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

原告:鄧××、性別:男、漢族1979年4月3日生、身份證號碼:×××××19790403×××。住鎮雄縣尖山鄉×××,聯絡電話147×××49

鄧××、性別:男、漢族、1996年、09月29日、身份證號碼×××19960929×××。住鎮雄縣尖山鄉×××

被告:王××、性別:男、彝族、成年、住鎮雄縣尖山鄉×××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把土地歸還原告。

2請求法院判令本次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民事起訴狀

原告的承包地塊(名叫巖家灣,地塊程式碼:530627×××0194,四至東:耕地、南:耕地、西:王××、北:王××,面積1。02畝),位於尖山鄉×××,此地塊在2017年之前一直都是原告家耕種,被告趁原告在外出打工時就私自將此地塊佔為己有長達兩年,又租給別人種了兩年,2018年在原告打工回家時剛好越到土地確權,就把此地塊確權在自己的戶頭上,並且也領了土地證,現在原告要求被告歸還土地,但被告不但不換該地塊,反而說該地塊屬於他,還經常辱罵原告,原告有證人證詞為依據。此地塊經尖山鄉×××村委會及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調解無效。

民事起訴狀

現原告鄧××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根據相關民事法律訴訟至貴院,請求貴院支援為盼。

此致

鎮雄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鄧×××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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