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戶救書生一命反被誣陷,縣太爺寫下14字判詞,至今仍被傳頌

每一個延續到後期的封建王朝,無不是內外部矛盾眾多,既得利益者對底層人民的壓迫和剝削也更加嚴重。更有甚者,一些本該護國愛民的皇親國戚,也在地方上稱王稱霸、為禍一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明末在全國各地的藩王們。明朝建立後,出於對功臣的不信任,朱元璋大力分封子孫為王鎮守全國各地。底層出身的朱元璋比貴族出身的其他開國帝王更加信任血緣關係,在他看來,朱姓子孫一定會團結一心,讓大明千秋萬代。

屠戶救書生一命反被誣陷,縣太爺寫下14字判詞,至今仍被傳頌

然而歷史告訴朱元璋,他的這個想法大錯特錯,他前腳剛駕崩,兒子就造了孫子的反。朱棣造反成功後,為了防止自己的後世子孫成為第二個建文帝,對其他的藩王們一削再削。但無論他怎麼削,也沒有徹底廢藩,只是削了藩王們的實權,該給的榮華富貴照樣給。這樣一來,明朝的王爺們就都沒有資格參與政治了,只需要平平淡淡地享受一輩子榮華富貴就行。隨著一代接一代的分封,明朝的藩王數量從開國時的十來個,增加到了明末的上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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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的藩王多如牛毛,大多數和皇室血緣遠的,和地方上的地主並沒有多大的區別。但是他們往往仗著自己姓朱,在地方上為非作歹,地方官不願開罪他們,也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天啟二年(1622年),在桂林的一條街市上,一名書生被一條惡犬追趕。眼看就要咬傷書生,在一旁賣肉的屠戶順手抄起屠刀,將惡犬砍傷倒地。毫無疑問,這是一起見義勇為事件,在危難關頭,為了救人一命,也顧不得其他。然而其他的圍觀者,卻無一人拍手叫好,因為這條狗的主人是當地的一位王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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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西南遠離北京,在“山高皇帝遠”的情況下,桂林宗室歷來都驕橫不已。王府愛犬被屠夫殺了,他們自然不會善罷甘休。但是王府除了有錢有勢,並無任何其他權力,審問犯人也必須交給縣太爺。恰好此時來了一位新的縣太爺,王爺便決定藉此事敲打敲打縣太爺,這樣自己日後才能繼續在桂林地面上稱王稱霸。在王府的威逼利誘下,被屠夫救下的書生變了節。眾人來到縣衙裡,書生按照王爺的意思把屠夫給告了,要求他賠償狗的損失並給自己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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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大街上眾目睽睽,圍觀者的口供全都和書生截然相反,縣太爺便意識到,書生是在誣告陷害。所以這個案子也成了王府勢力,與這位新來縣太爺的較量。縣太爺全然不顧書生如何巧舌如簧,選擇相信屠夫的供訴和目擊證人的證詞,叛書生杖刑。在為此案寫判詞時,縣太爺憤慨書生的無情無義、恩將仇報,有感嘆屠夫見義勇為反被誣陷,寫下了一句“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短短14個字,就將此案中的屠夫和書生的品質概括了出來,至今仍被傳頌。

屠戶救書生一命反被誣陷,縣太爺寫下14字判詞,至今仍被傳頌

這位縣太爺名叫曹學佺,是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的進士,也是明末官場上難得一見的剛正不阿的好官。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曹學佺任四川右參政期間,四川一帶發生了災荒。曹學佺第一時間設廠煮粥,解決了饑民們的吃飯問題,隨後又為災區爭取到了300萬兩的賑災款,以至於“蜀人詫為三百年未有之殊恩”。曹學佺此人待百姓如子女,待貴族如仇讎。當年蜀王府發生大火,多數建築毀於火災,蜀王為了修繕王府,要求地方官撥款70萬兩。但蜀王運氣不好,碰上了曹學佺,他援引宗藩條例,一分錢都沒撥給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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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王對曹學佺懷恨在心,便找了個機會誣陷他,害得他被罷了官。天啟二年(1622年),曹學佺被重新啟用,前往桂林上任。透過上文的案件給了當地宗室一個下馬威,得知他曾連蜀王的面子都不給,桂林的宗室也就非常忌憚他了。曹學佺在任期間,桂林宗室“肅然奉法”,紛紛視此人為閻羅。可惜的是,曹學佺這麼一位剛正不阿的好官,並沒有遇上好時候,此時的明王朝內有農民起義,外有女真為禍。崇禎十七年(1644年),得知崇禎帝自縊的訊息,曹學佺聞訊投池殉國卻為家人所救。

兩年後清軍攻破福建,鄭芝龍降清、隆武帝也在被俘後遇害。曹學佺心知大明已大勢已去,於是香湯沐浴、整頓好衣冠後,在家中自縊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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