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說“三十晚上無外人”,那女兒算不算外人?能留孃家過年嗎?

民間有很多關於大年三十的諺語,但最經典的卻是“三十晚上吃年飯——沒外人“。因為按照中國人的習俗,過年是家人團圓的節日,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子女,才可以稱得上是擁有血緣關係的至親。

但從民間習俗文化中卻可以發現,早在古代社會由於女性地位較低,無論是尚未出嫁的女兒,還是已經家人的姑娘,都會被孃家人當作“外人”。

那麼習俗“三十晚上無外人”,女兒算是外人嗎?能不能留孃家過年?

古語說“三十晚上無外人”,那女兒算不算外人?能留孃家過年嗎?

第一、“三十晚上無外人”的習俗內涵

這句俗語或春節的習俗,說起來確實有一點傷人,父子、母女本來是構成家庭的基本單位,可是偏偏要在過年的時候分親人和外人,不免會讓家中的女兒暗自感傷。

因為從這句俗語的本義上來講,說的是在大年三十晚上,家裡不能有外人在。在這個闔家團圓的重要節日裡,一旦有外人在不僅會顯得不和諧,或者說會破壞一家人其樂融融的氣氛,而且也會把自家的財運帶走。

父母是兒女的根,所以他們二老根本不可能是外人,兒子可以延續家庭香火,也不可能被當成外人。

古語說“三十晚上無外人”,那女兒算不算外人?能留孃家過年嗎?

很顯然最後就剩下了女兒,因為過去女兒都被視為“賠錢貨”,不僅光吃飯不幹活,而且出嫁時還要為她準備嫁妝。

所以女兒在家庭中幾乎沒有地位,尤其是已經出嫁的女兒,更是會被孃家人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她們嫁人之後會給婆家添丁進口,相反孃家則白養活了一個大活人。再者說女人一旦出嫁,回孃家的機會就會特別少。

甚至有很多女人自嫁人之後,就再也沒有和孃家人聯絡過。雖然這種無情無義的女兒不多,但是絕大多數女性卻無法擺脫三從、四德的束縛。

古語說“三十晚上無外人”,那女兒算不算外人?能留孃家過年嗎?

所以女子一旦嫁出去之後,基本上就很少能回孃家了。更令人感到奇葩和氣憤的是,古代女子以回孃家為恥,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原來女兒一旦嫁人就是婆家人了,所以就算她們有機會能回孃家,但是回到孃家後卻發現,孃家人對她們非常無禮。

不僅無法感受到親人般的關懷,甚至一些過分的孃家人,都不會不讓出嫁的女兒進孃家門。為此不僅會傷透了女兒的心,而且還會導致女兒怨恨孃家人。

但這並不是說古代女性嫁人之後,就再也沒有回孃家的權利了,按照習俗來看,大年初二是專門為她們設定的回門日。

古語說“三十晚上無外人”,那女兒算不算外人?能留孃家過年嗎?

可見按照古人的思想來看,出嫁的女兒就不是自家人了,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外人”。根據這個思路可以下定論,除夕夜和大年初一,孃家都不歡迎出嫁的女兒回門。

因為過年的時候一家人在一起才會有節日氛圍,一個“外人”就不要瞎摻和了。而出嫁的女兒對於婆家而言,絕對是如假包換的家裡人。

所以按照當時的習俗規定,女方要跟自己的丈夫在婆家過年。這就是“三十晚上無外人”的由來,但畢竟時代不同了,現代人的思想都比較開明,結婚的女兒在孃家過年,還是在婆家過年並沒有約束。

古語說“三十晚上無外人”,那女兒算不算外人?能留孃家過年嗎?

第二、時代在進步

家裡人和外人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按照現代人的觀點來看,家人並非僅限於具有血緣關係的至親,無論是公公、婆婆還是岳父、岳母,都是女兒和女婿的親人。

所以過年的時候無論在誰家團圓,都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甚至很多關係比較融洽的家庭,女兒一家和女婿一家人,在大年三十的時候會同聚一席,一起過一個幸福、團圓的除夕夜。

但是在古代這簡直是天方夜譚,原因也就在於女性的地位實在太低了,根本無權決定自己的人身自由。

按照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姥姥不疼,舅舅不愛”,婆家人像防賊一樣防著她,而孃家人則將其當成了外人,所以最後不得不陷入兩頭不是人的尷尬境遇。

古語說“三十晚上無外人”,那女兒算不算外人?能留孃家過年嗎?

尤其是在古代社會中,女兒如果無故歸家會被人說閒話,所以出嫁的女兒隨意回家,甚至會有被趕出去的風險。

結 語

封建社會簡直就是一部女人的血淚史,她們不僅無法決定自己嫁給誰,而且是否有權利回家也完全不能自主。

這種畸形的社會氛圍,還是導致女性地位越來越低的罪魁禍首。但是到了現代社會幾都是女人當家作主,所以她們選去誰家過年就去誰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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