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陪嫁三十萬,要求女婿給她養老,十年後卻物是人非

岳母陪嫁三十萬,要求女婿給她養老,十年後卻物是人非

俗話說得好:求人不如求己。人能夠始終依靠的,不是父母、不是子女,也不是另一半,而是自己。唯有自己強大了、有能力了,才能讓自己生活得自在。

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是不靠譜的,也不是一件穩妥的事兒。因為最瞭解你、能夠全心全意對你好的人,除了你自己基本上不會再有別人。

還有,不要輕易去對一個人好。人對於越容易得到的東西,就越是不會去珍惜。得讓他們知道這些東西來之不易,或是讓他們付出一定的代價,他們才會懂得珍惜。

岳母陪嫁三十萬,要求女婿給她養老,十年後卻物是人非

01。徐阿姨

我只後悔當初太傻,把自己的身家和積蓄一股腦都給了女婿。如今落到這步田地,我實在不知該怎麼辦了。

我和老伴只有女兒一個孩子,女兒還沒出嫁前,老伴兒就去世了。我因為害怕孤獨,也擔心老了以後沒人給我養老,所以在女兒決定跟女婿結婚時,我便找女婿單獨談了幾次。

我跟他說,女兒嫁給他之後,我會把房子賣了。房款和我之前的積蓄都給他們,只要讓我過去住,並且給我養老。一開始,女婿對於接我過去和給我養老是有些反對的,雖然他沒有明說,但我能從他的表情和話語裡感受得到。

轉折出現在他得知房款和我的積蓄數額時。我和女兒所住的那個房子,面積不是很大,地理位置也算不上多好。

不過在寸土寸金的現在,怎麼也能賣個一二十萬。我這些年也存了有十萬左右,加上房款也能湊個三十萬。女婿知道之後,態度一下子就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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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當時雖然對他的表現有些不是滋味,但為了自己的以後著想,便忍了下來。搬過去之後,我倒也確實過得還不錯。只是,這日子並沒能持續太久。等到我退休賦閒後,我的日子就開始難過起來。

其實這一切都有預兆。我還在工作那會兒,早餐和晚餐我都是在公司吃的,偶爾早餐來不及會在外面吃。至於晚餐,基本上都是我下班之後,去菜市場買菜回去做。他們兩口子大多數時候是不買菜也不下廚的。

平時也不會給我買衣服啊、營養品啊什麼的,去外面遊玩也不會帶我去,有時候甚至都不告訴我……我會覺得日子過得還行,是因為我有工作和工資,還有支配的錢財。

如今我沒了工作,每個月只領著那麼幾百塊錢,連伙食費都不太夠,更別說有什麼餘裕了。我讓女兒女婿給一些生活費我花,女兒起初還給一些,女婿則是直接說自己沒錢。不過,到了後面,女兒也藉口說自己沒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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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如果單單不給生活費,我省吃儉用點也勉強過得下去。然而,他們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竟對我嫌棄起來。

吃飯不願意跟我一桌,小孩也不讓他跟我親近,見到我也不打招呼,有時甚至都不給我好臉色看……我在他們眼裡,彷彿成了一個要飯的,對我既防備又嫌棄。

他們有好幾次有意無意地當著我的面,說要把我送去養老院,或是委婉地讓我離開。我很想當場就跟他們發脾氣,跟他們大吵一架。可是,如果我真的這樣做了,我又能去哪裡?我又該怎麼生活?

我沒有自己的房子,也沒有足夠的積蓄,我有的只是每個月固定的幾百塊錢。我也不想在這受這些窩囊氣,也不想看他們的臉色過日子,但是我沒有辦法。沒有金錢和能力,就沒有獨自生活的底氣。

岳母陪嫁三十萬,要求女婿給她養老,十年後卻物是人非

長輩的愛,要一點點地給予,不能一下子就把自己的所有交給對方。來得太容易的東西,總是不會被珍惜,甚至會被踐踏。

人的晚年,全部都寄託在別人身上,永遠是不靠譜的。他們可能會因為利益短暫地對你好,但當你沒了價值之後,他們很容易就把你棄之不顧。

倘若有自己的老家和老底,那麼無論何時,都能被溫柔以待。因為這是你最後的底氣,也是你賴以生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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