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父母找到親生女兒:你有義務為我們養老,30歲女兒:想都別想

導語:

我們很多老人為了自己的晚年,對兒女都會用親情的綁架,有時候自己明明做了很過分的事情,卻還把錯誤怪在兒女的頭上。

有些父母,明明對兒女什麼都沒有付出,卻在晚年的時候,還對兒女用親情的綁架,讓兒女義無反顧地為他們養老。

雖然現在養老的方式有很多種,但還是有一部分的父母,會把養老的希望給予在兒女身上,無論曾經對兒女做過什麼,到了晚年,都覺得兒女有義務,去為他們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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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父母的眼中,無論他們做了多麼過分的事情,兒女總歸是他們親生的,有他們才有兒女的現在。

所以他們覺得兒女應該為他們養老,而且兒女為他們養老,還要心甘情願,不能有怨言,不能有抱怨,一旦兒女說了不是,父母就會用親情的道德對兒女進行綁架。

就像這位楊女士一樣,曾經被親生父母拋棄,到30歲的時候,養父告訴她,她的親生父母要認回她這個女兒。

70歲的親生父母見到楊女士的時候,對楊女士說:我們是你的爸媽,你有義務為我們養老。楊女士對他們笑了笑:想都被想,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坐享其成的好事。一起來看一下楊女士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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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楊女士的自述:

我今年30歲了,有一個疼愛我的老公,一個可愛的兒子,一位66歲的養父,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從小我被親生父母拋棄,是這位66歲的養父,不辭辛勞,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我養母死得早,全靠養父一把屎一把尿,又是當爸,又是當媽的對我精心照料。

小的時候,我很羨慕那些有親生父母的孩子,因為下雨天,他們會有父母接送,會有父母的寵愛。

但我卻不一樣,我養父為了生計,為了我的學費和我的吃穿,要四處奔波,養父撿到我的時候,爺爺奶奶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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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母也在我九歲的時候離開,養父為了我的生活,要常年在外,不得已只能讓我一個人留在家。

這麼多年,我有時候覺得自己很幸運,有時候覺得自己人生也很悲哀,為什麼我的親生父母要狠心地拋棄我?對我的死活不聞不問。

聽我養父說他在路邊撿到我的時候,我才三個月大,我曾經在受別人欺凌,集體排擠的時候,怨恨過我的親生父母,也想過我的親生父母。

幻想著他們有一天會來找我,會給到我父母的關愛,讓我能有一個美好的童年,多希望聽到他們跟我講,我是不小心被別人抱走了,所以才弄丟的,並不是他們自己親手將我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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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多年過去,到我結婚的那天都沒有他們的訊息,因為生活的經歷和打磨,我覺得自己對這些事情都已經放下了,畢竟我現在的生活很好,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人要學會知足,不能貪得無厭,就在我的生活和工作,家庭都很美好的情況下,真正活了30年,我已經30歲了。

這天突然接到了我養父的電話,他告訴我,我的親生父母想認回我這個女兒。在電話裡聽到這個訊息以後,我有片刻的猶豫,不知道該不該認他們。

我不想認他們,可卻又有一點點的期待,想看看他們長什麼樣子,是什麼樣的家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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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沉默了,後來我跟養父說,現在的生活很好,我不想認他們,既然他們當初能狠下心,現在也當我死了就好。

可沒過兩天,我養父再次給我打來電話,說就算我不認他們,他們也想見我一面,想看看我現在長什麼樣子。

於是我同意了,就在我放假的時候,我跟我養父一起,去見了我的親生父母。見到他們的時候,我並沒有什麼感覺,就像是面對陌生人一樣,兩位老人滿臉的滄桑。

雖然知道他們是我的親生父母,我還是沒有辦法開口叫他們爸媽,但出於基本的禮貌,我叫了一聲叔叔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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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見到我的時候,眼中有淚花,臉上寫著愧疚,又帶著欣喜。

我們找了個吃飯的地方,邊吃飯邊聊。我的親生父母一直在跟我說,這些年,他們很愧疚,也很後悔。

我們聊了很多,也知道了我上面還有兩個姐姐,一個哥哥,而他們唯獨送走的,是最小的我。

聊天的時候,我也知道了我親生父母的姓氏和年齡,親生父親姓劉,親生母親姓黃,父親70歲,母親68歲。

我們吃飯的時候,養父坐在我對面,親生的父母一左一右坐在我的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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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拉著我的手,對著我說:“當時我們是真的沒辦法,計劃生育卡的嚴,但是我們現在真的很後悔,希望你能認我們這個不負責任的父母。”

我沒有說話,但是心中也沒有太多的想法,我只知道,作為一個母親,作為一個父親,如果養不活這個孩子,就不應該讓這個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

隨後,劉先生也跟我說:“是啊!這些年,我們一直活在悔恨和愧疚之中,送走你沒兩年,我們一直都想去認你,可是沒辦法給到你更好的條件,怕將你接回來之後受苦,所以才一直推到了今天。”

一頓飯我們吃了三個小時,就這麼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聽著他們跟我說,他們有多麼的後悔,對我有多麼的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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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是一邊說一邊流眼淚,就想讓我認回他們這個親生的父母。

我養父在場,沒有說一句話,但我知道養父的心裡更是不好受,他很擔心,擔心我認了自己的親生父母以後,對他就不聞不問。

黃女士跟劉先生,對我說了很多的話,但我沒有絲毫的感覺,也沒有想認他們的想法。

那晚他們沒有走,而是留下來,在我養父家住了一晚。

那一夜我們沒有一個人睡覺,整整聊了一個通宵,我雖然對他們沒有感覺,但出於禮貌,我還是聽他們把話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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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聽完以後,我覺得他們根本就不是愧疚,也不是後悔,只是想給自己的晚年多找一條後路,多一個人為他們養老。

聽黃女士說,劉先生的身體不好,好像是有病在身,但是兩個女兒都遠嫁了,每年回來看望他們的次數也是屈指可數。

偶爾會跟他們給到三五百塊的生活費,由於他們以前是重男輕女的思想,一直想生個兒子。

可惜生的第一胎是一對雙胞胎女兒,生的第二胎是個兒子,而第三胎的我純屬是個意外,我根本就不該到來,加上又是計劃生育,所以生下我之後才三個月,他們便將我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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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女兒能夠時不時地給到他們一點生活費,都已經是很仁至義盡了,但是兒子由於他們的溺愛,他們晚年的生活,兒子基本上不照顧。

所以才想起了還有個被送走的女兒,現在生活還算可以,條件也還算可以,不管能不能認他們,總之,有希望他們就要試一試。

聽完他們的訴求以後,我禮貌性地笑著對他們說:“你們來認我根本就不是愧疚,其實你們從來就沒有後悔過,將我送走吧。只不過現在到了晚年,兒女對你們都不聞不問,才想起認我這個被送走的小女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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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說的話,說到了他們的心裡去了,他們也不再藏著掖著,而是開口對我說:“我們是你的爸媽,我們生了你,你身體裡流著我們的血,血肉至親,無法改變的事實,你有義務為我們養老。”

我真不知道他們哪裡來的勇氣,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出這樣的話,對我沒有任何的付出,到了晚年還用親情對我實施道德綁架。

覺得生了我,我就應該為他們養老,他們雖然沒為我付出什麼,但是給了我生命,所以我應該心甘情願地為他們付出,而且不能有任何的怨言,就因為我是他們的親生女兒,身體裡流著他們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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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著他們這樣說,當時我非常的氣憤,再也沒有見他們時的禮貌了,我暴躁地對他們開口。

不知道生生父母小,養生父母大這句話嗎?

你們給了我生命沒有錯,可你們將我送出去的時候,也就等於放棄了我這條生命。

那個時候,你們可沒有管過我的死活,若不是我運氣好,被我養父撿到了,現在我也就死了。

丟出去的種子,別人精心照料,等到有收穫的時候,你們卻坐等豐收!想都別想,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坐享其成的好事

,你們的女兒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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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給了我生命不假,我身體裡流著他們的血也不假,可他們生了我,也隨手將我丟棄,到了晚年的時候,又想起了我,就因為我身體裡流淌著他們的血,所以他們什麼都可以不付出,我卻還有義務他們養老嗎?

結語:

我個人覺得,像楊女士這樣的情況,沒有必要為她的親生父母去養老。

父母生下孩子之後,在孩子未成年之前,都應該有責任去將孩子養大,而不是生了之後隨手丟棄,到了晚年的時候,又想讓這個孩子去為自己養老。

就因為身體裡流著自己的血,所以父母可以不付出,但卻還要,要求孩子為他們養了,應該沒有這樣的道理吧。

對於楊女士的經歷,你有什麼看法?你覺得她還有義務為自己的親生父母養老嗎?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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