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超過20億的郭富城結婚前約定, 方媛生完孩子每個月給方媛父母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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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媛

結婚前曾經約定,方媛生完孩子後,他就會每個月給方媛父母20萬讓他們去租豪宅住。而他每個月也會給方媛20萬零花錢。看似大方的郭富城,卻在婚前做了財產公證。

財產公證一旦做了,意味著一旦他們兩個分手,女方沒什麼權力分享郭富城的20億財富。有人覺得婚前財產公證是對女方的不信任,所以對此嗤之以鼻。比如明星林峰,他就沒做財產公證,而是完全信任他老婆張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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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人對財產公證就覺得不爽,特別是一些女生,一旦你提這個詞,她很有可能會生氣,覺得你不信任她。其實我個人覺得財產公證,是保障雙方財富的一個很好的辦法。

因為男生的財產,可能是他自己奮鬥,也可能是他家裡長輩給的。但是都沒有女方參與進來。如果是一對情侶在婚後一起創造的財富,那沒什麼。但是婚前的財產做個公證又何妨,這樣讓感情歸感情,財產歸財產,先小人後君子的做法很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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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感情中是女方自己的財富比較多,也可以做財產公證,保障自己的財富。畢竟女方的財富也是她自己透過奮鬥,或者家人幫助獲得的,沒有男方參與進來。

所以我個人比較支援郭富城的做法,做婚前財產公證。不但如此,我還建議婚前多做一下體檢,這樣對未來下一代也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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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至於情侶結婚後的財富,那就是你們一起奮鬥得來的,可以一起共用。如果真的將來要分開了,也是一起分享婚後奮鬥來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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