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沈鵬這樣評價孫曉雲書法

導讀:

27年前(1994年2月),時任中國書法家協會第三屆代主席沈鵬對孫曉雲書法給予了高度評價:

看她的創作思想有多活躍,點劃之間充滿了靈氣秀氣,顧盼之間洋溢著情感動感。

27年前,沈鵬這樣評價孫曉雲書法

沈鵬先生

感悟與取向

文 / 沈鵬

放在我面前的是孫曉雲同志兩種作品的印刷品:一本以行草為主的《孫曉雲書法集》,一本行楷《人間詞話》。我時常把玩欣賞,看她的創作思想有多活躍,點劃之間充滿了靈氣秀氣,顧盼之間洋溢著情感動感。往上推,自然是“二王”,還有《聖教序》;往下呢,我看至少有米芾、王寵、王鐸、徐渭、董其昌等。眾多的古人與她日夕為伍,不會寂寞,她的作品果真如“山陰道上”應接不暇了。

可是曉雲自稱願做《桃花源記》裡那個南陽劉子驥,“懷揣美好的嚮往與執著的追求,在道途中盡情領略賞玩,讓尋仙境的夢想伴隨始終。”劉子驥尋桃源未果的精神,被孫曉雲所賞識,這是一種審美態度,或說人生態度,或說她以審美的態度對待人生。她認定“追求”比“獲得”更為重要。美固然不排除“獲得”,但美更體現在對於高尚目的的“追求”。由此,曉雲樹立了一個較高層次的審美觀念,其中包含了對於世俗功名的淡化,對於真的人生與真的藝術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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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時期的孫曉雲

這樣的基本態度,當然也直接影響到她的書風、書意。我不很瞭解孫曉雲書寫《人間詞話》的本意,但我認為選擇這本著作同孫曉雲的內在意蘊是契合的。不僅王國維為寫三種境界的鍥而不捨的精神深刻影響著她,並且我深信王國維的“境界”說,“唯於靜中得之”的“優美”的“無我之境”,於她的書風、書意也有作用。愛好帖派,從帖派中汲取靈感與灑脫的曉雲,雖然在行草書中也發揮著運動感,但她的審美意識,我以為是偏於靜觀的,她在瀟灑中流露出閒適、自在、典雅。她也希冀觀眾理解,並未“不食人間煙火”,但是較高層次的追求,使她沒有失去“雅”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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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孫曉雲在第4屆國展獲獎作品

孫曉雲學習中的一個優點是:尊重古人。我記得,在我初識孫曉雲的 1987 年(那年我們一同參加中國婦女書法代表團赴日),她曾經為學書是否要臨摹的問題與另一位書家展開激烈的論辯。曉雲的習性,不喜歡臨摹,喜歡讀帖,這很容易給人一種錯覺,以為她不尊重傳統,可是現在她的作品表明,“臨”與“讀”實際上是不同的方法問題,“得魚忘筌”“得兔忘蹄”,只要得魚、得兔,採取何種手段便是第二位的了。宋代黃山谷談到“讀”的益處,並說要“觀之入神”,“會之於心”,便能得古人筆法真意。(《歷代書法論文選》下冊)倘若一味只知臨摹,尤其是拘限於死板的“對臨”而不融化吸收,倒未必得到古人筆法的精髓。所以古來能書者無不強調“博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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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孫曉雲在第5屆國展獲獎作品

孫曉雲的書法實踐內含著多種矛盾的統一。比如不因為強調“讀帖”而放棄對傳統法則的深入體會,又比如不因為發揮靈秀之氣而否定出規入矩的重要。當有人問“書法藝術中既是基礎又具有難度的東西是什麼”,她簡潔地回答:“筆法”。在這一點上,曉雲與傳統的觀念是一致的。傳統書論一向重視筆法在書法創作中的根本重要性。“筆法”的概念包含“用筆”而超出了“用筆”的範圍,可以泛指創作規律,但立足於“用筆”。趙孟頫曾說:“結體因時相沿,用筆千古不易”,可以理解成強調“用筆”的重要性,也可以理解成“用筆”可以不必求變,但趙氏在此之前寫道:“書法以用筆為上,而結字必須用功。”畢竟在“用筆”與“結字”二者的關係上,把前者放到了矛盾的主要方面,與歷來論書的觀點達到了一致。但“千古不易”與“因時相沿”相對而言,似乎還是要說明用筆的“不變”性,可能是趙氏的侷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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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孫曉雲在第6屆國展獲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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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孫曉雲在第7屆國展獲獎作品

對“用筆”的理解是因人而異的,何況“筆法”是一個廣泛的概念。如何在作品中體現,見仁見智各有不同。孫曉雲的追求,更多注重在與古人的認同,她寧肯淡化“個性”,用她的話來說“只有在共性的範疇內,才能談得上個性。”曉雲的這種認識給她帶來的積極方面是她十分認真地體察前人筆法,可以說進入了細緻入微的地步。偃仰、正側、藏露、聚散之間,看似隨意,實是非常精心經營的。然而她的精心經營的可貴在於含而不露,刻意無損隨意,所謂“諧不傷雅”。讀著曉雲的作品,首先感受到的,便是自然流露的閒雅之氣,才情之美,幾乎使人不再想起她還有些什麼“個性”不足的方面需要補充。但是我想,她的共性中求個性,也還要從理論上體會“共性寓於個性”的道理,離開了個性、特殊性,也即無所謂共性。曉雲同志可能要走一條“承傳”為主的路,但更多的確立自我的感悟方式與價值取向,對於她的才能的發展仍是有益的。我們不能在有個性的作品與好作品之間劃等號,但好的作品總是有突出個性的。米芾不以“集古字”為貶詞,可是也以“人見之,不知以何為祖”而自豪。我們不能為千差萬別的書法家制訂不變的框架,卻希望各別書家按自己的特點不斷向更佳的方位調整。

沈鵬

1994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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