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糧長”是如何從香餑餑到“瘟神”的?

以稅收為代表的徵收體制是中國封建王朝的典型制度,不僅有稅收徵收,還有糧食徵收特產徵收等形式,為了方便和快捷,中央政府往往將這些徵收工作交給地方官員,再

由地方官員任命專門的人進行糧食徵收,稱為“糧長”,

世人都以為糧長應該是個不錯的小官,至少在白衣百姓面前可以耀武揚威。

然而,“糧長”卻是一個十分難乾的活計,被人譽為“瘟神”,但早期的糧長職位卻是個香餑餑,它的衰落與明朝政治變局有密切關係。

糧長制度是朱元璋所創立的,為的就是防止官員貪汙,

甚至形成貪汙鏈,單設立糧長制度可以避免地方官員貪汙作為國計民生基礎的糧食,尤其是一些官員借用糧食徵收來敲詐百姓和中飽私囊。

明朝的“糧長”是如何從香餑餑到“瘟神”的?

明朝早期的糧長主要由地方鄉紳擔任,負責與糧食徵收相關的工作,

雖然不算是正式的大官,但在鄉里也是很有臉面的人。明朝後期的糧長職位就變得不那麼吸人眼球了,因為明朝後期的土地兼併比較嚴重,普通百姓喪失土地,導致糧食徵收困難。

一、明朝早期:炙手可熱的“糧長”

1.糧長的設立

元朝末年的統治狀況,為朱元璋起到了借鑑和吸取經驗教訓的作用。元朝末年,經濟凋敝,自然災害也頻繁出現,尤其是水災頻發,黃河和長江的水災最為嚴重,這就導致民眾生活困苦,糧食生產停滯,於是糧食就成了元朝統治者的一大難題,原因在於農民顆粒無收,自然也無法向國家繳納糧食。

朱元璋作為元末農民起義的主力軍,他深知糧食對一國統治穩定的積極作用,所以他即位之後,就於

洪武四年九月頒佈了《蠲兩浙秋糧詔》,要求在全國實行“糧長制”,

糧長有很多職責,但主要職責是徵收糧食。

朱元璋設立糧長的原因除了元朝統治給朱元璋帶來的深刻印象以外,還在於專門徵收糧食的糧長可以增加財政收入。

坦白地說,糧長這一職位本身並不能增加財政收入,但糧長的工作可以減少官員的貪腐行為,因為糧食徵收的過程全部由糧長負責。

明朝的“糧長”是如何從香餑餑到“瘟神”的?

儘管有副糧長的存在,但仍然以正糧長為負責人,所以運送到京城中的糧食數額必須與糧長從政府那裡拿的勘合冊相匹配,否則就是糧長的失職。

明朝政府在設立糧長之初就已經明確了各地的糧食徵收數額,這就是為了防止糧長從中舞弊,將公家糧食據為己有。

糧長的職責除了徵收糧食以外,還有其他職責。

首先是要定期核實自己所管轄地區的人口和土地額,這是為了隨時更新糧食徵收的額度,

例如,有些家庭的人口減少,或者增加,其家庭所要繳納的糧食額就需要相應變化。

由於糧長定期核實人口和田地數量,明朝制定了影響後世的“魚鱗圖冊”。張廷玉在其主修的《明史》中指出:“(明朝)先是,詔天下編黃冊,以戶為主憑其舊管……而魚鱗圖冊以田畝為主……”

明朝的“糧長”是如何從香餑餑到“瘟神”的?

其次,糧長的任務還包括鼓勵農桑種植。

農業是明朝統治之根本,而且糧長的任務又是徵收糧食,所以糧長也需要鼓勵農桑種植,以避免糧食種植減少而導致糧食徵收困難。

糧長作為基層官員,可以實時掌握作物生長情況,鼓勵當地民眾種植糧食還是桑麻,因為政府規定某些特殊地區,可以種植適宜本地生長的作物,然後向政府交納與糧食同等價值的本地特產作物即可。

最後,糧長還要參與編制魚鱗圖冊,帶領百姓開墾荒地等等。

2.“糧長”炙手可熱的原因

明朝早期,糧長一職炙手可熱,一些大地主爭相擔任糧長,與明朝末期糧長職位的無人問津形成了鮮明對比。

糧長如此受歡迎,並且人們都願意擔任糧長的原因主要有幾個方面,

首先,糧長和里長都屬於官員,儘管糧長在官吏群體中算是地位較低的存在,但在布衣百姓心中仍然代表著一種榮譽,

而且很多糧長職位都被當地鄉紳地主所把控,普通百姓如果能成為糧長,這就等於與地方鄉紳搭上了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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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糧長因為送糧原因,所以有機會進入京城。一些糧長在地方官員的帶領下,進入京城後,不僅能見識到京城裡的繁華,還能有機會見到皇帝,嚴震直作為浙江烏程地區的一名普通糧長,在朝拜朱元璋之時,向朱元璋作述職陳述,朱元璋誇讚他事情辦得好,結果他直接就從一名糧長被晉升為正五品的通政司參議。

其次,糧長還享有減罪特權。

《明實錄》記載了朱元璋對於糧長犯罪的態度,除了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等大罪,糧長犯了小罪是可以減免一等,甚至可以花錢贖罪,“糧長有犯,許納鈔贖罪”。這一點對許多人來說非常有吸引力,也成為他們努力成為糧長的重要原因。

最後,糧長還享有一些隱秘的特權,例如多收糧食以中飽私囊。

雖然明朝政府出臺了相關法律和措施以防止糧長中飽私囊,但糧長仍然可以從中謀利,這也是許多人選擇成為糧長的又一大原因。

明朝的“糧長”是如何從香餑餑到“瘟神”的?

在糧長制度中,儘管明朝政府有專門的勘合冊來核實糧長征收的糧食是否數額合格,是否存在糧長中飽私囊的現象,但是勘合冊只能限制糧長征收不足,卻不能避免糧長多徵。例如糧長多徵糧食,既能使政府規定的糧食數額合格,又能將多徵收的數額收入囊中,這種現象在明朝普遍存在,而且朱元璋統治時期就存在。

二、明朝後期:燙手的“糧長”

1.糧食徵收困難

明朝後期的土地兼併十分盛行,就像幾乎每個朝代都無法完全遏制土地兼併一樣,明朝政府也無法做到。土地兼併以後,大量的土地就被地主和鄉紳佔據,雖然有些地區的糧長是由地主或鄉紳擔任,尤其是那些繳糧多的人擔任,但並不意味著徵收糧食比較簡單。

因為地方的地主和鄉紳們看似親近,實則勾心鬥角,擔任糧長的地主更不可能為徵收糧食而得罪與自己同一陣營的地主鄉紳們,因為這些人對自己未來事業的發展要遠比一個糧長更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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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兼併這一社會現實導致糧長征收糧食困難,而上級官員對糧長的剝削則成為人們聞“糧長”色變的又一原因。

具體來說,中央政府要求糧長征收足額糧食,

若是糧長無法完成徵收工作,那麼餘下的糧食就需要糧長自己補足,

這對於糧長來說實在很有壓力,尤其是土地兼併嚴重的地區。

皇甫玫的《三水小牘》載有:“家有千金之產,當糧長一年,有即為乞丐者矣; 家有壯丁十餘,當糧長一年,有即為絕戶者矣。”

由此可見,

糧長一職在明朝後期工作困難,更有甚者,不僅無法完成工作,還會落得個家破人亡的下場,

因為糧食徵收實在困難,為此搭上自己的家產實在不智。

2.“一條鞭法”改革的結果

“一條鞭法”改革也促使糧長職位不再具有吸引力,

“一條鞭法”取消了糧食區,將上繳糧食變成了上繳白銀,而且白銀由官員收繳和運送,與糧長無關,

儘管有的地方仍然要求糧長運送白銀進京,但糧長同樣不負責徵收白銀,這對許多糧長來說就沒有中飽私囊的空間了,因為運送的白銀有數額規定和賬本,糧長不僅不能乘機大撈一筆,還得負責這份苦差事,畢竟明朝交通不便,帶著白銀進京既危險,又路途遙遠,實在是一份苦役。

明朝的“糧長”是如何從香餑餑到“瘟神”的?

糧長的很多職責都被裡長所取代,這就意味著糧長的職責也相應減少,其存在的價值也會降低,所以基本無利可圖的糧長逐漸被人們忽視。

從明朝百姓對糧長態度的變化可以看出糧長制度的變遷與政治有很大關聯。

三、總結

明朝糧長之所以在王朝後期逐漸不受人待見,還因為明朝末期的土地兼併導致大量土地被大地主收入囊中,糧長很難向這些人收取糧食,

反而會招致一方地主們和貴族們的不滿,這就會阻礙糧長的前途,甚至生命安全也會受到威脅。

所以這樣吃力不討好的工作,越來越沒有人願意從事了,甚至一些糧長在得知自己成為新糧長後,選擇連夜離開。明朝政府也對糧長制度的變化做了一些調整,例如在“一條鞭法”中,直接取消糧區。

明朝的“糧長”是如何從香餑餑到“瘟神”的?

在一些被取消糧區的地方,糧長這一職位存在的意義大為降低,權力也逐漸收縮。

糧區被撤銷表明明朝政府的糧食徵收政策發生了變化,根據“一條鞭法”,丁糧折成田稅,田賦折成白銀。

換句話說,政府不再將糧食徵收視為主要任務,而是將糧食徵收轉變為稅收徵收,稅收由里長徵收,也就是由官吏收稅,

過去糧長的職責實際由里長代行,

所以糧長也因此就成了人們不願從事的工作之一。

參考文獻

張廷玉:《明史》

《明實錄》

朱健:《古今治平略》

李婷婷:《明朝中後期糧長制度衰落原因微探》

張顯清:《明代土地‘投獻’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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