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連續2年為前妻慶生”:真正愛過的夫妻,離婚還會做朋友嗎?

3月29日是寇靜的生日。

而就在23點59分的時候,有一個男人用心卡點,選擇用曬出蛋糕照片的方式為她慶生。

“離婚後,我連續2年為前妻慶生”:真正愛過的夫妻,離婚還會做朋友嗎?

他就是寇靜的前夫——張亮。

其實這不是張亮在離婚後,第一次為寇靜慶生了。

有不少網友表示,張亮和寇靜這樣的感情讓人羨慕,雖然分開,卻也會像朋友一樣為她慶生,給彼此體面,給孩子成全。

即便做不成模範夫妻,但卻是一對模範父母。

那麼,離婚後,你會為了孩子和前任保持聯絡嗎?

01

不會,聯絡只是互相傷害

@ Summer

我和前夫離婚,是因為他不僅出軌,而且利用了孩子。

老實說,一開始的發現他出軌的時候,為了孩子,我曾經選擇過原諒。

但是,我的退讓,卻讓他變本加厲。

離婚前的那段日子,我過得很不好,整個人蒼老了不少,可每次還要在孩子面前假裝無事發生,努力維持著這個家的平衡。

直到,我發現他居然帶著才5歲的女兒和那個女人逛街買衣服,還讓我的女兒叫她媽媽。

當時我真的感覺天都要塌了,我一向待人有禮,處事平和,實在沒料到會被人作踐到這個地步。

後來我才知道,這種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他其實早就有和我離婚的打算,選擇帶著女兒出去,給她買零食買衣服,主要是為了培養感情。

女兒那時候年紀還小,根本不懂這意味著什麼,只當那個女人是人美心善的阿姨,根本不知道,大人的笑臉和禮物背後,是這麼骯髒上不了檯面的心思。

“離婚後,我連續2年為前妻慶生”:真正愛過的夫妻,離婚還會做朋友嗎?

所以,我堅決選擇了離婚,爭取到了女兒的撫養權,帶著她離開了老家,徹底和過去斷了聯絡。

這些年,我從未和女兒提及過此事。

只是,孩子的心是敏感的,尤其是後來她年歲漸長,漸漸明白了過去發生的事情,她變得越來越沉默,漸漸封閉了自己。

我帶她去做了心理諮詢,才知道原來她一直活在自責當中,無法原諒自己,覺得當年的她,也像前夫一樣背叛了我。

我這才明白,有些傷害,是即便離婚,交給時間也是無法癒合的,相反,傷口還會隨著時間流血化膿。

但是,我會選擇面對,始終拉著女兒的手,一起走出過去的創傷。

02

會,因為我們想給孩子雙倍的愛

@馨

其實,我一直覺得,血緣是這個世界上永遠斬不斷的關係。

我和前夫離婚,但我們之間,因為孩子,就永遠有一份牽絆。

這個道理,還是孩子教會我的。

我和前夫是相親認識的,婚前瞭解不夠,便匆匆走進了婚姻。

但我們倆都是火爆脾氣,得理不饒人,只要湊在一起,就像好鬥的公雞,誰也不肯退讓。

不過神奇的是,我們這樣性格的父母,居然生出來一個脾氣特別好,見誰都愛笑的兒子。

每次我倆一吵架,兒子就是一個端水大師,兩邊安撫。

於是,我們之間吵吵鬧鬧,雞飛狗跳的居然也過了十幾年。

只是,不合適的兩個人,終究還是不合適,勉強在一起生活,最後苦了別人,也會害了自己。

因為長期夫妻感情不和,我的身體出了問題,醫生說過日子不能老是生氣,要放寬心。

“離婚後,我連續2年為前妻慶生”:真正愛過的夫妻,離婚還會做朋友嗎?

兒子知道後,很認真的跟我們開了一個家庭會議。

我和前夫一開始顧忌孩子,覺得離婚不好,但兒子卻告訴我們,無論發生任何事,我們都是他的父母。

說起來很丟臉,我們兩個成年人,卻在那天哭得像個孩子一樣。

最終,我和前夫決定遵從本心,選擇了離婚。

現在的我們,脫離了夫妻這個身份,反而不會像從前那樣見面就掐,彼此倒是變得客氣了起來。

偶爾還會給對方推薦一些不錯的養生妙招,希望彼此都可以活得更久一些,好好護著我們的兒子。

03

孩子不是根本原因,要看對方值不值得

@如斯

網上一直有句話,說分手要體面,離婚更要體面。

但婚姻是複雜的,不可能會一直一帆風順,讓你能如願以償做一個體麵人。

因為不是所有的前任,都能成為朋友的。

如果對方出軌、家暴、重男輕女,你還會因為孩子和這樣的人談體面,聊風度嗎?

“離婚後,我連續2年為前妻慶生”:真正愛過的夫妻,離婚還會做朋友嗎?

我之前認識一個大姐。

為人很好,從來不會和人起爭執。

但她嫁的老公就不怎麼樣了,整天好吃懶做不說,還把自己不工作的原因,全賴在她沒有生兒子,自己都絕後了,還工作個什麼勁兒。

甚至,男人脾氣上來了,喜歡動手打人,不僅打她,連女兒也一起打。

幸好,後來他們倆還是離婚了。

只是,婚雖然離了,關係卻沒斷。

這個男人一有什麼問題,還是理所當然的過來找她兜底,她越幫,男人便越是得寸進尺。

別人勸她不要這麼傻,她就只會說“這是我孩子的爸,我不能不管他啊”。

旁人見她這樣,也不好再勸。

而且,她還一直想讓女兒原諒他,以後工作賺錢了,別忘了孝順父親。

或許正是因為她這樣軟綿綿的性子,她的女兒只能被迫成長,明明自己還只是一個孩子,還要武裝自己,學著反過來保護自己的母親,面對無賴糾纏的父親。

“離婚後,我連續2年為前妻慶生”:真正愛過的夫妻,離婚還會做朋友嗎?

其實,作為成年人,我怕是不贊同離婚後就必須老死不相往來這種非黑即白的想法,因為生活總是充滿變數,多一個人相交,總會多一份保障。

但是,這份聯絡一定是建立在對方值得相交,並且劃清楚基本身份界限的基礎之上的。

否則,糾纏不清,當斷不斷,只會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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