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 | 尋找韌性:代際實踐中的情感轉向與倫理再造

書評 | 尋找韌性:代際實踐中的情感轉向與倫理再造

吳小英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研究方向:性別研究、家庭研究。

書評 | 尋找韌性:代際實踐中的情感轉向與倫理再造

家庭變遷向來是現代家庭研究的核心議題,其基本的理論框架源自西方經典的家庭現代化理論,它在傳統家庭(或稱前現代家庭)與現代核心家庭之間劃出了一條清晰的分界線:不僅在家庭結構與家庭功能方面,而且在家庭關係與家庭觀念方面。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家庭研究呈現出一個明顯的趨勢,即從對家庭結構的關注轉向對家庭關係的關注,這種轉變也伴隨著學者們對單一進路的家庭現代化理論越來越多的批評與質疑[1]。國內家庭社會學的研究路徑在過去40年中也經歷了類似的演變。前半段的家庭研究主要關注點集中在市場化轉型以來中國家庭面臨的衝擊和變遷,聚焦於家庭規模、結構和功能上日益顯現出的現代化與核心化特徵。而既有的研究顯示,中國家庭的變動性和複雜性遠非線性意義上的家庭現代化理論所能解釋。國內學者在質疑“孤立的核心家庭”在現實中的表現形態與可能性的同時,也發掘出了具有本土意義的親屬關係和家庭網路特徵[2]。這些富有彈性的、不乏協商策略的家庭關係新模式,混雜了極具中國文化意涵的家庭倫理、親密情感和利益合作社等要素,從中可以感受到一種無法忽視且充滿矛盾性的內在力量。因而進入21世紀以來,許多家庭研究學者也轉向了對家庭關係和模式的探究,尤其近十年來,除了對家庭內部衝突或失衡的考察之外,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轉向對家庭內部團結和關係紐帶的找尋,試圖發現中國家庭生生不息執行的獨特性。有學者指出,以往對家庭制度的研究往往只關注其“變”的一面,而忽略了其“不變”的一面,這可能是一個理論上的誤區。因為完整的家庭變遷過程和結果,應該同時包含“改變”和“未經改變”兩個部分,正是後者構成了作為社會底蘊之所在的“恆常”[3]。

劉汶蓉的新著《活在心上:轉型期的家庭代際關係與孝道實踐》[4](以下簡稱《活在心上》)可以被視為這種研究轉向的一個代表。作為長期以家庭代際關係為研究選題的學者,作者自述在過去十年間完成的兩部著作,恰好體現了不同階段相異的現實關注點和理論視角。其中,前一部著作主要以調查資料為依託,從“傳統—現代”的二分框架中尋找中國家庭代際關係的變遷特徵和趨勢,關注代際失衡和孝道衰落等爭議性問題;而新著則在融合國內幾大資料庫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加入了課題組長達5年在上海、蘭州等地質性研究和深度訪談的田野材料,重點轉向對日常生活中家庭代際關係和孝道實踐的互動過程的考察,關注的是流動下的代際策略以及城市“啃老”“媽寶”等熱點問題背後所隱含的代際關係的韌性,即家庭在看似多元、複雜、個性化的變動背後“無法被清楚測量的維繫力量”[4](自序PP1-5)。這一研究視角和理論闡釋的轉向,向我們展開了一幅截然不同的家庭代際生活的故事畫卷。

一、從彈性中尋找韌性:家庭依然是共同體嗎?

劉汶蓉在開篇“自序”中談到該書研究背後的兩個主要理論思考。一是當前中國家庭的代際關係依靠什麼保持均衡?二是中國家庭是否還是一個對個體的利益和價值具有統攝意義的共同體[4](自序PP1-5)?這兩個追問分別揭示了家庭中極具變革意義的兩個關係維度:代際關係以及個體與家庭之間的關係,並透露出作者從一開始就沒有迴避的重要預設:轉型期中國家庭代際關係的均衡正面臨挑戰,以及由此延伸的問題——家庭作為共同體的意義似乎也出現了動搖。

有關轉型期中國家庭的代際關係出現“失衡”或者稱之為代際關係“重心向下傾斜”“恩往下流”等說法在過去20年中如一股旋風颳過,幾乎成為家庭研究界的共識,因為這些說法與來自日常生活的觀察高度契合。該書並沒有否認這一點,但也沒有止步於此,而是細緻地對相關研究和文獻進行了梳理分析,並結合自己的調查資料和田野訪談,考察為何子代更多扮演“獲得者”角色、親代更多扮演“給予者”角色這種看起來不太公平的代際關係模式可以在當下中國社會得以延續。難道費孝通提出的經典的“反饋模式”不再起作用了嗎?

一些學者早已指出,轉型期中國家庭代際關係出現了親代履行過度、子代回饋不足的現象,尤其在農村家庭中親代與子代之間的付出與回報極度不對等,不僅出現了代際失衡,甚至已經出現了代際剝削,以“撫育—反哺”為特徵的反饋模式被打破,其主要原因在於市場交換邏輯的引入瓦解了傳統的家庭倫理和代際秩序。而這種不均衡的代際關係之所以能夠延續下去,是由於傳統文化機制對父輩依然有影響,要求他們以完成蓋房、娶媳婦、抱孫子這些“操心”的事為人生要務[5][6][7]。有學者將代際關係的這種倒轉概括為“下行式家庭主義”[8],其背後的成因或被歸之於親代的責任倫理和利他主義[9],或被歸之於社會公共服務不足的現狀下子代的工具性需求與家庭的策略性選擇[10],抑或被歸之於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經濟和獨生子女政策的疊加效應[11],等等。該書試圖跳出這個層面,證明僅僅從責任規範和工具理性框架去理解家庭實踐中的代際支援是不夠的,還需要“從意義共同體的角度去研究和理解個體化程序中家庭如何成為家庭成員的情感和價值歸屬”[4](P9)。這一歸屬並非橫向的愛情和婚姻,而是縱向的基於血緣的為人父母和為人子女的身份牽絆,這種深埋於日常家庭行為背後的代際關係和情感紐帶,構成了中國人特有的文化心理和人生觀,具有一種“類宗教”的意義[4](P327)。

書中盤點了社會轉型背景下家庭壓力的代際轉移和互惠支援特徵,發現無論在城市中產家庭還是農村流動人口家庭中,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和互動都日益緊密,包括策略化的同住、經濟和日常照料上的支援以及情感慰藉等,作者稱之為“代際團結趨勢的上升”[4](PP10-12)。除了社會結構性因素所導致的代際之間的需求互補外,作者特別指出了親代預期壽命的增長和子代獨立的推遲,使得父母方的“可給予期”不斷延長,從而拉長了代際間在“撫育—贍養”之外的交換階段,而這正是代際失衡產生的原因[4](P7)。因此在劉汶蓉看來,儘管調查資料顯示城市家庭的代際支援在經濟、勞務和情感等方面都呈現出“從親代流向子代”的特徵,成年子女的生存壓力不斷向父母轉嫁,而親代在扮演子女“減壓閥”角色的過程中常常是獲得感不足的,但這只是代際關係中特定階段的產物,因為家庭代際支援具有很強的隨家庭生命週期變化而變動的特徵,其代際支援的流向整體上隨家庭成員的需求和給予能力的變動而變化[4](PP38-40)。同樣,農村流動人口外出打工作為一個家庭策略,也是從一開始就把“養老”和“養小”的重任一起納入了總體的人生考量,至於資源多少的偏重並不在於觀念上的“重小輕老”,而是基於不同人生階段的需求差異。當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家庭內部的代際分配和選擇往往遵循的是生存的邏輯和事件的緊迫性原則[4](PP239-242)。

從這個意義上說,學界爭論不休的所謂代際失衡或者代際團結,在該書的敘述框架中可以被視為僅僅是體現了代際關係親密實踐的不同階段甚至同一階段的不同面向,其核心在於強調中國家庭的代際關係本身就充滿了矛盾性和張力。劉汶蓉將這種充滿矛盾和糾纏的代際關係界定為一種具有“自反性”(reflexivity)的關係特徵,表現為家庭成員根據各自的利益需求以及價值和情感不斷協商的過程[4](PP12-13)。由於這一代際協商過程並非個體導向而是關係導向,雙方都將彼此納入自己的生活預期和安排,因而其結果並不會導致家庭的個體化,相反,親子一體和代際責任倫理透過這一過程得以再造。因此作者認為,從代際關係的角度看,家庭對於中國人來說依然是具有統攝意義的共同體[4](P 324)。

劉汶蓉透過對當今城市家庭存在的“啃老”現象的獨特分析來論證這一點。與主流社會對“啃老”的簡單詬病或哀嘆不同,該書基於豐富的個案訪談資料,對不同型別的“啃老”家庭及其代際關係的互動方式進行了深度考察,賦予了“啃老”全新的理解和評判。調查顯示,子女心安理得地“啃老”、父母心甘情願地“被啃”已成為當下許多家庭可以接受的常態,前提是隻要“啃”得有“度”,包括子女的依賴不要超出父母的承受能力,以及子女在言行上須表現出對於父母的付出“有孝心”和感恩。也就是說,“啃老”能否被合理化,既取決於家庭(父母)擁有的客觀資源,更取決於家庭成員的主觀認知和兩代人之間情感上的相融與否[4](P 307)。對於那些關係和諧的家庭來說,“啃老”是代際和合下的一種“划算”的理性安排,可以在互惠合作中增進彼此的情感和信任;反之,則可能由於“啃老”合理化的失敗而導致情感和責任捆綁下的代際衝突。因此,“啃老”實際上反映出的是社會轉型背景下中國家庭代際關係的“韌性和內在張力”,其中“韌性”表現為代際責任倫理對家庭中的個體依然具有約束力,“張力”則表現為代際互助越來越倚重於彼此的情感內化而非道德義務[4](PP308-322)。

可以看出,該書對於近年來海內外部分學者以個體化來描述中國家庭關係特徵是持保留態度的。如果說個體化理論強調的是家庭中的個體所具有的選擇性和彈性的一面,那麼《活在心上》一書所呈現的則是豐富多變的代際互動和家庭策略背後那種無法擺脫的韌性。作者相信,中國家庭中的代際關係並非個體化理論中所設定的那種“選擇性關係”,因為基於血緣的代際責任表現出明顯的“不可選擇性”,家庭中的個體尚無法真正做到“為自己而活”,這也是子代“啃老”合理性的來源[4](P324)。因此,劉汶蓉將城市家庭中這種彼此接納的“啃老”模式視為兩代人之間的“理性合謀”,本質上並不違背反饋模式中的“均衡互惠”原則,因為子代以“報之以情”的情感回饋方式實現了與親代之間的互惠與交換。正是這種以往研究中常常被忽略的“親子一體”的情感結構,構成了家庭代際關係中具有文化抗逆性的韌性之所在[4](P326)。

二、孝道實踐新解:親密情感與責任倫理哪個在先?

該書在試圖找尋代際關係的團結紐帶和家庭共同體的韌性的同時,並沒有忽略轉型期家庭代際關係的多樣性和流變性。作者強調實踐的視角和方法,關注宏觀層面的制度慣習如何滲透在微觀層面的日常生活實踐中,繼而又如何在代際互動的策略中被一點點侵蝕或形塑。關於孝道的研究就體現了這樣的思路。

過去幾十年中有關孝道的討論一直是國內家庭研究的一個熱點議題,也是代際關係和養老研究中無法繞過的部分,因為它是構成傳統家庭代際秩序和養老文化的倫理基礎。進入21世紀以來,城鄉家庭養老陷入諸多困境,許多學者將其歸之於從社會到家庭層面普遍的“孝道衰落”。有學者指出,儘管反饋型的代際關係基本模式並沒有改變,但其實踐規則和規範卻已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傳統鄉村倫理中那種基於父母生養所形成的感恩回報的代際關係,已被基於市場交換的付出—報償的公平邏輯所替代[12];也有學者認為,家庭內部老人贍養資源出現了供給不足,但並非由於“倫理淪喪”,而是由於家庭資源的代際分配出現了“倫理轉向”,即由傳統孝道所要求的“親代優先”轉為“下位優先”原則[13];有學者進一步發現,農村社會的孝道其實體現了在生命歷程不同階段親子互動的“動態親屬實踐”,孝道的訴求和表達隨個體生命歷程中內在關係結構的變化而流動[14];還有學者強調日常生活中“孝”“養”“順”之間的日益分離,提出了“無孝之養”“孝而不順”等新概念[8][15]。這些討論和爭議,表明作為傳統家庭制度倫理基礎的孝道觀念在如今的代際實踐中已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活在心上》一書並沒有糾結於這些理論上的爭論,而是以調查資料為證說明“奉養事親”“感恩回報”的孝道觀念和行為準則至今依然在各群體包括青年當中被高度認同,只不過這種觀念認同和接受並非來自權威孝道觀的內化,而是基於代際親密關係的情感體驗。劉汶蓉借用中國臺灣地區學者葉光輝的“孝道雙元模型”框架來分析孝道的轉型。按照這個模型,傳統孝道觀念是基於親子間不對等的權力等級關係,子代透過對角色規範所要求的責任義務的遵從來獲得社會認同,因而稱之為“權威性孝道”;而現代年輕人所推崇的則是一種源自親子間的親密關係和自發的情感表現的“相互性孝道”,是基於代際平等關係和親密情感的一種自然回饋。透過對日常生活中孝道實踐過程的考察,劉汶蓉試圖探討這兩種孝道在中國社會如何並存、轉換或協商,並揭示孝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內在張力和彈性空間對於代際關係變遷的意義[4](PP169-170)。

作者首先將孝道劃分為“無條件的孝”和“有條件的孝”。與非此即彼的無果爭議不同,該書在訪談資料基礎上將二者之間的差別幻化為道德理想與情境實踐的區分,因而二者並無道德高下之分,而是強調了孝道實踐本身的不同情境性和條件性。研究發現,現實中有可能阻礙孝道實現的因素或者來自情感,即子女的“不公感”及由此產生的對父母的“怨恨”;或者來自能力,即子女自身發展的不力而導致缺乏反饋父母的可能性。因而“父慈子孝”的相互性責任倫理才是生活實踐中孝道的執行機制[4](PP175-182)。書中展示了來自一線田野的有關孝道話語的豐富敘述,比如孝順就是“心裡想著你”“儘量提供物質幫助”“不讓父母操心為難”“好好過日子”等;與此相應,不孝的定義包含了“不學無術”的“敗家子”“讓父母傷心難過”“拖累父母”以及不生孩子、爭財產等“不懂父母苦心”“不體諒父母”的行為。從這些十分接地氣的孝道話語中,可以看到過去權威性孝道中所強調的“抑己順親”、絕對服從的含義幾乎蕩然無存,甚至“知恩圖報”的重點也變成了單純的“知恩”,而不在於“圖報”與否。

劉汶蓉將孝道的這種新取向,概括為“孝道實踐中的情感轉向”,這一趨勢代表了孝道的“權威性”維度下降、“相互性”維度上升,“孝”成為那些心中積澱了對父母深厚感情的人在成年之後從內心自然生髮的“對父母好”和“還也還不完的情義”。作者進而又將孝道區分為“基於情感的”和“缺乏情感基礎的”兩種型別,指出前者的核心在於親子之間的“心意相通”,這種以代際親密情感為基礎的“活在心上”的孝成為孝道再生產的機制和最高境界;而後者只能歸為沒有情感的義務捆綁,屬於“有養無孝”[4](PP213-223)。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孝道已從當初主要對子女行為的單方面道德規範要求,變成了一種對親子雙方責任倫理的共同約束,甚至對親代提出了更高的規範性要求,因為父母只有“活在子女心上”,成為受子女尊敬和愛戴的人,才能獲得子女的孝心,這也是該書以“活在心上”為題目的用意所在。正因如此,“養兒方知父母恩”的古老傳說,便被賦予了生育之於孝道的別樣意義,即生養孩子的主要目標並不在於傳宗接代,而在於它所具有的在兩代人之間的“情感聯通”價值能夠喚起感恩與孝心的傳遞,從而獲得一種為人父母的辛勞報償[4](PP329-332)。

至此,該書清晰地梳理了孝道實踐的倫理再造路徑,認為儘管基於傳統生養報恩意識的“無條件的孝”仍有不容置疑的道德崇高性,但在代際實踐中流行的則是“有條件的孝”,遵循代際“以心換心”的情感邏輯[4](P330)。如作者所言,這種心意對等本身是個彈性很大的標準,取決於代際的情感親密程度,帶有主體性、策略性和協商性。這一邏輯巧妙地避開了理性算計與道德義務誰輕誰重的經典難題,因為二者都可以透過情感合理化,而親密情感與責任倫理之間也不存在誰先誰後的分界或順序,而是相互形塑、彼此嵌入的過程。正是在這種意義上,作者認為當下中國城市家庭的生活實踐中,情感親密性和關係質量成為最重要的家庭整合機制[4](P334)。這種親密情感不僅帶來孝道的迴歸,同時也帶來了父母權威的迴歸,城市中產家庭中並不少見的“媽寶”現象就折射出了這樣一種親密化的代際實踐,親權的迴歸並不意味著子女獨立性的喪失,而是父母權威的內隱化以及子女對於親密共同體的認同建構和情感共鳴,也是孝道倫理的再造過程[4](PP279-290)。

三、傳統回潮的背後:家庭何去何從?

《活在心上》一書所講述的關於中國當下家庭的日常生活敘事,與其說是闡釋了令人信服的家庭關係和倫理實踐新結論,不如說是重提或拓展了家庭研究中令人深思的理論問題,包括家庭的定義與邊界以及家庭的價值與意義。這些問題的討論,既關涉家庭的何去何從,也關涉社會政策的走向。

其一,關於家庭的定義與邊界。該書討論的代際關係是指親代與成年子代之間的互動關係,包括成家與未成家的子女,因此很大一部分其實是指小家庭與原生家庭父母之間的關係,或者可被視為嚴格意義上的親屬關係的一種。有學者指出,費孝通的“反饋模式”實際上並非在小家庭內部進行,而是反映了小家庭之間“家際關係”的一種“接力+反饋”的撫養—贍養模式。因而費孝通所描繪的中國家庭也非西方意義上的核心家庭,而是一種伸縮自如的“擴大了的家庭”,用“直系組家庭”來命名這種綿延伸展的家庭團體最合適不過,即小家庭以直系親屬的方式連線成一個守望相助、分工合作的家庭網路體系[16][17]。

該書雖沒有對家庭概念進行直接討論,但從訪談所展示的豐富的家庭實踐來看,這個邊界是模糊、彈性和流變的,它不僅突破了核心家庭的狹窄範疇,而且可以在小家庭與擴充套件家庭之間自由穿梭組合。有關家庭的這種流動性和靈活性,不同學者強調的視點各有差異,如“個體家庭”強調的是城市中產家庭中的個體必須依賴家人來抵禦風險[18];“協商式親密關係”強調的是父母透過積極主動的嵌入和理性協商構建起新型的代際親密關係和孝道期待[19];“新家庭主義”強調的是個體意識的崛起與家庭責任的擔當之間的內在張力及其整合[20](PP181-224);而“馬賽克家庭主義”強調的是家庭模式中傳統與現代雜糅並存、父母與子女親密共生的所謂雙系多核特徵[21];等等。從這些敘述中我們可以隱約看到家庭研究界近些年來不斷瀰漫的一種傳統回潮的趨勢,這種回潮並非簡單地撤退到過往,而是隨著家庭生活中代際團結與合作的增長,學者們對於家庭凝聚力和韌性的追尋熱情急劇上升,使得“妥協”“協商”“親密”等替代了“衝突”“疏離”“脆弱”成為新晉的關鍵詞。甚至“家庭主義”這一曾在新文化運動中被重度批判的價值觀,也被翻出來重新予以審視和解讀[22],並以獨特的方式“改頭換面”、捲土重來,成為這個不確定性肆虐的時代中個體、家庭與社會之安全感的重要來源。有學者直接批評國內已有的家庭研究存在個體化、問題化的缺陷,即只關注家庭中的某個群體或某些問題,而“忽視了家庭本身”,倡導中國家庭研究亟須“找回家庭”,看到家庭對於個體的價值和意義[23]。

其二,家庭對於個體來說究竟意味著什麼?該書多次強調“親子一體”的情感結構和代際責任倫理是構成家庭韌性的基礎。劉汶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指出,曾經以為以夫妻軸為核心的家庭才是現代化的和先進的,而更加重視親子軸的中國家庭文化被視為道德綁架太重、過於壓抑,如今看來這卻是一種能夠助力兩代人共同抵禦轉型社會風險的“溫暖的制度設計”[24]。這一立場也反映出國內家庭研究界越來越重視家庭縱向關係,轉而向本土文化尋找理論資源的潮流,那種認為家庭內部親子軸才是中國家庭制度核心的判斷,伴隨著近十年來婚姻脆弱性的增長以及家庭代際合作的劇增而得到更多的支援。例如有學者指出,在農村,正是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的家際模式”賦予了農民家庭極強的能動性和主體性,實現了家庭的財富積累和代際傳遞,也鑄就了家庭高度的韌性和彈性,這種“功能性家庭”的實踐形態可以有效地應對現代轉型社會的壓力,而這都要歸功於家庭所提供的倫理和價值支撐[23]。

這種家庭關係中縱軸的優先性也在公共政策法規中得到了體現。有學者在考察改革開放以來家庭政策的變遷時發現,針對家庭內部縱向的代際關係以及橫向的婚姻關係,一直存在著彼此分離和差異化的雙重原則,即對家庭代際關係和相互責任的持續強化,以及對婚姻關係中個體自由和性別間責權平等的強調,前者更趨向於傳統的家庭主義,後者則接近於現代個體主義的價值觀[25]。這種彼此相向的演變趨勢表明,代際變革與婚姻變革之間的進路並非總是一致的,而是常常充滿著難以言喻的矛盾。有學者在對蘇南農村地區流行的“兩頭婚”或稱“並家”模式的研究中發現,作為一種雙系婚姻策略,這種模式表面上看起來對傳統單系偏重的、從夫居的父權制結構造成了衝擊,也重塑了新的更加平等民主的家庭權力關係,特別是女性和女系的地位得到提升;但與此同時,它以滿足父代縱向的情感需求為導向,父代透過向子代家庭輸送資源而全方位介入和滲透到子代家庭內部,客觀上又形塑了新的父權形態[26],子代生育後常見的雙邊姓氏之爭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理想的家庭制度究竟應該如何?家庭對於個體來說是工具性、功能性的存在,還是意義和價值的歸宿?理論上的爭議或許永遠沒有答案,但實踐形態的豐富多元卻遠超出了人們的想象。所謂傳統還是現代、激進還是保守的二分早已消解在流變的日常生活實踐中,因而學界有關家庭何去何從的諸多爭議,可能很大程度上只是由於壓根沒有立足同一個層面展開討論。《活在心上》一書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即家庭特別是代際紐帶在當今中國社會仍然發揮著“安頓個體生命和激勵日常生活的功能”[4](P335)。不過,書中自始至終將制度與規範當成“道德正確”加以懸置,而將重點置於實踐中的代際關係和孝道執行機制的考察,試圖打破人們理念中相互分離甚至對立的理性算計、責任倫理與情感結構之間的界限,某種程度上也打通了學術話語與日常話語之間的關聯。然而,情感作為一種非穩定的關係結構,是否一定能夠“破防”成為穿越理性和倫理通道的家庭粘合劑?建立在金錢、道德與情感的均衡互換基礎上的家庭親密關係,真的足夠安全嗎?這些有待於我們跨出家庭之外進行更多的觀察和探究。

註釋和參考文獻略

本文來自《婦女研究論叢》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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