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習慣裸睡的女網友聊騷後,女子完美演繹了“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男子因強姦被追責!
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習慣裸睡的女子陳某曾主動邀請男子王某共睡一張床,男子沒把持住,一時衝動就對女方做了不可描述的事。事後王某透過微信支付5000元被拒收後,女方報警。法院這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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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廣東廣州,被告人王某,男,1995年出生,家住廣東深圳。去年年底,王某在網上認識了家住廣東廣州的女子陳某。兩人互加微信後,聊天曖昧。
為了獲得陳某的芳心,王某透過刷禮物等方式為陳某花費了7萬餘元。
3月17日,陳某微信上對王某說,下午逛街時看見一件衣服挺適合王某的,於是買了下來。問王某什麼時候有時間就過來拿,王某說現在就可以。
於是,王某駕車從廣東深圳出發,在當天晚上11點許到達廣東廣州與陳某見面。兩人見面後,陳某提議開車去兜風。
凌晨三點左右,王某將陳某送回家中後,自己一人前往酒店開房,但由於來時走得太匆忙忘了帶身份證,導致不能開房。於是,與陳某聯絡。陳某表示可以到其家中暫住一宿。
到了陳某家中後,陳某說家中有兩間房,客房的床比較小,將就睡一晚,如果不行,也可以與她同睡一張床,但要把持住自己,不可以做過份的事情。
王某選擇了一人睡客房的小床。可當陳某入睡後,王某發現陳某的房間門並沒關緊,並看見陳某是裸睡的。王某一時衝動走到陳某床上與其發生性關係。被王某的舉動驚醒後,陳某反抗,並咬傷了王某的肩膀。但王某並沒有因此而停止侵犯。
事後,王某透過微信轉賬5000元給陳某,但陳某並沒有確認收款。並趁王某上廁所之機,陳某偷偷報警。
警方到場後,將二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不久後,警方、檢院同以強姦罪對王某予以追責。
這是一起真實的案例,完全詮釋了什麼叫做“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的網紅語錄。
下面和大家一起分析下這起“有趣”的案件。
一、王某構成強姦罪麼?
根據《刑法》第236條【強姦罪】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從情理上來看,陳某確實有很多不妥之處,這也間接導致了本案的發生:
1、平時與王某微信聊天時,王某經常說出逾越正常男女社交的言語(即聊騷),導致王某在主觀上認為陳某在性方面是比較開放型的女生。
2、不應獨自一人在家時,邀請陌生異性到家中留宿,更不應該說出可以同睡一張床的話。
3、這也是本案直接導火索。作為一名年輕女性,在有陌生異性在家中留宿時,不鎖好房門之餘,竟還裸睡。“
但從法理上來講,以上三點並不能當作認定不構成強姦罪的依據。
在實踐中,行為人有無構成強姦罪,只看男女雙方性行為過程中,男方有無違背婦女意志,如有,即罪成。
綜合本案,男方在與女方發生性關係過程當中,女方是明顯有反抗舉動的,並在反抗時咬傷了男方的肩膀,經警方調查取證也證實了這一點。因此,可認定王某是使用暴力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陳某發生性關係。即王某構成強姦罪。
雖然王某事後轉帳了5000元給受害人,但受害人並未收取。即便收取,除非受害人不報警,否則也不會影響本案認定王某在轉帳之前有強姦受害人的之事實。
二、總結
在受到誘惑的時候,我們應當時刻保持克制,切不可因一時衝動而做出違法犯罪行為。據悉,本案王某原本是一位透過自己努力,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是90後中的佼佼者。竟因一念之差,而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對此,我認為除了感到惋惜之餘,更應引以為戒,時刻提醒自己千萬不要犯與王某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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