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在講述主人公的情感經歷之前,先請大家討論一個問題,對女方要求孩子隨母姓這件事情,你怎麼看?

女方要求子隨母姓,並不是新鮮事了,尤其是進入適婚年齡的90後、00後,在這兩代人中,有很多人是家裡唯一的孩子,女方沒有兄弟,父母就可能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我帶著這個問題問了身邊的人,得到了他們的答案。

“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閨蜜小娟認為子隨母姓的要求不過分:“孩子是我十月懷胎辛苦生下的,跟我姓怎麼了?不瞞你說,我父母就有這樣的要求,還是硬性要求,好在,我男友答應了,不然我們得分手。”

表妹則是這樣想的:“我父母說了,如果男方答應孩子跟我姓,可以不要彩禮,孩子都歸他們帶,也許,我未來的男友會答應的。”

隔壁尚未結婚的男孩子表示本人沒什麼意見,但要說服他父母,很難。

而讀者張淼結婚5年了,為了二胎隨誰姓的事情跟妻子發生了激烈衝突,夫妻正在冷戰:“要是她還是堅持讓孩子跟她姓,我們就得離婚了,孩子撫養權我一樣會爭。”

“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01。18萬彩禮,少一分都別想娶我女兒,是岳父的要求;‍

“實際上,對子隨母姓這件事,我本來沒這麼排斥,只是,我的岳父和老婆太不講道理了。”

5年前,張淼與相戀3年的女友小君決定結婚,一起去見了小君的父母。

在小君家,家裡無論大小事,都是小君爸爸說了算,包括女兒的婚事。岳父提出了讓張淼給18萬彩禮的要求:“我就這麼一個女兒,養了24年,供她讀完了大學,她嫁給了你,要給你生兒育女,要孝敬你的父母,沒有太多的時間陪伴在我們身邊,我們要18萬彩禮不過分吧!”

在張淼老家,彩禮的價位基本在十萬左右,18萬彩禮算高的了。除了18萬彩禮外,岳父還要求婚禮規模不能太小,婚禮花銷、女方家親戚來返的車費都由男方家承擔。

“少一分都不行,只要我的語氣透露出有點兒難的意味,岳父就會說,不想娶就別娶,我的女兒不愁嫁,我能怎麼辦?”

最終,張淼的父母拿出了老本錢,湊齊了這筆彩禮,而岳父收了錢之後,便把這筆錢當作了養老的本錢,並沒有給女兒陪嫁。

“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02。對待岳父岳母,我並不差;‍

雖然岳父彩禮要得多,沒給陪嫁,但是看在妻子的面子上,張淼對待岳父岳母還是很尊重的。

“為了不讓他們老兩口在過年的時候太寂寞,我跟老婆要麼各回各家,要麼把雙方父母接到城裡來一起過年。他們在我家住十五天,我們陪著一起出去玩,一起逛商場,買些禮物,好吃好喝招待著送回去。岳母生病了,岳父明明有錢,還打電話問我要錢,我都給了。”

結婚之後,岳父岳母並沒有給張淼提供多大的幫助。

小君懷兒子的時候,媽媽身體不好,不方便伺候兒媳婦,張淼打電話給岳母,請求岳母幫忙,被岳父拒絕了:“天底下只有婆婆伺候兒媳婦的份,哪有媽媽伺候出嫁的女兒的?再說了,她走了,誰給我做飯?”

無奈之下,張淼請了一位保姆照顧妻子。“我早就想好了,對待岳父岳母,老婆要給基本贍養費,可以,生病了需要醫療費,我會盡力出點,逢年過節禮物不會少,有時間看望一下,我也是個合格的女婿了。可他們倒好,居然打起了我孩子的主意。”

“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03。彩禮收了,沒給陪嫁,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我無法接受;‍

張淼的兒子出生之後,身體好轉的媽媽來到了兒子家,幫兒子帶娃,讓兒媳婦出去上班賺錢。

4個月前,小君懷上了二胎,讓一家人感到十分高興,期待是個女兒,湊個好字。讓張淼沒想到的是,小君回家看望父母,回來之後告訴他:

“我爸說,希望二寶跟他姓,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都可以。”

“我老婆說,這要求不是我岳父提的,而是她爺爺的遺願。我老婆的爺爺有三個兒子,卻沒有一個孫子可以繼承香火,一直引以為憾。”

“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小君認為,子隨母姓在現代已經很正常了,這要求並不過分。可是,張淼無法接受:

“子隨母姓,的確是有,可是你去問問,那些答應讓孩子隨老婆姓的男人娶老婆的時候需要給那麼多彩禮嗎?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小君很是生氣,告訴父母,很快,張淼就接到了岳父打來的電話。這一次,無論岳父是打感情牌也好,威脅人也好,張淼都沒有妥協。張淼的父母知道之後,也翻了臉,明確告訴小君,不管她生的是男孩還是女孩,都不可能跟她姓。她若是不想過了,他們也不強留,到時候,他們必會爭奪孩子撫養權。

現在,雙方感情岌岌可危,處於冷戰中。

“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04。在婚姻裡,誰也沒有必要遷就著誰。‍

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究竟該隨誰姓,理應是做父母的透過協商做出決定,而不是一方拿著離婚這兩個字逼對方就範。在婚姻裡,誰也沒有必要遷就著誰。

正如陳銘所說:

“沒有一種性別向另一種性別臣服,只有我們兩個彼此向我們共同制定的規則臣服,這是對我們的臣服。”

在婚姻裡,女人可以要求男人寵自己一點,護著自己,讓自己一點,但是,你沒有權利要求男人對你百依百順,處處遷就著你。在婚姻裡,男人對你有義務,有責任,你對他也有。婚姻,不是一個人的獨角戲,而是兩顆心碰撞在一起產生火花,夫妻同心,才能經營好婚姻。

最後,結婚不是兒戲,離婚也不是兒戲。夫妻之間發生矛盾,不要動不動就把離婚放在嘴邊,更不要拿婚姻的去留去威脅對方,不然,你早晚會後悔。

“你爸收了18萬彩禮,還要求孩子跟他姓,抱歉,我無法接受”

END。

今日話題:你認為小君的爸爸要求外孫隨他姓合理嗎?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