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輿論漩渦的蔣大為需為其言行擔責,卻不該承受“網路暴力”

被鮮花和掌聲籠罩的明星藝人,一言一行都暴露在公眾視野中,有時難免會遭遇危機,如果應對不得當就會造成自己的被動,甚至會引發網友不滿造成口碑反噬,導致形象和聲譽嚴重受損。

在《陳情令》後成為頂流的肖戰,因其部分粉絲失當的“護主”行為引發的輿論事件而遭遇“飛來橫禍”,波及品牌代言及他之前出演的《慶餘年》、《慶餘年》等劇,不得不替粉絲道歉。

陷入輿論漩渦的蔣大為需為其言行擔責,卻不該承受“網路暴力”

如何透過公關手段化解危機,考驗明星藝人及其團隊的應變能力:應對得當,或能安然度過危機,甚至還能化危為機;應對不當,則會讓事態一步步嚴重和擴大化,陷入輿論漩渦難以脫身。

已經73歲的歌唱家蔣大為,原本可以安享晚年,卻因為早前一段評價“農民歌手”的影片而成為網上輿論的焦點之一,在事態持續發酵的過程中充分暴露出危機公關能力差的致命“短板”。

他在影片中的言論有值得商榷之處,但並未點名批評哪一位“農民歌手”。然而,在被過分解讀並嫁接到“大衣哥”身上時,引起了網友的不滿和質疑,甚至被上升到傷害農民感情的層面。

至此,事態已然惡化,但並未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如果他第一時間站出來把真相講清楚,還不至於喪失主動權,遺憾的是,他選擇了沉默,意味著放棄了話語權,與網友站在了對立面。

陷入輿論漩渦的蔣大為需為其言行擔責,卻不該承受“網路暴力”

藝人危機公關的第一個要點,就是反應迅速,顯然蔣大為沒有做到。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四字弟弟易烊千璽,去年他的演唱會《玊爾》概念宣傳片被曝疑似抄襲,經紀團隊快速行動聯絡攝影師給出迴應並闡述創作理念,化解了公眾的質疑。

失去先機的蔣大為後來拍攝了一段影片解釋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卻採用了不恰當的方式:他全程沒有說一個字,只是手舉寫有字的紙,傳遞出的資訊是“一切都是節目組的策劃和安排”。

這樣不僅於事無補,反而火上澆油。

在公眾看來,他這種道歉的方式真誠度不夠,也缺乏溫度,既然都已經真人出鏡了,為什麼就不能親口陳述呢?貌似這種用白紙黑字無聲道歉的方式,之前用過的明星還真不多。

陷入輿論漩渦的蔣大為需為其言行擔責,卻不該承受“網路暴力”

2012年,張默因涉嫌吸*被警方抓獲並被處以行政拘留13天,事件曝光後,張國立站出來誠懇道歉,表達了作為父親對兒子的愛和痛惜、作為名人對大眾的愧疚。

他在道歉時可以說是聲淚俱下,儘管被質疑打感情牌博同情,但至少讓公眾感到了真誠。

態度真誠,正是藝人危機公關的第二個要點,蔣大為的做法卻讓人看不到多少真誠,因此無法對公眾進行有效的安撫。

更致命的是,他在道歉影片中把責任全部推給節目組的行為,顯得缺乏應有的擔當,不像一位受黨教育多年的老藝術家該乾的事兒。

一些網友吐槽,蔣大為作為一個出道多年、見多識廣、頭腦清醒的歌唱家,不應該為了把自己擇清楚而一股腦兒地把責任都推倒節目組身上。

即使這些惹出是非的言論真的出自節目組的策劃和安排,蔣大為在節目中說出來,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儘管這個責任相對小一些,但也很難完全撇清干係(怎麼就管不住自己的嘴?)。

陷入輿論漩渦的蔣大為需為其言行擔責,卻不該承受“網路暴力”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對於明星藝人來說,難免會犯錯,即使犯了錯(不嚴重違法)也並非世界末日,勇於承擔也是一種正能量。可惜,蔣大為在道歉影片中的表現缺乏擔當。

反觀曾鬧得紛紛揚揚、上了熱搜的王源吸菸事件,當事人王源主動站出來誠懇道歉,公眾的情緒在短時間內得到了平息。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誰沒有犯過錯,關鍵是有錯就改別推卸逃避。

藝人危機公關的第三個要點,就是說出真相,虛偽掩飾無法解決問題。

公眾想知道的是真相,如果真相缺失,就會大大激發了網友的窺探欲,刺激他們爭相腦補和討論,導致輿論進一步發酵。

陷入輿論漩渦的蔣大為需為其言行擔責,卻不該承受“網路暴力”

遺憾的是,時至今日,蔣大為這段引發網友爭議的影片背後的真相,依然是撲朔迷離。他在道歉影片中的表現,像是在挑戰公眾的智商,不尊重公眾獲得真相的權利。

曾出演電視劇《奮鬥》、《少帥》的文姓男藝人,當年犯錯後選擇道歉並說出事件真相,贏得了妻子的原諒,也讓許多吃瓜群眾無法“繼續看戲”。他的演藝事業,在風頭過後得到了繼續。

從輿情事件的整個過程來看,在舞臺上藝術成就斐然的蔣大為,在危機公關上顯然處於不及格的水平,在輿情事件爆發後應對不及時、不恰當,最終親手毀了多年累積的形象和聲譽。

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為自己的過錯埋單。

陷入輿論漩渦的蔣大為需為其言行擔責,卻不該承受“網路暴力”

這位73歲的老人需要為自己的言論和行為承擔責任,然而,隨著輿情事件的不斷髮酵,有一些網友卻謾罵甚至詛咒蔣大為,這已經突破了正常的批評的範圍,嚴格地說,已涉嫌網路暴力。

何為網路暴力?百度百科“網路暴力”詞條的解釋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路上的並且具有誹謗性、誣衊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的言論、文字、圖片、影片,這一類言語、文字、圖片、影片會針對他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

“蔣大為73了?省閻王的事了?”“全毛衣服穿的人模啥樣的,老不*的!”“有沒有人覺得蔣大為有衣冠禽獸的感覺?很猥瑣,油頭粉面的樣子!”類似這樣的評論,在網路上還有很多。

對於蔣大為在那段評價“農民歌手”影片中的言論以及他在道歉影片中的做法,公眾可以自由發表觀點,但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觀,不能違背普遍道德倫理價值觀,不能進行人身攻擊。

陷入輿論漩渦的蔣大為需為其言行擔責,卻不該承受“網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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