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權?

商業發達之後,似乎提供給人們更多的選擇權。

以前物質不豐富的年代,人們買生活必需品都得憑票供應,還要求人才能買到腳踏車、縫紉機等東西,到現在幾乎所有市面上流行的東西人們都能買到,無疑得益於商業的發達。商業發達首先得讓人們手裡有錢,有了錢之後,人們才能自由購物,才能把錢花出去,而掙錢門路多了,無疑也是商業發展的結果。

割資本主義尾巴的年代,人們連雞鴨都不敢養,更別提開什麼工廠了。生活清貧,大家都一樣,也就不抱怨什麼了,因為大家都沒有太多的選擇權,沒有太多的東西供人們選擇,就更別提什麼生活富裕了。現在,人們都能掙點錢,雖然收入差距比較大,地區間的經濟發展也不平衡,但人們手裡有點錢了,就要買東西,客觀上刺激了商業市場的發展。市場發展了,生產的東西也就多了,可供人們選擇的東西也就多了。高消費群體選擇價格高的商品,低消費群體選擇價格稍微低廉的商品,或者低檔商品,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的消費層次選擇消費,而不是跨階層消費。

國際貿易發達之後,外國的東西進入國內,人們也能買到。那麼,是不是人們有了更多的選擇權就會實現人生的更大自由呢?理論上如此,能買到更多的東西,生活層次提升了,關鍵是擁有商品選擇權,也就具有了獨立自主的地位。但現實情況大大相反,人們手裡有點錢了,對商品的選擇權也有了,但生活反而沒意思了,個人被牢牢捆綁在企業或單位上,為了掙錢疲於奔命,不能悠閒地享受生活了。很難說國內的首富要比一個自給自足的農民要幸福,而是為了掙錢寢食不安。

也就是說,人們的選擇權也僅僅限於選擇消費商品方面,而對於選擇老闆和單位以及工資待遇卻沒有什麼變化。一個人可以選擇買什麼樣的商品,選擇購買什麼樣的服務,但卻不能選擇什麼樣的老闆,也不能選擇什麼樣的事業單位,更不能選擇自己的工資待遇,連和老闆的工資議價權利都不具備,怎麼能說有更多的選擇權呢?

一個人不能選擇自己的出生,但可以選擇自己的生活,在選擇的過程中,不得不受僱於資本家,不得不被權力呼來喝去,不得不拼命掙錢養家餬口,進而獲得更多的個人財富,但就是不能擺脫被僱傭的命運,也不能擺脫被選擇的命運。難道商業的發展就是以犧牲個人利益為代價的嗎?

當然不是,個人不是掙錢了嗎?不是具有商品選擇權了嗎?還要什麼自由?只要能吃飽穿暖,還能玩能花錢不就行了?誰敢和老闆討論工資待遇,誰敢和官員討論個人權益?就是平時見官員一面都難,到哪裡討論個人權益?

商業發達了,政治體制改革更應該跟上去,讓人們具有商品選擇權之後,更要具備政治選擇權,敢於維護自身權益,敢於選擇自己的自由之路。可是,不但政治選擇權大多數人都不具備,就是商品選擇權也是被限制的。人們可以選擇這種商品,也可以選擇那種商品,不管選擇哪種商品都是資本家生產的,而且逃不出資本家賺錢的套路,甚至那些低價促銷商品都附帶了套路銷售,讓很多人不得不就範。

資本的觸角延伸到生活的每一個角落,網際網路巨頭的燒錢大戰目的在於搶佔市場,先降價補貼,壟斷市場之後再提價銷售,其實並沒有提供給人們太多的選擇權。馬克思關於資本的論述到現在言猶在耳,“資本來到世間,每個毛孔都滲透著血和骯髒的東西。”確實如此,人們生活條件好了,但商業選擇權並沒有增加多少,而是看似選擇自由了,其實更加依附於資本和企業,變得不自由起來。

那麼,人們到底願意生活在現在物質豐富和商業購買選擇權多一點的現在呢還是願意生活在物質不發達的年代呢?恐怕更多的人願意生活在現在,只要能吃能喝,會玩會花錢就行了,何必計較那麼多呢?

時代進步了,人們都看開了,但似乎並沒有多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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