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之《在古代戲子一天能爽賺208萬嗎》!

在古代戲子能一天爽賺208萬嗎?如今藝人是特別吃香的一個職業,靠著粉絲的追捧,大筆撈金,迅速的躋身上流社會。當然我們今天只說事件不提名字。前一段時間,某女星1。6億的天價合同被曝光,一天能賺208萬 ,這是個什麼概念呢?假如你一個月賺5000塊錢,在不吃不喝的情況之下,你需要攢兩千多年才能攢夠1。6個億。也就是說你要從漢朝就開始賺錢,不吃不喝不生病,沒有節假日,沒日沒夜的工作,這真是要向天再借四個五百年才夠啊。有這麼大的利益誘惑,所以才有了無數的少男少女都想成為明星,一夜爆紅,名利雙收,甚至導致了現在我國很多的青少年價值觀的扭曲。

我來說之《在古代戲子一天能爽賺208萬嗎》!

要知道,在我國的古代,戲子是和娼妓奴婢的地位一樣,作為主人的私有財產,可以被主人隨意買賣,甚至處死殉葬的。不管是默默無聞的無名小卒,還是大紅大紫的角兒,都只是社會的底層,是屬於下九流的職業。在古代,戲子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也不能和正常職業的百姓通婚,永遠都是遭人歧視,甚至是被人唾棄的身份。

我來說之《在古代戲子一天能爽賺208萬嗎》!

那究竟是什麼造成了古人始終認為戲子是一個低賤的職業呢?首先,這是由我國古代主要的生產方式和社會性質所決定的。在以農業經濟為主要經濟來源,地主階級佔統治地位的古代社會,最優等的職業,當然是好好讀書,考取功名,擠身地主階級。其次便是務農,再接著便是工匠和經商之人,這就是我國古代職業士農工商的等級排序。這其中並沒有提到戲子,因為古人認為演戲除了娛樂並不能帶來任何實質上的收入,是屬於不務正業的,因此自然是不能夠被社會所接納的,這就導致了戲子社會地位的低賤。

我來說之《在古代戲子一天能爽賺208萬嗎》!

而且傳統的儒家思想對戲子也是十分排斥的,不少文人的作品當中,戲子都是一個使統治者沉迷聲色導致亡國的負面形象。例如杜牧的那一句,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甚至在歐陽修所著的新五代史中,專有一篇《伶官專序》,透過記載五代時,後唐莊宗李存勖,由於寵幸伶官,縱情聲色,導致在位三年就死於兵變之中來警醒後。憂勞可以興國,逸豫可以亡身。所以伶官也就是戲子,戲子便更加成為一種負面形象,被人們所不齒了。加之在演戲的時候,常常需要男扮女裝,男性剃鬚剪髮,女性賣弄風騷,在封建禮教思想根深蒂固的古代,這是很難被大家接受的。

我來說之《在古代戲子一天能爽賺208萬嗎》!

大家喜愛看戲,只是圖一個與日常生活當中所見的事物有所不同的新鮮刺激,但心裡卻始終認為臺上的戲子是低賤卑微的相徵,普通人家也是絕對不允許自己家的孩子與戲子通婚的。而戲子們無法參加科舉考試,改變命運,只能是世代以此謀生,在同門間代代相傳下去。這樣的情況直至晚清民國,隨著西方近現代思想的傳入,封建思想慢慢的被破除,戲子的身份開始有了提高,有名的角兒開始成為明星。經過報紙、影視的宣傳,被大眾所追捧。當然,到了現在,社會職業已經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了,並且隨著網路的普及以及資本運作手段的成熟,藝人,尤其是有名的藝人已經有著非常高的社會地位了。

我來說之《在古代戲子一天能爽賺208萬嗎》!

但是也請藝人們珍惜這來之不易的一切,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影響力,來多做一些對社會有意義的事情。

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