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娃娃親牽扯元代婚俗,朱元璋大開殺戒,從縣令到尚書無一倖免

明代洪武時期,山西洪洞縣發生了一個案件。這件案件原本是一樁普通的民事糾紛,最後卻讓朱元璋親自過問。當然,過問的結果是,小到洪洞縣令,大到刑部尚書,凡是涉案之人,一一處斬。

一樁娃娃親牽扯元代婚俗,朱元璋大開殺戒,從縣令到尚書無一倖免

案子的經過是這樣的。洪武十八年,有個叫唐閏山的兵痞狀告一個叫姚小五的農民,說他搶走了自己的媳婦史靈芝。姚小五人一臉懵逼,史靈芝和自己結婚多年,而且已經生育了三個孩子。史靈芝怎麼會是你唐閏山的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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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唐閏山有個哥哥,小時候和史靈芝訂過一門娃娃親。這娃娃親定下來之後,沒過幾年哥哥就死了。這樁親事也就不了了之,史靈芝長大成人後,嫁給了姚小五,想來這也是極為自然的事情。然而,元朝有個婚俗,“兄弟死則收其妻”,就是如果哥哥死了,弟弟可以“繼承”嫂子。這雖然屬於前朝陋俗,在民間卻根深蒂固。唐閏山也據此認為,史靈芝應該過繼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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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閏山為士兵,屬於軍隊管,兵部受理了他的請求。兵部一紙公文,直達姚小五所在的洪洞縣,要求洪洞縣令弄清楚這事。洪洞縣令一看文書急了,這是兵部的命令,不得不遵從,於是把史靈芝送給了唐閏山。姚小五雖然本分老實,但妻子無端被人判走,心有不甘,於是逐級上鬧,一直到刑部。當時的刑部尚書王峕,也刻意維護這種陋習,認為唐閏山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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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鬧的很大,後來連朱元璋也知道了。朱元璋讓御史當面審訊刑部尚書王峕。王峕心生不滿,說了一大堆道理,又拿李世民、武則天和“請君入甕”說事,一再證明自己沒錯。當然,王峕的話還包含另一種意思,你朱元璋重用酷吏。御史將實情及時反饋,朱元璋一聽火了,便親自過問了姚小五的案子,一怒之下,大開殺戒,從洪洞縣令,到刑部尚書,無一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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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就是廣為流傳的軍人妄給妻室案,並作為案例收錄在朱元璋親自編寫的《明大誥》中。有明一代,《大明律》嚴苛至極,但《明大誥》卻更為嚴格,是法外之法,直接體現了朱元璋的個人意志。

很多人對於朱元璋的做法不解,王峕言語悖逆殺之也就罷了,為何其他官員也不放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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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推翻元朝建立的朝代。明朝不會在元朝的基礎上繼承法統,更不要說元朝的婚俗了。朱元璋崇尚“忠君孝親,治人修己”,講究人倫秩序。明朝建立十多年,但元朝陳規陋習依然存在,甚至在官僚體制內很有市場。軍人妄給妻室案正是暴露了這些問題,成為了朱元璋“以猛治國,刑用重典”的一個引子。從這個角度看,朱元璋大開殺戒也在情理之中。與其說朱元璋無端殺掉了一批官員,不如說扭轉的是某種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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