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跟同學鬧矛盾,怎麼辦?

週五回家,我女兒彩彩給我講了一件令她發愁的事。

週四的一節課間,她看到地上有一支筆,就上去踩了一腳(據她說,班上很多同學都會這樣,如果地上有什麼東西,並不會撿起來放到失物角,而是踩一腳,轉而丟進垃圾桶。熊孩子們啊,果然是狗都嫌的年紀~)。

踩了以後她又覺得這樣做不對,於是她將筆撿了起來。因為筆在Z同學座位邊上,彩彩猜想應該是Z同學的。

筆的確是Z同學的,她很著急,說筆尖歪了,筆蓋也不見了,問彩彩要怎麼辦。彩彩說筆在地上時本來就沒有筆蓋,剛才撿起來的時候看了一下筆尖也沒有多歪呀,而且誰知道是不是她那一腳踩歪的呢。兩人正說著,上課鈴響了。

第二個課間,Z同學又來找彩彩。神奇的彩彩,把筆拿過來,將筆尖朝著歪的反方向,使勁對著課桌往下摁。據她說,筆尖被她復原了。在她看來,筆蓋跟她無關,筆尖也復原了,萬事大吉。

可週五,Z同學再次拿著筆找到了彩彩,筆尖依舊是歪的。Z同學說那支筆15元,是她用零花錢買的,希望彩彩賠5元錢作為補償。

這下,彩彩苦惱了。一方面她知道自己有過錯,不能置之不理。另一方面,她又總覺得賠錢有問題,不願意賠。

我問她,賠錢這個方案的問題在哪裡?她想了想,給出了兩點理由。第一,在她踩筆之前,她沒有看筆尖是什麼情況,所以她並不清楚筆尖到底是不是她踩歪的,Z同學其實也不清楚。第二,她透過在桌子上摁筆尖的操作,已經基本上把筆尖給復原了,而最後筆尖比她放桌子上摁之前還要歪。她猜測有可能是Z同學自己想把筆尖再調整一下,可是沒操作好,弄得更歪了。

我理解到彩彩的意思,她認為筆尖最終的狀態和她踩筆的行為干係不大,所以Z同學不應該要求她給予賠償(“一支筆”版法律責任因果聯絡原則)。

既然說到原則,我們可算要進入正題了。

正面管教對問題解決方案給出了4個評判原則,簡稱3R1H。

1。 相關(Related):方案必須和針對的問題相關;

2。 尊重(Respectful):方案應該尊重到每一位與之相關的人,執行過程也應不存在任何羞辱之處。

3。 合理(Reasonable):方案的“性質”和涉及的“數量”都是適宜的。

4。 有幫助(Helpful):方案對解決問題是有用的。

逐一對照下來,Z同學提出的賠付5元錢的方案,不符合“合理”這一原則。從目前已有的“證據”來看,確實不能斷定彩彩踩的那一腳以及後面的修復行為與筆尖最終的狀態存在因果關係。“賠償”這個方案的性質不合理。

可是,正如彩彩所意識到的,她在這件事情中的確有過錯,Z同學也的確受到了傷害(鋼筆被無緣無故踩一腳,換誰都不會痛快),不能對這件事情置之不理。

一時半會兒,我也想不到什麼好辦法,於是我開玩笑地說:“讓Z同學把你的鋼筆也踩一腳?”

“那可不行!那是暴力,可不是什麼尊重人的做法,只會讓我們冤冤相報”彩彩一下擊中了問題的要害:這個方案不符合第2個“R”,即“尊重”的原則。

彩彩說:“要不,我給她道個歉吧”。話音未落,她又把這個方案否定了。因為這改變不了“筆壞了”這個事實,從Z同學今天的反應來看,道歉也不會讓她受到多大的安慰。從效果來說,這個方案不符合“H”,即“有幫助”的原則。

順著彩彩的角度,我想到,如果我們做錯了什麼事情,透過有用的方式向對方表達歉意,是一個好的思路。跟彩彩一討論,我們形成了一個方案:彩彩用自己的零花錢買一張卡片和一支筆,作為禮物送給Z同學。這個方案完全符合“3R1H”:與彩彩的過錯行為有關,透過送小禮物表達歉意,既尊重了對方,也尊重了自己;不管是禮物的性質,還是分量都是合理的;對安慰Z同學也是有幫助的。

今天,彩彩去文具店買好了卡片和筆,總共花了12元,那是她兩個多星期的零花錢,遠超過了Z同學提出的5元錢賠償。

彩彩在賀卡開頭寫到:對於踩了你的筆這件事,我深感抱歉。接著她解釋了為什麼不同意賠錢的方案,希望對方能理解。結尾是這樣一句動人的話:我很珍惜我們的友誼,希望我們能做永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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