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老員工懷3胎被辭退, 工作生育二選一? 女性權益不能只憑口說

鄭州市的劉女士在某服務中心工作9年了,現在是一個三胎孕婦,已經

懷孕

七個多月了。

今年8月,院長找她談話,讓她回家休息一段時間,劉女士便和同事交接了工作,向部門主管遞交了假條,回到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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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過了10多天,領導通知她,稱她無故曠工,按照醫院的規章制度,將她開除了

。領導還表示,雖然現在國家允許生第三個孩子了,但單位沒有收到相關的具體通知,想生小孩的話就只能辭職,

言下之意,即工作和生孩子只能二選一。

按照《婦女權益保護法》第27條之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懷孕、哺乳等情形,辭退女員工。

上述單位的做法,違反了這一規定,劉女士可以透過勞動仲裁、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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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中國的

生育率

越來越低,甚至還跌破了國際警戒線,面臨著未富先老的困境。專家、相關部門相繼站出來呼籲年輕人重視家庭,結婚生子。企業的老闆經營者能不懂這些嗎?他們當然是懂的,但為了利益,權衡之下,還是選擇犧牲女性員工。

以劉女士的案例來說,工作9年懷了3胎,那說明她有兩三年的時間在休產假,懷孕哺乳期間,肯定是不能讓她加班乾重活的,其他的同事要承擔更多的工作任務。

對於劉女士來說,這是合法的權益,

但對於領導來說,用人成本太高了,於是便明知故犯,寧願冒著罰款賠償的風險,也要解除和劉女士的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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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沒有生育的女孩子,也會受到三胎政策影響,這對於想在職場上做出貢獻的年輕女性是很不利的,現在的大學生畢業時,普遍在22、23歲左右,如果讀了研究生,那就在25歲左右了。這個年齡,在父母看來,已經可以考慮人生大事了。

企業會預設女性都會生三胎,這意味著在HR眼中,女性會休三次產假,企業創造的利潤,大機率會低於企業的用人成本。

於是就會減少對育齡期女性的招聘計劃,招聘更多的男性員工。女性在職場上的處境,會變得愈加艱難。

對於男性來說,這也不是什麼好事,雙職工家庭的抗風險能力,顯然是高於單職工家庭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如果女性因為生孩子失去了工作機會,那麼家庭的重擔,就會壓在男性肩膀上。男性會忙於工作,疏於照顧家庭,無暇陪伴孩子成長,這也不利於下一代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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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媽媽因為沒有收入,離婚搶奪孩子撫養權的時候,會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就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一個女性結了婚,懷了孕,失去了工作,生完孩子後身材變形丈夫變心,提起了離婚,結果因為沒錢,孩子被判給了男方。

這對於女性來說實在是太可怕了,

失去了青春,闖過了生孩子的鬼門關,到頭來,婚姻什麼好處都沒有帶給自己,連自己原本擁有的都失去了,

會讓那些未婚的女性更加害怕結婚生育。

市場必然是逐利的,企業的存在目的就是盈利。他們不可能為了生育率、國家未來這些層面的事物,去放棄自己的利益。所以,想要解決這一系列問題,還是需要國家給予政策方面的扶持。

比如說,可以要求男性員工和女性員工同時休產假,給二胎、三胎媽媽多的企業,提供稅收方面的優惠,用經濟利益去鼓勵他們接納女性員工。

總而言之

,既然生育率事關國家和民族的未來,那就應該由國家來承擔一部分的生育成本,而不是把所有的壓力,都轉移到女性身上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一新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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