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受傷,父親為50萬醫療費湊齊10萬元,村主任的一番話讓他後悔了

兒子受傷,父親為50萬醫療費湊齊10萬元,村主任的一番話讓他後悔了

趙明山五個月大的兒子不幸被取暖器灼傷,傷勢嚴重,需要50萬元的醫療費,對於他這個農村人來說,這筆錢無異於天文數字。他把親戚朋友全借了個遍,再加上家中的積蓄,總共才湊了10萬元,餘下的40萬元醫療費讓他吃不下飯也睡不著覺。村主任看到趙明山的難處,號召村民們募捐。鄉親們紛紛伸出援助之手,可也僅僅捐獻了3萬元,這些錢可謂是杯水車薪。好在天無絕人之路,募捐當天,村裡一個在省城慈善機構工作的鄉鄰趙輝恰好回家探親,聽說了趙明山兒子缺40萬元看病款後,找到趙明山,說可以幫他透過慈善機構向社會募捐。趙明山萬分感謝,並根據趙輝的要求,提供了相應的材料。慈善機構的工作效率很高,對趙明山家的捐助活動很快就開始了,孩子的遭遇觸動了很多人的愛心,捐款的金額不斷增加,很快就突破了20萬元。趙輝還給了趙明山一個網址,讓他可以隨時瞭解捐款的金額。經過兩次手術,孩子的病情逐漸好轉。治病期間,趙輝和慈善機構的領導來過兩次,除了探望孩子的病情外,還積極聯絡院方要求給孩子做最好的治療。很快,趙明山前期湊的13萬元醫療費就見了底。沒了錢,後續的治療就無法開展,就在這緊要關頭,趙輝帶著善款來到了醫院。趙明山看到這位雪中送炭的救命恩人,不知說什麼好,眼淚止不住地往外流。趙輝安慰趙明山一番後,拿出一張銀行卡交到他手中說:“這是愛心人士捐贈的38萬元,很多人為孩子獻出了愛心,希望他能早日康復!”趙明山把卡捧在手中,嘴裡不停地說著“謝謝”,可在感激的同時,他心中也產生了一個疑問:善款的金額明明是40萬元,為什麼交到自己手上卻少了2萬元呢?隨後,趙輝把捐款的具體情況告訴了趙明山,慈善機構募集的善款總額是40萬元,其中2萬元被機構扣留作為辦公經費和前期看望孩子的花銷,並把相關情況報告給了他。雖然孩子看病的錢有了著落,趙明山很高興,可他心裡還是想不明白,慈善機構所做的是慈善事業,為什麼還要從捐款中扣錢呢?這算不算貪汙啊?他把想法告訴了幾個熟人,熟人都覺得慈善機構扣錢有問題。有人支援他去找慈善機構要錢,既然是大家捐給孩子看病的錢,慈善機構就無權花費,可趙明山根本開不了口。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孩子的治療十分順利,趙輝代表慈善機構又來了兩次。每次趙輝來,趙明山都有一些忐忑,擔心這位好心的鄉鄰犯錯誤。為了解開心中的疑惑,趙明山諮詢了律師,律師告訴他,慈善機構可以從捐款中提取一小部分作為辦公經費。聽了律師的解釋後,趙明山心中的一塊石頭落了地。該事件涉及的法律問題,慈善機構對於取得的捐款是否可以花費。根據法律規定,慈善組織應當積極開展慈善活動,充分、高效運用慈善財產,並遵循管理費用最必要原則,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開支,比如年度管理費用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百分之十。故事中的慈善機構為趙明山的孩子開展慈善活動,將40萬元捐款中的2萬元作為活動經費,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不存在貪汙等不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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