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能建在基本農田上嗎?被拆除有賠償嗎?基本農田作用要清楚

養殖場能建在基本農田上嗎?被拆除有賠償嗎?基本農田作用要清楚

大家可能都看到或者得到訊息了,如今正在拆除基本農田上的養殖場。

前天下午。小編去看自己家小麥長勢,正好看到我們家田地邊上的養豬場正在拆除,現場有鄉長和書記親自監督。而這個養豬場是前年冬天才開始建的,當時我還拍了影片,並且跟老闆聊了一陣,看過我以前影片的朋友可能會記得有這麼一期,粉絲留言說人家老闆都不想搭理我,我還在那裡拍拍拍的。

其實,人家不想理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明白這個養豬場建得沒有底氣。他是轉包我們鄰居家的農田建成的養豬場。當時還好奇,說他們這樣建能行嗎?現在果然被拆除了。

在基本農田上建養殖場這樣的事並不稀奇,相信常在農村住的人都清楚,很多人將養殖場建在了自己家或者轉包人家的農田上。

同時,也有不少人好奇,說如果把養殖場建在基本農田上會怎麼樣?就好比現在的拆除,假如被拆除了會有賠償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能從《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5號)中找到答案,我們下面也會詳細說明。咱們先說一下什麼是基本農田。

養殖場能建在基本農田上嗎?被拆除有賠償嗎?基本農田作用要清楚

Ⅰ:什麼是基本農田

基本農田是什麼?很多人對此並沒有過深的瞭解,因為這個詞其實叫永久基本農田。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覺得既然農田是村裡按人口分給自己的,那麼自己或種或當作別的用途都是可以的。

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所謂基本農田,就是永久性受保護的農田,如果被歸類為基本農田,那麼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改變農田的用途。自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這個概念後,這些年一直都在貫徹和實施。

在這樣的農田裡,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挪作它用。

我們看這裡面帶著永久兩個字,就會明白這是個硬性規定。而永久基本農田由於帶上了永久二字,會被一些人誤解,會有人認為以前有基本農田,現在的是永久基本農田,可能說的不是一類田地,是有規定的。

其實並不是,永久基本農田並不是從過去的基本農田中挑選出來的優質田地,不要看佔著永久兩個字,就誤解成有些農田永遠不能被佔用。這裡面不存在什麼“有些農田”,也不存在“從過去基本農田中挑選出來的優質農田”,永久基本農田,就是過去的基本農田。之所以加上永久二字,是為了體現對此的重視性,以及此規定的嚴肅性。

也就是說,當基本農田被確認後,它的基本作用就是農耕田,它的使命就是農業種植。任何一個人,都不能用任何藉口改變其農業種植的作用。

比如有人說我是村裡的貧困戶,我生活貧困,所以我想在自己家基本農田上建個養殖場養點東西,這樣可能會改變貧困狀況。

想要主動脫離貧困是件好事,但並不能以這樣的方式,改變基本農田的作用是不允許的,這跟想要主動脫離貧困並沒有內在的邏輯關聯,也不應該成為一種條件似的搭配。

有人可能會覺得奇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永久保護性基本農田?其實這並不難理解,我們國家處在高速發展階段,在高速發展中,城鄉差距在縮小,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條件改變,農村的農田會被大量挪作它用。

可是,我們是一個大國,除了基本的糧食需求,還有大量的農產品需求,當基本農田大量被挪作它用,這些剛需的物資如何實現自足?所以,守住農耕田紅線是個大而嚴肅的問題,一旦失守,後果不堪設想。

於是,國家層面上進行了非常嚴格的農耕田保護措施,為的是保護農耕田的流失和被挪作它用。

看了上面的內容後,我們明白了什麼是基本農田,同時也就會明白,既然規定是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改變其作用,那麼在上面建養殖場自然是不行的,近期的拆除這些基本農田上的養殖場也是證明。

可是,有些人又產生了新的問題,那就是拆除這些養殖場會有賠償嗎?

養殖場能建在基本農田上嗎?被拆除有賠償嗎?基本農田作用要清楚

Ⅱ:基本農田上的養殖場被拆除有賠償嗎?

《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申請養殖場的原則是:儘量利用荒山荒坡等,不佔或少佔耕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也可利用自家宅基地。

我們上面就說了,規定是任何人不能用任何藉口在基本農田上搞別的建設,不能改變基本農田的作用。

那建養殖場搞養殖改變了嗎?是改變了。基本農田的作用是農產品的種植生產而不是養殖。所以,在基本農田上建養殖場這件事是違法的,屬於違建,既然是違法違建,拆除怎麼會有賠償?

《農村土地管理法》在第七章第七十七條中規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所以,對於佔用了基本農田而建的養殖場,會被通知限期拆除上面的建築物以及設施,恢復土地原狀,恢復農田的基本作用。並不會有賠償。

有人會說,難道我的投資就白搭了?我為了建這個養殖場可是投入了很多錢,這樣拆除了,我的投資怎麼辦?

這裡,首先就是個錯誤的開始,當我們要建養殖場時,得先弄明白自己要建的場地屬於什麼性質。基本農田的作用是農業種植生產,雖然農業在廣義上包括養殖,可是在狹義上指的是種植,種植也是第一產業。特別是被劃為基本農田後更不能挪作它用。既然開始就錯了,後面自然也會錯。這就跟一個人穿衣服扣扣子似的,上面就扣錯了,下面自然也會跟著扣錯。

在基本農田上建養殖場並不是個合法的事,所以被拆除時不會獲得任何賠償。

不能把這類養殖場的拆除等同於村莊規劃或者修路以及別的建設拆除。那些拆除是人們的住宅地,是人們的房子,而房子對於權屬人來說是擁有所有權的,也就是說,這是他的個人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可以使用、處置,那當這樣的房子被拆除時,自然可以獲得一定的賠償。

可是這個建在基本農田上的養殖場呢?要知道這些基本農田承包人擁有的是承包經營權,並不是所有權,農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不屬於個人。而在承包期間,經營人可以在農業範圍內作主自己的經營,比如說種糧食也行,種甜瓜等經濟作物也行。但是,必須得是種植,但在種植中,林地又有別的規定。

我們可以看出來,這些基本農田連種樹都是不行的,想種樹得有專門的林地承包經營權,跟基本農業用地是不一樣的。所以,在上面建設養殖場就更加不行了。

硬要建設的話,結果就是被拆除,並且拆除後不會有任何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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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有人說目前全國拆除養豬場是要豬肉再次漲上去什麼的。其實這樣的拆除跟什麼豬肉漲價和落價並沒有直接關係。拆的原因是建在了基本農田上,改變了基本農田的原本作用,這樣的養殖場是違法的,所以會被拆除。至於說拆除了後豬價會漲還是會落,這是市場決定的,兩者不能強行拉到一起去推測。

另外小編最後要說一句,保護基本農田的永久農業作用是定了調的,當我們想在基本農田上搞什麼建設時,一定要慎重,因為有基本農田保護,所以本身這樣的建設就是違法和冒著風險的。一旦被拆除,就會竹籃打水一場空,到時候再去後悔,可就什麼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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