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張碧晨和華晨宇未婚生女:我有3條婚育建議要送給未婚女人

文|李彎灣

張碧晨和華晨宇未婚生娃的事,已經過去好幾天了,熱度應該過去了,所以我要寫這篇文章,一不是蹭熱點,二不是講八卦。

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我覺得這件事背後的執行的邏輯,可能跟你我都有關,尤其是女性。

往深了想,令人毛骨悚然。

所以,我想從我這種經手過一萬多情感案例的情感諮詢師的角度,剖析一下張碧晨未婚生女的事,如果你未婚未育,我真心邀請你看一看——當然,已婚的朋友,也可以看看。

話不多說,開始講正題。

我們再來看一看張碧晨1月22號發的那條微博吧。

解讀張碧晨和華晨宇未婚生女:我有3條婚育建議要送給未婚女人

這條微博的幾個關鍵點是:

1、2018年秋,她知道自己懷孕的時候,整個人都懵了——重點,懵了;

2、他和華晨宇雖然戀愛,但沒想要孩子、也沒計劃過結婚,意外有了孩子,她很慌;

3、既然懷孕了,那麼在30歲前生個孩子,她覺得也不錯;

4、她決定要生下孩子的時候,不知道該如何跟華晨宇交代,於是選擇悄悄生下孩子,等著驚豔所有人;

5、在這個大山深處都已經通4G網的時代,她沒有說任何理由,決絕地離開華晨宇,自己獨自完成生育;

6、紙包不住火,也包不住孩子,孩子生下來後,她將實情告知了華晨宇,華晨宇喜為人父;

7、破鏡難重圓,但為了孩子會盡可能和諧相處。

解讀張碧晨和華晨宇未婚生女:我有3條婚育建議要送給未婚女人

這個解釋漏洞百出、疑點重重,信服力有限,我肯定是不信的,因為它不合邏輯,別說正常人幹不出這種事了,就算是不正常的人,也幹不出這種事。

拋開張、華二人這種特殊身份不說,就算是普通人,假如一個女孩懷孕的時候是“懵的”“慌亂的”,而孩子的父親在可以知情的情況下卻從頭到尾不知情,那麼這個孩子就不可能有機會來到人間,更何況她們倆都是明星,而且,2018年,無論對於張碧晨還是華晨宇,都是事業上升期、巔峰期,一個事業巔峰期的女明星,意外懷了一個事業巔峰期男明星的孩子,然後悄悄把孩子生下來——這怎麼解釋?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就是離譜。

所以,張碧晨的解釋,幾乎完全不可信。當然了,不只是我一個人不信,我相信螢幕前的各位,也不信。

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張碧晨為什麼會懷孕,懷孕後為什麼不打掉而是要把孩子生下來,真實的情況是怎樣的?

不用去每天看八卦小報,透過對每種可能性的排查,就不難發現答案。

我們逐一來看看。

解讀張碧晨和華晨宇未婚生女:我有3條婚育建議要送給未婚女人

第一種可能:

假設張碧晨和華晨宇互相喜歡,喜歡得不得了,兩個正值事業巔峰期的明星,為了愛情,生下愛女,從懷孕到生子,彼此計劃好、彼此知情。

這種情況有可能嗎?

也不是完全沒有,但可能性極低。

為什麼?

我記得以前我刷短影片的時候,有段時間,那種撕心裂肺的歌很火,而在評論區,總會看到很多這樣的評論,“不離七八次婚,是唱不出這麼撕心裂肺的感覺來的”“不被拋棄七八次,唱不出這種感覺”,這類似的評論點贊很高。

但這不符合事實,拿

離婚

來講,離婚第一次的人,才有可能撕心裂肺,一個人要是離婚七八次,他早都麻木了,怎麼可能撕心裂肺。失戀也一樣,一個人只有在第一二次失戀的時候,才會心如刀絞,要是失戀七八次,早都雲淡風輕了。

說這個什麼意思呢?

道理是一樣的,華晨宇、張碧晨這樣的人,他們是明星,而且歲數也不小了,張碧晨89年的,華晨宇90年的,2018年張懷孕的時候,張29歲,華28歲,在此之前,他們沒談過戀愛?怎麼可能,而且應該戀愛次數都不少。

一般而言,只有沒怎麼戀愛過以及沒什麼事業心的人,才會把愛情看得無比高貴,覺得愛情大於一切,為了愛情可以放棄一切。但張碧晨和華晨宇,透過選秀出道,要是沒有極強的野心和事業心,也爬不到現在這樣的位置,這樣的人會為愛情放棄事業?即便有一個願意,但兩個都願意的可能,微乎其微。

像鹿晗那種在事業巔峰期公佈戀情的藝人,在整個中國大陸幾乎僅此一例,而且戀愛和生孩子,程度不一樣。流量明星談個戀愛就會有一大批人脫粉,更不要說生孩子了。

所以,兩個談過多次戀愛、有事業心、事業正處於上升/巔峰期的明星,會因為愛情而生孩子,可能性無限接近於0。

解讀張碧晨和華晨宇未婚生女:我有3條婚育建議要送給未婚女人

第二種可能:

華晨宇不知情,張碧晨就是想生孩子來要挾華晨宇,獲取鉅額的財產。

這種情況有可能嗎?

沒有。

張碧晨懷孕生子,從動機而言,肯定是跟錢沒什麼太大關係的,畢竟人家好歹也是個明星,在2017到2018年這兩年中,其實也算是非常活躍,《涼涼》和《只要平凡》這些歌,傳唱度也是國民級別的。

這個時候的張碧晨,肯定是不差錢的,即便是差錢,在看到自己擁有無限美好的事業和未來的時候,也犯不著這樣下作的事。

所以,為了錢而生孩子,這種可能就是沒有,我就不作更多解釋了。

既然不是張碧晨微博解釋的那樣,也不是因為愛情、兩個人都想要的的情況生下孩子,更不是因為要錢,那麼,關於生孩子這個事,應該只剩下一種可能了:

張意外懷孕,而華晨宇是知情的,但張碧晨執意要生下孩子。

如果是這種可能,那問題來了,既然華晨宇是知情的,張碧晨為什麼要執意生下孩子呢?

一種情況是,張說自己意外懷孕了,又覺得自己年紀大了,想要一個孩子,華晨宇有些無奈,但還是同意了把孩子生下來——這是最美好的一種猜測了。

這是有可能的。

(我們不能總把人想象得太壞吧)

但是,從我接觸的大量情感案例來看,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張碧晨很喜歡華晨宇,但華晨宇沒那麼喜歡張碧晨——當然,喜歡與否不是靜態的,不是一直都不喜歡,而是可能相處的過程中,慢慢就沒那麼喜歡了,甚至揚言要分手啥的,張碧晨覺得受了傷,犯了迷糊,於是置氣生下孩子——宣告一下,這是經驗之談、是猜測,不是事實。

這種可能即便沒有發生在張碧晨身上,但經常發生在現實生活中——這是我非得要再寫這麼一篇文章的根本原因,我覺得這件事太重要了,必須要說清楚,而且最好是讓全天下的人尤其是女人都知道。

現實中是怎樣的呢?

解讀張碧晨和華晨宇未婚生女:我有3條婚育建議要送給未婚女人

比如,一個女的,喜歡上了一個男的,兩個人在一起了,但在相處過程中,她感覺這男的不怎麼喜歡她。

這個時候,她會怎麼做呢,當斷則斷、馬上分手尋找新歡嗎?

不是。

恰好相反,她不僅不會分手,反而會投入更多。

看過我《失戀,我所經歷過的最痛苦的事》那個專欄的朋友,應該非常熟悉我經常重複的一句話:人活在世上,幾乎一切行為的根本動機,都是試圖去驗證自己的重要性和正確性。

你感受到了他不喜歡你,感受到了他對你的否定——他覺得你不是他心中那個最重要的人、不是那個對的人,這會刺激到你,於是你就會想方設法去證明你值得被他愛。

這也可以解釋PUA現象——為什麼你明明知道那個人一無是處、你明明知道他爛透了,但你依然放不下他。

原因很簡單,因為他不喜歡你、他打擊你、他否定你、他冷漠你,你就想去證明你並不差、證明你沒問題、證明你值得被愛。

同樣的道理,為什麼很多人在分手後,會很痛苦,會覺得那個拋棄他的人是獨一無二的、全世界最美好的人兒來追求他他也不答應,他就是一定要跟那個拋棄他的人重歸於好、他就是一定要那個拋棄他的人回來愛他——因為全世界只有他拋棄了你、否定了你,就像有個叫李彎灣的人欠了你1萬塊,你的親人朋友說,“我給你兩萬,你忘了李彎灣那個王八蛋吧”——你會接受嗎?你不會,你會覺得冤有頭債有主,你就是一定要李彎灣把錢還給你,別的任何人給你都不好使。

很多人在戀愛中遭到了冷漠和否定,他不是選擇離開,而是加大投入、做更多妥協,但人畢竟無法接受自己的不體面,所以大家都會美化自己的遷就和妥協,會對自己解釋說那是因為愛。

當加大投入和妥協都沒法換來對方的愛的時候,人們就開始耍賴,就像小朋友叫爸爸給他買玩具,爸爸不買,小朋友就哀求爸爸、或者好好表現爭取打動爸爸,但當妥協和改變都沒用的時候,小朋友就躺地上打滾——你不給我買我就哭、我就不起來。

戀愛、婚姻中也一樣,當妥協、付出、改變都沒用的時候,那就來硬的,比如找對方父母進行勸說或者壓迫,比如生孩子——以為生了孩子,就能套住對方。

(很多女人生二胎就是這個原因)

當然了,比起對方不愛你,更糟糕的一種情況是,他愛上了別人。

這種情況就更值得尋味了。

一個女人,她老公

出軌

了,她要去手撕小三——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千萬別勸她趕緊離婚,因為沒用,別浪費口舌,她根本聽不進去的。

不僅女人,男人也這樣,你別看男人們喜歡吹牛,說什麼要是他老婆出軌了他馬上一腳把她蹬了,現實是——大部分男人都沒這麼果斷。

無論男女,大部分情況下,當得知自己被出軌的時候,人們的反應都是憤怒,但如果出軌的一方根本不為所動,擺出一副“我就是出軌了,離婚吧”的態度,被出軌的一方就慌了,他們能做出的行為,更多是哀求和妥協。

為什麼?

原因還是跟上面講的一樣——人被否定了,要去證明自己的重要性和正確性。拿女人被出軌來講,她不僅想證明她值得被老公愛,她更要證明自己比小三更好、更值得被老公愛。

證明不了怎麼辦?

有孩子的把孩子搬出來,沒孩子的想方設法生孩子。

所以其實很多女人在被出軌的時候,她會說,“要不是為了孩子,我100%馬上離婚”——真如此?不是。孩子只是自洽的一種方式,只是一個自己不甘心的擋箭牌和遮羞布。

人無法接受自己不體面的一面,所以人們總會美化自己行為的動機——為了愛情也好,為了孩子也罷,都一樣。

文章寫到這裡了,道理講得差不多了,不知道你看明白了沒有。

在我過去幾年見過那麼多為情所困的人,說實話,我覺得為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去付出、去妥協、去改變、去想方設法爭取他的愛,這件事很無聊、很沒勁、很沒意義,去美化自己單方面的付出、去拔高自己的自我感動、去自洽認為愛情很偉大很值得就顯得很荒唐。

基於此,我想給廣大被浪漫主義洗腦的人們提三點建議:

一、

人活在世上一切行為的根本動機,幾乎都是在試圖去驗證自己的重要性和正確性——這就是紅塵,我們每個人都很難逃出這個局——就像我寫這篇文章,根本動機是啥?為了名?為了利?不是,本質上還是我想證明我的想法是對的,迫不及待想分享給大家,向大家證明我是對的。當然了,即便是為了名為了利,其實也都是想證明自己是重要的和正確的。

但是,我們要警惕自己的這種本能,你可以在一些事情上去證明自己是重要的、是正確的,但有些時候,就沒必要非得要證明自己重要和正確了,比如網上有人說你不對,不對就不對吧,別吵,吵半天,你不就是想證明你是對的嘛,你證明了你是對的,你得到啥?啥也沒得到,反而浪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或者,你回家過年,大家在一起喝酒,喝高了,你就吹牛,吹你如何厲害,有什麼意義呢?如果大家真的以為你很厲害,大家就會嫉妒你,如果大家並不覺得你厲害,只會覺得你是個笑話,你圖啥?

更重要的,是在感情裡,要警惕你去證明自己的重要性和正確性的慾望,因為感情這個紅塵,不是一般的紅塵,它是滾滾紅塵,鋪天蓋地的紅泥巴,遮天蔽日、掩人耳目、蒙人心智——墜入情網,幾乎等於失了智。

你沒有非得要向某個具體的人去證明你值得他愛的必要,這件事價效比很低,失敗率很大。

而且,我們更要警惕的是,很多時候,你內心覺得你多麼愛一個人、多麼離不開一個人,不是這個人多麼好,而是隻有一個很簡單的原因,就是這個人不喜歡你,與其說你多麼愛他,不如說你多麼想證明自己值得他愛。

二、

關於愛不愛這個事吧,你要相信你看到的,不要看見你相信的。

我讀初中的時候,暗戀了一個女孩一年多,最後鼓起勇氣向她寫情書表白,結果人家卻說不認識我。

造成這個荒唐結局的原因是什麼呢,就是我看見了我相信的——我喜歡她,我就會看她,然後有時候我就會覺得我看她的時候她也在看我。

我喜歡她,我就會捕捉一切“她也喜歡我”的證據。

像這種單純的暗戀,我都會覺得對方也喜歡我,更不要說你們兩個人已經在一起或者已經在一起過了。很多人不死心,就是因為他深信對方也是喜歡他的,於是他就去捕捉那些看起來像是對方也喜歡他的證據,卻忽略了對方無數個不喜歡他的證據。

就像一個對情侶分手了,女孩拉黑了男孩、並叫他滾、叫他再也不要來騷擾他了、向眾人宣佈了她已經分手。

這個男孩不死心,他就會找很多女孩依然喜歡他的證據,比如,“她肯定是喜歡我的,如果真的放下我了,她怎麼不去找個新歡呢”,假如對方真的有新男友了,他也會對自己說,“她的內心依然有我,他就是假裝戀愛,來刺激我,讓我以後更珍惜她”——你別覺得我舉這種例子不切實際,事實上,這種例子太實際了,過來人看了都直呼內行。

我一直覺得,一個人到底喜不喜歡你是一件很容易判斷的事,但可能是個體差異,我比較敏感,如果你比較鈍感,不確定一個人是否喜歡你,那你可以將他對你的一切行為寫下來,找幾個旁觀者看看。

三、

我們經常講,人心換人心,事實上很多時候都不是這樣的。

拿我們村來講,村裡最窮、最老實的人,他愛村裡的每一戶人家、人家有事他都會去幫忙。

他家有事的時候,人們都會去幫他家嗎?

不一定。

但是,村長、村裡唯一的醫生、村裡小學的校長,即便村裡所有人家有事他們都不去幫忙,但他們家有事的時候,村裡大部分人都會去幫忙。

為什麼?

因為大家需要他們,他們在村裡的價值擺在那兒。

所以,別說什麼愛不愛的啦、別自我感動啦,愛不愛,歸根到底是一種需求關係、是一種權力的博弈。

他有多愛你的根源,是他有多需要你,而你又是多麼地不可取代。

不要總是想證明你多麼愛他啦,沒勁,有那個時間和精力,還不如好好發展自己,去證明自己多麼值得被他愛。

當然,如果你終其一生都無法證明你值得被他愛,那麼,請保持最基本的尊嚴,這個尊嚴就是——我可以沒有你。

我們要警惕“非得要怎麼樣”的心態,這會導致你被坑、被騙、被PUA。

讓人變得脆弱、受人擺佈、無法自拔的原因,往往都是你非得要怎麼樣,所以,請隨時記得——無欲則剛。

無欲則剛,就是保護我們最強大的武裝力量——這力量是鐵,這力量是鋼,比鐵還硬,比鋼還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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