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失誤把儲戶800元打成800萬,儲戶花完錢,需要歸還嗎?

引言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在2020年年底時,我國目前的國記憶體款數額已經突破了218萬億元人民幣,相當於33。6萬億美元,再次位居全球存款總額的榜首之位。不過在這些存款中,包含著企業存款以及團體存款和機構存款,那麼老百姓們所關心的居民存款數額又是多少呢?相關資料就顯示在2020年我國的人民幣。存款上漲數額為19。6萬億元人民幣,而住戶的存款增加額為11。3萬億元人民幣,如此可以,看來現在中國的老百姓依然熱衷於在銀行存錢。

銀行是大多數老百姓的存款理財選擇

現在銀行依然是我國最主要的金融機構,被眾多老百姓們喜愛和信賴,儘管如今。出現了許多第三方支付平臺和新的理財手段,可是很多人依然認為把大量的錢拿去投資,虧本的可能性很高,因此大家還是習慣性地將錢存在銀行中,認為這是最保險的一種手段。

儘管銀行存款時利率較低,有時候甚至難以實現增值或者保值,可是在安全性的前提下,很多老百姓考慮到即使銀行破產,自己也可以得到一筆賠償,如此說來放在銀行還是較為划算的。一般情況下,儲戶在辦理業務時,都是依託於銀行的櫃員來完成的一些簡單業務,也可以透過操作ATM機來完成。不過很多人也會發現,即使是操作規範和嚴謹的銀行,有時候也會出現一些小失誤。

不僅如此,銀行如果犯一個小錯誤,通常情況下都是直接和金錢所掛鉤的,現在銀行針對企業和機構所犯的錯誤可能性較小,因為這些機構的業務通常是由專門的財務人員來稽核負責,即使銀行犯錯也往往意味著存款人出現失誤。

我們知道銀行櫃檯通常會有有寫一句標語,就是“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一般情況下,如果儲戶要存1000元人民幣,但是工作人員誤寫成100元人民幣,在儲戶簽字確認後,那麼剩下900元人民幣的損失就要由儲戶自己來負責。可是不知道大家是否考慮過這個問題,如果我們去銀行存800元,但是由於銀行職員操作不當,將這800元誤解成800萬元,那麼儲戶如果將這筆錢花光之後,會發生什麼呢?

銀行操作失誤,儲戶若是把錢花光,要承擔是麼後果?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結論,就是這筆錢儲戶是必須要還的,如果儲戶拒絕還款,很可能會被判入獄。很多老百姓會認為這是銀行自己的操作失誤,儲戶無需承擔。但是我們也需要了解到,銀行儘管最先犯錯,可是儲戶在明知這筆錢不是自己私有財產的情況下,私自挪用就已經變成了一個罪人,而且法官在審判時,還有理由懷疑儲戶本身涉嫌不當得利。

最初銀行的工作人員將800元錯打為800萬元,的確是一次嚴重的失誤。儘管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很低,但是如果真的出現的話,後果也不堪設想。在出現操作失誤之後,銀行通常會透過書面檢查、解僱等手段來懲罰員工,並且這樣的失誤出現後,銀行也不會輕易的將這筆錢交出儲戶,根本不可能隨意處理這些錢,最基本的轉賬記錄就可以作為銀行證明資金來源的證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的職員通常會聯絡儲戶,要求儲戶將錢歸還,如果不歸返還則構成犯罪行為。

法律上如何界定儲戶這種行為?

如果出貨在發現存款數額打錯之後,抱著僥倖心理直接揮霍一番,那麼銀行也不會就此善罷甘休。銀行在要求儲戶主動還款的情況下,如果目的無法達到,那麼還會繼續追討,如果無法追回的話,銀行將進行報警處理,這樣的話儲戶就會有大麻煩了。根據我國刑法的第270條規定,超過一定數額的資金挪用將會被認定為侵犯財產罪。

同時非法佔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且拒不退還的情況,會處於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數額較大,則會有更加嚴重的情節,一般情況下會被判從2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因此儲戶們心中所想的天上掉餡餅事件,其實根本不會發生。不僅如此,對於這種案例,法律界還專門有一個專業術語,就是不當得利,它的具體含義就是指受益人以他人的損失為代價,違反法律獲取利益的法律事實。儘管銀行員工操作失誤,但是儲戶獲利,銀行遭受損失是既定事實,損益之間會有因果關係,已經符合了不當得利的構成要素,因此銀行是有權要求儲戶歸還資金的。

結語

由此看來,我們很多老百姓在面對銀行出現失誤時,即使自己看似得了小便宜,也千萬不能掉以輕心,要及時配合銀行將資金歸還。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那些不義之財我們還是遠離些為好,有時候得了小便宜反而更容易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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