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婦把孩子摔了,怎麼辦吶

這個問題有點犀利,但是,如果我是那個兒媳婦,我就算不打回去,也不會將這件事輕拿輕放!

一、婆媳尊重是相互的,一味忍讓,只會適得其反

看到題目時,我認為,婆媳尊重是相互的,一味忍讓,只會適得其反。兒媳沒有看好孩子,婆婆就要打媳婦耳光,那要是未來兒媳婦在伺候婆婆時摔著了婆婆自己呢,老人家還要拿刀砍兒媳婦?兒媳婦嫁進門,雖是“外人”,但也是與婆婆同等位置的“人”。兒媳婦犯了錯,她自己會自責、改正,犯了再大的錯,國家有司法機構,婆婆是以什麼立場來做這個“執法者”的呢?對,婆婆那是情急之下,怕孫子有閃失。但是,兒媳婦是親媽,她是故意的嗎?刑法都講究“犯罪動機”,一個無意間傷到自己孩子的媽媽,本身心裡都足夠不好受了,為什麼還要受婆婆一個耳光。

況且,從私人情感來講,兒媳婦是別人家辛辛苦苦養大的姑娘,人家父母可能從小到大都捨不得動女兒一根手指頭,你一個“外人”,憑什麼?!所以,對於兒媳婦還不還手這件事,我的建議是“還”!就算下不去手,也不能輕拿輕放。這種涉及到原則的問題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兒媳婦在婆婆面前只會越來越“氣短”,婆媳矛盾也會越來越多,不利於家庭和諧就算了,還不利於小孩的健康成長。

二、意外是不可控的,“借題發揮”絕對不能姑息

在描述問題時用到了一個詞——情急之下。

可以想象,題主是個性格比較柔善的人,哪怕受了委屈,還在替婆婆開脫。可是,我想說的是,“打人”這件事和“家暴”是一樣的,要麼0次,要麼100次。婆婆會在情急之下就動手,說明平時對兒媳的態度就不怎麼樣。孩子被摔這件事是意外,誰都無法控制,而婆婆明顯是“借題發揮”,絕對不能姑息!前段時間看了蕭紅的《呼蘭河傳》,在呼蘭城裡,婆婆打兒媳簡直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並且,兒媳婦還不能反抗,越反抗,打得越狠。更可怕的是,婆婆打人的理由很“正直”——為了她好。於是,小團圓媳婦就在被婆婆的“家暴”中,年紀輕輕便含恨而終。

現在,雖然不比封建年代,婆婆可以隨意處置兒媳,但不可否認,社會上還是存在著一些以“長輩”自居,倚老賣老的婆婆。像題主描述裡的婆婆,會因為兒媳不小心摔了孫子就動手,也許是因為婆婆一直對兒媳不滿,卻總找不到公然發作的機會。這次,好不容易讓她碰到了機會,自然借題發揮。而兒媳如果姑息了婆婆的此做法,無異於是在向婆婆傳遞一個資訊——我毫無底線,你下次可以繼續打我。所以,兒媳一定要硬氣起來,是自己的錯絕不推脫,是婆婆挑釁,一定要及時地亮出自己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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