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寧:《三體》的四種邏輯錯誤

最近我重新收聽了劉慈欣的《三體》,感覺非常震撼,那跌宕起伏的情節,新穎離奇的幻景,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難怪奧巴馬當著美國總統也要向劉慈欣催更呢,我也深深地被吸引著。

在頂禮膜拜、五體投地的同時,我卻發現了幾種邏輯錯誤,這也許是難免的,但我要說出來,特此與廣大網友分享,也算給劉慈欣先生一個讀後感吧!

第一,當葉文潔和伊文斯發現三體人後,地球人類不應該出現一個三體組織。

為什麼?因為三體人的最終目的是消滅全人類的,即便是加入三體也要被消滅,試問,你加入一個必然消滅自己的組織,這怎麼可能?即便是人類有種種惡行,即便是有些人痛恨人類自身,也不至於拿自己和自己的子孫跟全人類同歸於盡吧?

第二,黑暗森林法則不成立。在茫茫宇宙中,所有生命都必須相互殘殺,這也太牽強,因為人類在宇宙中有下面幾種可能性。

1,全宇宙中只有人類這種高階生命,而眼下我們看到的正是這種情形,看不到地球之外有任何生命活動的跡象。

那我們人類怎麼生存呢?人類就是上帝了,地球之外不是沒有生命嗎?如果可能,我們還要到地球之外播種生命呢,因為宇宙太大,太孤單了!

2,宇宙到處都有生命,只是我們人類沒發現而已,如果條件成熟,如果彼此遇到,我們會相互搏殺嗎?那完全沒有必要,再說你殺也殺不完,和平相處是最好的局面,為什麼?因為宇宙太孤獨,太冷漠,讓它多有點活氣吧,幹嘛互相殘殺呢?

3,在遙遠的其它星系有生命,夠還夠不著呢,為什麼要相互殘殺?因為想殺也殺不著,我們只有默默地相互觀察,相互思念,那該多好呀!

4,即便是兩顆最近的恆星之間,它們的行星上都有生命,比如距離我們4、22光年的南門二,它的行星上發現了生命,我們就真有必要把他們消滅嗎?有三種可能,(1),是低階生命,我們有必要殺他們嗎?(2),是高階生命,比我們強,他們就肯定要殺掉我們嗎?(3)跟我們一樣,能力差不多,我們就必須相互廝殺嗎?

我認為除了一方動了殺機,能力還達到了,才會出現黑暗森林法則那種情形,更大的可能則是“藍色海洋”法則,就像在藍色的大海上,行船的人只要看到了行船的人,都非常高興,不但為對方提供食物,而且還要祝願對方一路順風。

因此,黑暗森林法則極端狹義,但劉慈欣卻把它絕對化了,更多的可能是藍色海洋法則,人們互相幫助。

第三,高維空間並不存在。雖然帶上時間有所謂的四維空間,但說實話,人類意想不到的那種高維空間並沒有任何存在的前提。因此,降維打擊更像是一種比喻,而不是現實。

第四,光速飛船並不會縮短時間。雲天明給程心買了一顆286光年外的恆星,但在光速飛船上只飛了52個小時就到了,這簡直不可思議!

要知道,286光年是按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來算的,在地球上是286光年,在光速飛船上變成了52個小時,這沒有道理,雖然座標系不同,時間也不會相差到天淵之別!

上述是四個邏輯問題,我相信劉慈欣肯定意識到了,但為什麼還那麼寫?要讓故事精彩激烈,不然的話,怎麼會有人看呢?

《三體》中,還有幾項技術,在我看來,是決不可能出現的,比如說像“水滴”那樣的強作用力構造、光速飛船,以及利用恆星發射高強度的電磁波,都是永遠不會存在的。

不管如何,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三體》還是給了我們許多美好的想象,但我必須說一句,人類終其所能也不會飛出太陽系,雖然我們距離南門二隻有4、22光年。

我大膽預言一下,人類即便在全盛時期,最多也只能到達木星,根本無法飛出柯伊伯帶和奧爾特雲,這才是可怕的現實!

為什麼?因為人類永遠沒有這個能力!

最後一點是,劉慈欣寫了那麼多三體人,但為什麼沒有寫出三體人的長相呢?都快把人給急死了。

因為沒法寫!現在所有的外星人都是在人類的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個嘴巴、兩個耳朵、一個腦袋、兩隻手和兩條腿的基礎上編造的,外星人怎麼會按照人類的模樣構造自身呢,這沒有道理呀!

因此,劉慈欣不能寫,一寫就露餡!

姬安寧:《三體》的四種邏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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