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深的愛,是不打擾,也不忘記

徐志摩曾說過:走著走著,就散了,回憶都淡了,回頭發現,你不見了,忽然我亂了。

到了一定的年紀,我們就會發現,愛而不得是常態。

感情中,有些人終成眷屬,也有些人從此陌路。

那些在人海茫茫中走散的戀人,不是因為不再愛了,而是因為緣分盡了,不得已才分開。

入了心的人,註定是一生的牽掛,即使歲月更迭,物是人非,也無法遺忘自己曾經深愛過的人,

最深的愛,並不是糾纏不休,絕不放手,而是不再打擾,不再聯絡,也不願忘記。

入了心的人,最難忘記

刻骨銘心的愛情,是一輩子的記憶,曾經深愛過的人,最難忘記。

尤其是想念對方時,日子是最難熬的,想和心上人見面,卻又見不到。

有一句詩這樣描述思念:“三願如同樑上燕,歲歲長相見。“

明知道兩個人沒可能了,還是對TA心心念念,還是想和TA見面,這種滋味一定不好受。

有一個男人,分手之後,他心裡還記掛著前女友,男人開了4個小時的車程到她所在的城市,親眼看到她過得好,他才感覺到心安。

入了心的人,是最難忘的,明知道沒結果,卻還是在堅持,雖然知道對方已經開始了新的生活,但你還是無法做到放手,自始至終,你對TA的愛有增無減。

正如有句話所說的一樣:你陪我一程,我念你一生。

有一種愛,止於唇齒,藏於心底,

不提起,並不代表忘記,不聯絡,並不代表不在乎,只不過是把愛藏在了某個角落裡。

不打擾,是最後的溫柔

“喜歡是放肆,而愛是剋制。”

真正的愛,並不是得到和擁有,而是成全和祝福。

最深的愛,是看到TA過得好,你也覺得滿足和幸福。

兩個人分開以後,不打擾,是最後的溫柔,不再去幹涉對方的生活,也不再和對方產生任何交集,各自開始新的生活,對兩個人來說,都是最好的結局。

以前,你想念自己的心上人了,可能會毫無顧忌地給TA發訊息,詢問TA在做什麼,而現在你只能默默地點開TA的頭像,關注TA的每一條動態,卻不敢再去打擾對方。

有句話說的很對:愛是想觸碰卻又收回的手。

越是愛一個人,越是懂得剋制,不打擾,就是留給對方最後的溫柔。

順其自然,將一切交給時間

有些人,心裡放不下一個人,卻強迫自己忘記,最後適得其反,使自己更加痛苦。

其實,你不必強迫自己,順其自然就好,時間是治癒傷痛的良藥,再深的感情,也會慢慢地被時光沖淡,既然暫時還無法遺忘,那就把TA放在心底。

愛到深處,便能做到,不聯絡,也不忘記。

王小波曾對李銀河說:你要是願意,我就永遠愛你,你要是不願意,我就永遠相思。

你早晚會明白,愛一個人,與他人無關,這是你自己的事情,既然已經分開了,就不要再去打擾對方,既然還是放不下,那就默默地想念TA。

但願有一天,你能放下過去,遇見幸福,和那個對的人一起共度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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