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抱摔掌摑40天女嬰。請保姆,咋就成了“引狼入室”?

保姆抱摔掌摑40天女嬰。請保姆,咋就成了“引狼入室”?

喬志峰

畫面令人憤怒!保姆抱摔掌摑40天女嬰,監控記錄整個過程。

保姆抱摔掌摑40天女嬰。請保姆,咋就成了“引狼入室”?

重慶的樊先生和妻子上班忙,便請了一個保姆照顧剛出生四十天的女兒。為了能看到孩子,他們在家安裝了一個攝像頭。17日,樊先生妻子想念女兒,便在工作間隙打開了攝像頭,看到的一幕讓她難以接受。樊先生妻子說:“保姆一直在搖她,還不斷把孩子往上拋,打耳光。(第1眼-重慶廣電)

網傳影片看得人心裡發緊。

家長請保姆,是為了更好地照顧孩子、給孩子更多的呵護,可誰能料到,請來的不是孩子的好阿姨,而是不折不扣的“狼外婆”。在這種保姆手裡,孩子不知會遭受怎樣的

虐待

和戕害。

請保姆,咋就成了“引狼入室”?想不通,這個惡保姆到底出於什麼目的,竟然忍心對才40天的女嬰下手。是因為女嬰哭鬧,讓她感到麻煩;抑或她就是心理變態?不喜歡這個工作,可以不幹,不能一邊大把收家長的錢,一邊卻還要虐待看護的孩子。於心何忍?

可想而知,孩子家長得知真相之後該是多麼的憤怒和難過。據說,這還是個“資深保姆”,18歲就出來給別人帶孩子了,一直帶到現在50對歲,經驗比較豐富。難道,虐待孩子就是她長期養成的“職業道德”和“先進經驗”?

幸虧家裡安裝了攝像頭,否則誰知道孩子還會遭受多少傷害。真是細思恐極。

實際上,保姆

虐童

,絕非什麼新情況,也絕非個別現象,近年來媒體報道了很多,比如——

福州的張先生透過家政,請了江西籍保姆周某照看家中1歲多的孩子。夫婦倆平時忙碌,偶爾會不在家,因不放心保姆獨自帶孩子,就在家裡安裝了監控,時不時會翻看。不久前,張先生從監控中看到的一幕,讓他心都碎了——保姆打他1歲多的孩子,甚至捏鼻強灌米糊,令孩子差點窒息。涉事家政公司稱:保姆剛來對其不瞭解。(澎湃新聞)

難道,這已經成為保姆行業部分從業者的“潛規則”了——當著家長的面盡職盡責、對孩子無微不至,家長一離開,立馬就翻臉,露出“狼外婆”的真面目?防人之心不可無,難道,今後所有請保姆的家庭,都要安裝攝像頭?想想都悲哀。

保姆虐童頻發令人心寒,對完善法律法規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最終促進了相關法律條款的修訂。

此前,《刑法》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刑法修正案(九)》則進行了修改:“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自此,看護人員虐待被看護人員,也可依照虐待罪定罪處罰。

發現保姆虐童,請立即報警!惡保姆必將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代價。

看護人(保姆)責任的明確,以及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實施,都為規範保姆從業者的行為、保護孩子免收(少受)傷害起到了有效的警示和引導作用。但相關領域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即家政中介公司,卻常遊離於監管之外,淪為“灰色地帶”。

實際上,對家政公司進行更嚴規範和責任追究,比懲處單個的惡保姆更為迫切——惡保姆或許屬於個人行為,而家政公司不負責任,造成的危害範圍更大、後果更嚴重。

以前,家政服務市場只有行業規範,缺乏統一的法律監管,因此如果家政人員出現未持證上崗等問題,其所屬的家政公司也很難受到處罰,由此導致家政行業亂象頻發。

正是看到了家政領域的問題所在,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釋出了《關於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意見》。圍繞“提質”和“擴容”的這兩個關鍵詞,《意見》提出了36條具體政策,被業界稱作“家政36條”。其中第31條明確,加快建立家政服務人員持證上門制度,鼓勵各地參照上海等城市的先進經驗,探索建立覆蓋全域的家政持證上崗模式。

這無疑是值得期待的。

必須對家政中介公司加強監督、嚴管重罰,絕不能任其淪為惡保姆和“狼外婆”的輸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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