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國利當年為什麼拋妻棄子也要和來女士在一起,是因為真愛嗎!

來女士拆遷房以買了倆套房還有幾佰萬,如果我是來女士,我就把房分了,大女兒小女兒一人一套房子加上倆女兒的名字剩下一套就寫夫妻加許某某的兒子名字,錢多了就分開給女兒成定期包話許某某的兒也給一份,然後就留個幾十萬倆夫妻養老,當著這幾個孩子們的面說我以真的設錢了都分完,從此孩子們也不要指望我們老的有錢了也指望不上了,這樣許某某從此也只能老實工作了這樣家庭不就好了

人是一種高智動物,有感情就在一起,但凡心存一絲夫妻感情也不該剝奪她人的生命。假如真沒哪份夫妻情,可以離婚,離婚在六七十年代離婚讓人感到可恥,當今社會離婚也是一種時尚,合則居,不合則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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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窮的男人,他人生字典是沒有情這個字,只有錢,為了錢,再核心的利益都可以出賣,他們明明知道,出軌一旦暴露,今生今世也許得不到原配貼心的關照,得不到兒女的寬諒,也不惜走鋼絲憑僥倖,為的是用下身去騙同樣是沒意味的壞女人的身子十錢財,一旦不得手,那立即馬上翻臉不認人。

只有想好在一起的理由過了十多年了。不但沒有活得更好,而是過得越來越不象話了,簡直是慘不能啫,所以我只能選著熟視無睹了!情為何物!想通了許為何就義也就會有一種說法的!看人不準,女人看男人只看表面。不管人們交往朋友中,不要看熱戀中表現,要看發生矛盾時處理事情方法。極端做事人不能深交,人不到一定年令悟不出人生道理!

許國利當年為什麼拋妻棄子也要和來女士在一起,是因為真愛嗎!

當初我認為他們應該是真愛!但許國利這個人的性格是有問題的!聰明但極其自負,遇事易怒走極端,不計後果,不管身邊人的感受!一味地索取,再傻的個媳婦心裡很清楚,平時也是小錢小財的索取慣了,來女士給了就給了,不計較,誰知這隻餓狼盡盯上來女士的房子了?來女士也是個明白人,房子堅決不讓步,對方看不到希望,心裡直接動了殺人滅口的念頭,以便得到更多女方的財產。可就在這時,男方偽裝的比平時更好相處,說不定男方在殺人的前一秒還在朝對方笑,可心裡想他馬上就要成為百萬富戶了,所以來女士死了他也高興的睡不著覺,合不攏嘴,所以即便來女士死了,警察從始至終沒從男方嘴裡聽出過一句惋惜的話。從此事件證明男人只愛前妻,他寧可把來女士殺了也要把得到的錢財給了前妻。

許國利當年為什麼拋妻棄子也要和來女士在一起,是因為真愛嗎!

請大家好好的思考一下,許某是怎樣變了成一個殺人惡魔的,從他自小到殺人,看一看從他鄉鄰,同事,合作的夥伴對他的評判,如果沒對許多的如果他能走到這一步嗎?他從窮困家庭,經濟薇薄的退武軍人,到創業成家,木該有一個不錯的家庭,如沒有那段婚外情,如果來女士不再涉入他的生活,如果沒來女士資助涉足股市,他十幾年來給兒子存一些房子錢也差不多了。正因為他和來女士的經濟差距,他也拼了好多年,但是命運還是戲弄了他,兒子結婚,房子,他又五十多歲,一切的一切壓垮了他挺而走險。我說這麼多不是為誰變護,而是希望整個社會,人們能有更深的思考。許與來原本是初戀,但後來各自與他人結婚生子生女,然後又都在婚內"出軌"於對方,後來都各自離婚而重組在一起。許事業破產,來條件尚可,來對許是居高臨下。接下來矛盾的爆發點究竟在哪,以警方調查結果為準,遠不止"許要房子給兒子結婚,而來不同意"這麼簡單。

許國利當年為什麼拋妻棄子也要和來女士在一起,是因為真愛嗎!

一文錢難倒英雄漢。許在現實面前拋棄漂亮但窮的結髮妻子,轉身娶了一直崇拜他的有錢的笨女人,這是他權宜的決定。當發現所謂的笨女人並不能對他百依百順時,他肯定是後悔的不值得的,他想止損,又捨不得笨女人的財富,才最終痛下殺手,鋌而走險。一旦成功,既承接了財富,還可以再找前妻團聚。這是多麼好的算盤!

看看許國利作案的手段,還有小小女兒沒有媽媽,哪來一點愛,但凡是人都會想到這兩點,哪怕有一丁點夫妻情,舔續情,都會下不去手,心裡只有利益。來女士婚內出軌,與他同居,對待前夫的種種形為讓許國利產生了傻傻的,沒了珍重和地位,只是為了她的金錢利益。

許國利當年為什麼拋妻棄子也要和來女士在一起,是因為真愛嗎!

許國利和來惠利,在不同階段,此一時彼一時的有真愛,也有仇視,不然就不會初戀分手後,又雙雙離婚,重續前緣。一般夫妻間的愛恨情仇也大多如此,只是大多數人對配偶的仇視情緒把控調節得適可而止,在短期內化解了夫妻矛盾,沒發生傷人奪命案件而已。本人就曾被老公在吵架失控時,多次冷不防的肢體觸碰傷我,可他看到我的傷處流血了,又會快速攏來幫我按壓止血、創口貼等,此時我就恨死他了。

我覺得,許對來不能說沒有愛,在一起生活十幾年還是初戀,初戀應該沒有太大的企圖吧,只能說現實的錢讓他變得可怕。許的兒子應該比來大女兒小,也就是說當年分手後,來先結婚。從許來說,為了來拋棄兒子,想彌補兒子,而來有能力就是不願意,所以~ 許說來智商低,他的意思是,來跟人跑了,說外面有人,想轉移破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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