藏六大謊言,且涉嫌“強制猥褻”自己丈夫。

阿里女員工侵害案:醜陋反轉與待解謎團

案情至此,許多事情已經明瞭,可以基本確認的包括:

1、4名主角,從道德角度看,周、王、張即便不說全員惡人也足夠是無一潔身自好。

明面上,濟南華聯的張某是第一個“伸出魔爪”者,飯局行進期間就按捺不住試圖玩酒吧門口的“撿屍”戲碼,醜惡嘴臉昭彰。

暗流下,值“煙花”導致強對流天氣正行至山東之際,王某文在依然再三要求周某趕赴濟南,雖然沒有達到類似“你若不來就扣工資、就處分”的強制,但在得知周某因颱風不打算來濟南後,言語之間的埋怨並不小。

“你是過不來了吧?”

“應該早幾天過來的”

“在大事面前準備不足,都好多天讓你提前過來了,最終還是來不了。”

“明早有一班車,你要不要過來?”等等;

這一通話下來,其實對方很難鐵了心不來。

此種背景下,周某參加飯局時,王某文對華聯方人員一句“看,給你們送來個美女”,再結合網路流傳阿里破冰文化等,很難不讓人產生“拿低層級新進女員工‘進貢’”客戶的聯想。

如果真是這樣,那張某之後一系列舉動就大致有了邏輯基礎。

周某,初看正如西安地鐵撒潑女一樣似乎是個受害者,但很快被王某文妻子李虹揭開畫皮。

如果說周某在酒後當夜的一系列“上下其手”舉動是酒後失德,那麼次日清晨,其意識應基本恢復情況下,為匆匆趕來的華聯張某開啟房門,共處一室長達1小時35分鐘(剛好可以看部電影),當天中午報案時卻不提張某,6天后再報案時也只稱張某在飯局中強制猥褻不提這95分鐘裡發生的事情,至此其道德高臺早已全面垮塌。

周某最多是個在男女酒後與職場遊戲中自覺“吃了虧”,此後又在“女拳”暗流慫恿、驅動下想再“賺一把”的阿里女員工罷了。

阿里女員工侵害案:醜陋反轉與待解謎團

2、王某文妻子李虹控告周某“強制猥褻”自己丈夫,荒唐且可笑。

李虹透過公開發文的方式,描述了一系列自己丈夫與周某間的情況,包括周某強吻自己丈夫、摸自己丈夫下體、讓自己丈夫去先洗個澡再來等等,發生的時間都在周某喝了7兩白酒,雖然是34度仍吐得不輕且飯局剛剛結束。

即便李虹描述全部屬實,相對清醒的男性面對此情此景,正常都明白對方肯定是酒後失控、酒後失德、酒後衝動,而自己若以此為藉口“從”了,其實是不折不扣的乘人之危、佔人便宜。

很難想象,王某文是如何在周某強制下去洗了澡、網上訂了避孕套、躺床上等貨時還睡著了。

不知是哪路神明在王某文睡著那一小會給託了個夢還是怎的,亦或是王某文猛然醒來發現周某已經睡著了自覺無趣,總之他好在是很快走了。

奇怪的是,據《情況通報》,王某文7月27日23時43分離開周某房間,至7月28日0時才在酒店門口打車準備離開,中間這近20分鐘不知是在思考什麼?

就在7月28日0時,快遞小哥已將王某文訂購避孕套送至酒店前臺。

王某文則恰好接到杭州同事影片電話,又於0時13分第三次進入周某房間,向同事證實周某已入睡。

0時21分,王某文離開周某房間,此時,避孕套已經在酒店前臺放了21分鐘,王某文卻沒有拿走,而是在次日上午10時許,即華聯張某離開周某房間25分鐘後,才來到酒店前臺取走並丟棄。

阿里女員工侵害案:醜陋反轉與待解謎團

這一串鏡頭給世人展示的,是一個猥瑣男面對酒後輕佻女,內心在“放著便宜到底沾是不沾”之間反覆糾結的場景,未有一絲被“強制猥褻”的味道。

所以,李虹發文指控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王某文15天治安拘留也不虧。

3、周某與張某同處一室的那95分鐘,真在看電影嗎?

很顯然,看電影是開個玩笑。倆人在那兒到底幹了些啥?雖然公檢部門如今都認定是張某強制猥褻周某,足足1小時35分鐘,周某竟然還不對張某進行報案,反而是報案王某文,難不成被下了迷藥意識不清把張某當做了王某文?

而張某臨走時留下未開封的避孕套、拿走周某內褲,這舉動背後,如果福爾摩斯在世或許會這樣分析:張某出現了某種生理問題,未來得及使用避孕套,但周某內褲上已經留下了證據,因此必須拿走銷燬,免得被告qj。倉皇間,一些東西就落下了。

綜上,這不過是一起醜陋到《情況通報》都不好意思直說,只能處處留白的商場、職場一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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