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開三千工資要兒媳伺候,兒媳當即回絕:我不稀罕他們的錢

公婆開三千工資要兒媳伺候,兒媳當即回絕:我不稀罕他們的錢

故事

翠翠嫁給丈夫已經快十年了,兩人是透過相親認識的,當初翠翠的父母並不同意這門親事,因為丈夫家的情況比較複雜,一大家子人都住在一棟三層的老房子裡,公公的身體不太好,婆婆的口碑有點差,儘管如此翠翠還是執意要同意這門親事,因為她覺得丈夫這個人不錯,而且也懂得體貼人。

雙方在商量婚事的時候,翠翠提出可以不要彩禮,但必須在城裡有套房,因為翠翠不想和這麼多人住在一起,這樣容易產生矛盾。起初公婆並不同意,好在丈夫一直堅持,最後公婆才同意給小兩口在城裡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雖然面積不大,但翠翠也心滿意足,就這樣兩人很快舉行了婚禮。

結婚以後,翠翠和丈夫沒辦法立即搬進去,因為房子剛裝修沒多長時間。所以結婚以後兩人還是跟公婆住在一起,等到第二年的時候,翠翠本想搬到新家去住,卻發現自己懷孕了,丈夫便勸著說道:“要不先別搬到新家去了,你現在懷孕了,我也要上班,咱們還是跟爸媽住一起吧,起碼他們能照應你,等到孩子出生了,他們還能幫忙照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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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丈夫的話,翠翠也覺得有道理,所以就沒有堅持搬新家。在翠翠懷孕期間,婆婆天天做完飯就出去打麻將,一天到晚根本不著家,翠翠雖然有些看不慣,但婆婆畢竟給自己做了飯,她也不好說什麼。不過在翠翠坐月子的時候,婆婆竟然還這樣,每天就光做個飯,其他的什麼都不管,孩子的尿片也不收拾,全部都是翠翠一個人管。

出了月子以後,翠翠實在有些忙不過來,加上自己也沒做好月子,身體時常不舒服,丈夫又經常出差不在家,翠翠只好厚著臉皮住到孃家,雖然母親有些不情願,但總歸捨不得讓自己女兒太受苦,自然會幫忙帶孩子,等丈夫出差回來,他再過來把翠翠接回家住,等他走了,翠翠就帶著孩子又回了孃家。

這期間,翠翠也和丈夫吵過架,丈夫覺得翠翠老是住在孃家不合適,容易被人說閒話,翠翠怨聲載道:“你以為我想一直厚著臉皮住在孃家呀,可我有什麼辦法,你媽不幫我照顧孩子,我一個人也忙不過來。”兩人的爭吵聲招來了婆婆,聽到翠翠的抱怨,婆婆當即不幹了,她陰沉著臉說:“你這孩子怎麼說話呢,什麼叫我不管了,我天天給你做飯,你還想讓我怎麼做,我都這個歲數了。”最後,這場爭執以翠翠的失敗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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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又過了幾年,孩子也到了上學的年紀,翠翠便藉著這個由頭搬到了城裡去住,自從搬到新家以後,翠翠整個人的狀態也變得好了起來,兩人的感情也更加和諧了。然而好景不長,那天翠翠接到丈夫電話,婆婆跳廣場舞的時候不小心傷到了腿,雖然沒有大礙,但是短時間內是不能下床走路。

至於公公也是一個傳統的大男人,別說照顧人了,連最基本的做飯和家務活都不會,所以丈夫便想讓翠翠回家伺候一段時間。

聽到丈夫的話,翠翠下意識地拒絕了,不過丈夫說道:“你現在也沒有什麼工作,我也知道你心裡對他們有意見,不過他們不讓你白伺候,他們給你開三千元工資,你就過去做做飯,收拾一下家務就行,其它的都不用做。”

丈夫說完這話,翠翠有些猶豫了,不過最後翠翠還是拒絕了,她惡狠狠地說道:“我不稀罕他們的錢,我連見他們都不想見,更別說伺候了,那幾年的日子我還沒忘呢。”最後,丈夫還是沒能做通翠翠的工作,公婆也只得花錢請了護工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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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個故事,也許有人覺得翠翠大可不必如此,反正他們給錢了,就當是一份普通的工作來做,畢竟翠翠全職在家,這份錢也可以改善一下生活,而且也不耽誤照顧孩子。

至於如果對待公婆,就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僱主,不需要對他們噓寒問暖,也不需要事無鉅細地伺候,更不需要像女兒一樣體貼,只需要做好基本的工作就可以了。

但是,在強叔看來,這樣做顯然是不可行的,雖然他們給了工資,但是在外人看來,特別是那些愛嚼舌根的親戚鄰居看來,你這就是大不孝的行為,應該很難有人完全把別人的閒言碎語不放在心上吧。

所以強叔覺得翠翠的做法很明智,一來自己無法放下當年的怨恨,二來自己也能避免不必要的閒言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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