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放390名囚犯回家過年,約定來年問斬,最終返回了多少人?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

這句話出自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歐陽修筆下,表達在對待小人和君子之時,應該採用不同策略的觀點。

小人和君子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經常一起出現的一對概念,是古代士大夫是禮法道德為標準對人進行的一種區分。君子道德高尚,品行高潔,所以應該施與信義,而相對的小人便是指品行不端,劣跡斑斑的人,對於這種人很難用道德教化,所以應該用刑罰使他們感到畏懼。

唐太宗放390名囚犯回家過年,約定來年問斬,最終返回了多少人?

其實,歐陽修的這句議論是針對唐太宗縱囚一事有感而發

。貞觀年間,唐太宗在巡查牢獄之時,下令將三百多名死囚犯釋放,讓他們能夠回家與家人團聚,只是過年以後必須如期回到監獄。歐陽修對唐太宗的這一做法很不贊同,所以寫了《縱囚論》來發表自己的觀點。

那麼,唐太宗縱囚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01唐太宗縱囚

唐太宗縱囚一事,還得從貞觀六年說起。

按照唐朝的慣例,君王會不定期到監獄錄囚,也就是檢視囚犯的意思。主要目的就是看一看有沒有受冤屈的犯人和未能及時審判的案件。貞觀六年,也就是公元

633

年,唐太宗按照慣例在監獄檢視完畢之後,沒有發現含冤受屈的犯人。但是還沒等他高興,犯人又提出了一個新的要求。

唐太宗放390名囚犯回家過年,約定來年問斬,最終返回了多少人?

原來獄中有

390

名死刑犯,他們雖然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卻十分想念自己的家人,希望臨死之前能夠回家和自己的父母妻兒最後團聚一次。唐太宗聽見這些囚犯誠懇的請求,也覺得於心不忍,於是下令說你們可以回家探親,但是來年秋天行刑之前,你們必須回來。

君王下了令,刑獄立馬就放人,於是這390名死刑犯就這樣離開了監牢,回到了自己家中。但是人們心中都在猜測,這些逃出生天的死刑犯真的會如約回來嗎?畢竟回來就代表要被秋後問斬啦。

在生死麵前,又有多少人能夠守住與唐太宗的約定呢?

時間轉眼到了第二年秋天,死刑犯們一個個都回來了,但是,

一直到了約定的最後一天,回來的囚犯還只有

389

個,有一個人遲遲未歸!

刑獄官員透過點查名冊發現,未能如約回來的這個人叫徐福林,家就住在京畿附近的扶風。

這讓大家都非常氣憤,甚至連如約歸來的死囚犯都為這唯一一個失信的人感到不恥,正在這時,一個人乘著牛車慢慢地走近了大家。原來他就是徐福林,他並沒有違約,只是由於年紀老邁,在歸來的途中又生了一場病,所以才回來遲了。

唐太宗放390名囚犯回家過年,約定來年問斬,最終返回了多少人?

唐太宗看到這個結果,也十分滿意,對於這些死刑犯能夠生命和信義之間選擇信義,全部如約迴轉刑獄的行為十分欣慰,

為了表示對他們守信的嘉獎,唐太宗直接下令赦免了他們的死罪。

總之,一群原本毫無生路的刑徒,因為信守承諾,所以竟然意外地死裡逃生了,也算得上是歷史上的一段佳話。後世史家也經常引用這段歷史,來表示對唐太宗的讚美。

不過,為什麼唐太宗可以輕鬆地赦免這些囚犯呢?這就要說到

中國古代法律

的特點了。

02德主刑輔的古代司法

其實,刑罰一直不是古代法律提倡的主流,在中華數千年的法律理論和實踐中,中國古代的司法形成了一個基本特點,那就是

德治為主,刑罰為輔

唐太宗放390名囚犯回家過年,約定來年問斬,最終返回了多少人?

追根溯源,德治來源於儒家,也就是用禮儀道德去敦風化俗,以達到教化百姓的作用,而刑罰主要來源於法家,即以嚴刑峻法使民畏懼,不敢輕易去觸碰律條,以達到社會穩定的目的。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這兩種觀念並非割裂,而是一直相輔相成。

秦朝利用法家思想變法圖強,打敗東方六國,建立了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國家,所以法家也一度成為秦朝的統治思想。然而,秦朝二世而亡,也說明了單依靠刑罰或許可以短時間內提高一個國家的競爭力,卻難以長久。

漢武帝之後,儒家思想成為了思想界的主流,但是此時的儒家思想早已經不是先秦時期的儒家思想了。漢儒董仲舒、賈誼等人來吸收前代興亡的經驗教訓和前輩思想家的著書立論,提出了

“德刑並用”

的觀點。事實上,這是一種雜糅了儒法兩家思想的理論成果。

從那以後,德刑並用的觀點也漸漸成為了中國人的共識,自古流傳的俗諺

“法不外乎人情”

正是這種觀念在民間的體現。所以,唐太宗提出要將原本判處死刑的390名刑犯全部釋放之時,才沒有人跳出來反對,乃至後世史家也多用此事誇耀唐太宗的的德治和仁政。

唐太宗放390名囚犯回家過年,約定來年問斬,最終返回了多少人?

當然,除了“德主刑輔”的法律觀念影響之外,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

唐太宗是皇帝

古代的法律上約束百官,下約束萬民,卻管不了皇帝。皇帝凌駕於法律之上,或者說皇帝本人就是法律,皇帝說的話就是所有人都不能違背的金科玉律。所以,唐太宗縱囚才會被當成理所當然。

總之,由於德治和人治等傳統觀念的影響,歷代史家對於唐太宗縱囚的行為都是表示誇讚的,司馬光在編纂《資治通鑑》之時,特意將這件事寫了進入,也是為了當作唐朝貞觀之治的一個例證。

然而,反對的聲音雖少,卻並非沒有,宋代的

歐陽修

便是其中一個。

唐太宗放390名囚犯回家過年,約定來年問斬,最終返回了多少人?

03歐陽修與《縱囚論》

歐陽修是一代文學宗師,他的許多史論文章都有理有據,鞭辟入裡,令人信服。而《縱囚論》便是專門針對唐太宗縱囚一事而寫。

在文章中,歐陽修指出了縱囚一事的不合情理之處。他採用了傳統的小人君子觀念,認為捨生取義是很多君子都做不到的事情,而作奸犯科,以至被判處死刑的人又稱得上是小人中的小人。一群小人中的小人,做了君子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情,難道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嗎?

當然,有人會說是這是唐太宗德行感化的結果。但是,事情發生在貞觀六年,唐太宗的仁政教化已經推行了六年都沒能感化這群人,他們依舊觸犯法律,犯下了死罪。現在透過一件事就能讓他們所有人棄惡從善,擁有高尚的道德,這合理嗎?

最後,歐陽修得出的結論是,

君王不應該為了沽名釣譽而去做一些違背情理的事情

。像縱囚這類事情,偶爾為之尚可,卻不能成為常態,如果成為了常態,所有罪大惡極之人都可以藉此免死,那麼法律的公義何在?

唐太宗放390名囚犯回家過年,約定來年問斬,最終返回了多少人?

總之,歐陽修的這篇文章也是很多人對於唐太宗縱囚一事的共同看法,

透過釋放死囚來彰顯德行教化的作用,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敦風化俗的作用,但是同時也忽視了法律的威嚴。

總結

雖然唐太宗縱囚一事,一直以來褒多於貶,但是我們以現代人的目光卻不難發現其中最為恐怖的一點,那就是統治者對於司法的直接干預。司法是有其自身一整套程式的,但是封建帝王卻可以跳過這一套程式,直接決定囚犯的生死,這不能不讓人覺得不寒而慄。

唐太宗是明君,所以他干預司法,並沒有產生太大的惡果,甚至有好的作用。但是假如換成一個昏君呢?假如在牢獄釋放出來的是一群窮兇極惡之徒呢?這是很值得後人反思的。

圖片來源於網路,如有侵權,聯絡刪除!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