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隋煬帝能調動百萬大軍咸豐帝卻連十萬人都湊不齊

對中國古代史稍有了解的人都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在春秋戰國、秦漢隋唐時代的戰爭,雙方參戰人數動不動就是數十萬乃至於上百萬;到了明清時候,參戰人數明顯下降,往往幾萬人的規模就很了不得了。

比如,戰國時秦軍和趙軍在長平之戰中,分別出動了60萬和45萬;秦朝名將王翦在滅楚之戰中,也出動了60萬;秦朝末年,劉邦攻佔西楚都彭城時,所率領的諸侯聯軍達到了56萬;三國前期,曹操率部參加赤壁之戰,號稱80萬;隋朝時期,隋煬帝攻打高句麗,更是一度出動了100萬之眾,還不算擔任後勤保障的200多萬民夫。

為何隋煬帝能調動百萬大軍咸豐帝卻連十萬人都湊不齊

到了明清時候,雖然全國人口總數已經達到歷史最高峰,比之春秋戰國、秦漢隋唐都高得多,但參加戰爭的人數卻在急劇下降。

比如,明朝名將袁崇煥指揮並擊敗後金軍隊的寧遠之戰和寧錦之戰,明朝軍隊最多不過10萬人,後金軍隊也只有6到8萬人。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清朝名將僧格林沁率部在八里橋與英法聯軍惡戰,清軍最多不超過3萬人,英法聯軍則只有8000餘人。

在關係到北京安危、帝國存亡的關鍵時刻,咸豐帝連10萬人都拼湊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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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前後對比,人們難免會問:這是為什麼?

二、以前士兵自己帶武器上戰場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得先了解,為什麼春秋戰國、秦漢隋唐時代,帝王們能夠輕鬆調動數十萬乃至於百萬大軍。

我們知道,在春秋戰國和秦漢隋唐時期,並沒有專門的職業軍隊,而是實行“民軍制”、“徵兵制”“府兵制”。“民軍制”主要盛行於春秋戰國時期,規定每家出一名壯丁為“正卒”,隨時準備出征;其餘為“羨卒”,在打仗時負責後勤保障工作。“徵兵制”主要盛行於秦漢時期,秦國規定年滿17歲的男子都必須服役2年,西漢規定年滿20歲的男子都要在官府登記服兵役2年。“府兵制”主要盛行於隋唐時期,府兵平時為耕種土地的農民,農隙訓練,戰時從軍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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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軍制”、“徵兵制”和“府兵制”大同小異,這三種制度的好處就是,平時有人務農,戰時有人出征。既解決了農業生產的問題,又解決了行軍作戰的問題。國家還不用負擔常規部隊的日常訓練和後勤保障——甚至連士兵使用的武器裝備,國家都不管,得由士兵自己籌備。

在著名的《木蘭辭》裡,花木蘭在代父從軍之前,首先到市場上轉了一圈,幹嘛?“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購買戰馬,作為行軍作戰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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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軍制”、“徵兵制”和“府兵制”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可以在戰爭需要的時候,調動所有能夠調動的人力資源。春秋戰國、秦漢隋唐時代的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就是這麼來的。

當然,按照春秋戰國、秦漢隋唐時代的生產力,任何一個國家要維持數十萬、上百萬的常規部隊,大家就不用吃飯了。

三、後來國家為士兵發薪水

到了宋元明清,職業化的常規部隊出現了。國家不但負責軍隊的日常訓練、武器裝備,還給官兵發薪水。北宋一名普通士兵的年薪為年薪36—55貫;明朝戚繼光在東南沿海募兵時,規定一名士兵的年餉銀為10兩;清朝八旗軍裡,一名士兵月俸6兩銀子,摺合成年薪是72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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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就不能任意擴大常規部隊的規模,以免對國家財政形成巨大的負擔。當然,組建常規部隊的好處就是,士兵真正成為了職業軍人。他們經過訓練後,軍事素質和戰鬥力都遠高於春秋戰國、秦漢隋唐時代的軍人。

“兵貴精不貴多”,誰說這不是一個更優的選擇呢?

【參考資料:《史記》《清史稿》《木蘭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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