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沒有發生!揭秘警方不予立案原因,小藝或許沒造謠!

不予立案,真的就等於沒有發生嗎?

距離錢楓“強姦”事件已經過去很多天了,隨著錢楓與湖南臺的解約,這件事在許多人眼裡似乎已經翻篇了。

從一開始揭發強姦,到錢楓解約,小藝就一直處於一個不被信任的階段,警方的一個“不予立案”徹底成了她“撒謊”的證明。

只是,不予立案,真的就意味著錢楓沒有強姦嗎?

這件事,其實沒有那麼簡單,有時甚至複雜到連警方都無能為力。

不予立案≠沒有發生!揭秘警方不予立案原因,小藝或許沒造謠!

01 證據難存啊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一起事件需要立案,必須符合兩個標準:一是存在明確犯罪事實,二是犯罪事件嚴重到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簡簡單單的兩個立案標準,在確認“強姦”事實時,卻往往存在相當大的難度。

按照國家規定,“性侵”案件如果想要進入起訴階段,前面就必須經過取證和立案。

這套流程既嚴密又嚴謹,可對於普通人而言,光是一開始的取證環節,就重重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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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性侵”案件,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體液”,只要手握證據,勝訴的可能性極大。

可偏偏這個體液,有一定的時效性,只要超過時間,這個證據就會變質,根本檢驗不出侵犯人的DNA。

按照小藝釋出的第一篇小作文看,次日她從錢楓那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澡。

如果小藝真被錢楓性侵了,那麼這最重要的、最關鍵的證據,就間接地被她自己給銷燬了,更何況這還是兩年前的案子。

沒有及時儲存體液,那麼,即使小藝能提供自己被強硬拖拽的監控影片,那也根本不足以讓警方確認強姦的事實。

畢竟在我國,“強姦罪”案件想要成立,就必須有兩個前提條件:違背婦女意願,發生性行為。

二者缺一不可,只要有任何一個條件沒有明確證據,那麼“強姦罪”便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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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錢楓一案中,能證明“性行為”發生的體液,已經被小藝自己洗掉了,那麼就剩下一個“違背婦女意願”,可以證明小藝的清白。

然而,想要證明“違背婦女意願”,實在太難了。

目前來看,小藝能拿出手的證據是什麼?

一段模糊不明的拖拽影片、幾張沒有明確承認強姦的聊天記錄,還有一張被撕破衣服的照片。

可這些哪夠啊!當天晚上發生了什麼,只有錢楓和小藝知道,作為公正公平的一方,警方不可能只聽一家之言。

於是,如果錢楓真的“犯罪”了,那為了推脫責任,他又有什麼不敢編的?

這樣又間接增加了警方取證的難度,直接證據沒有、間接證據還是沒有,出於謹慎考慮,警方不予立案,沒什麼錯。

就是小藝在小作文中揭露一些的情況,警方也沒有明確闢謠,指責其虛假,而是直接聲明當年沒有立案,是因為證據不足,受害人未申請複議。

從頭到尾,警方都沒有指出小藝在說謊,只是清楚地闡述事實,同時警方也沒有堵死,再次申請立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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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被利用的輿論漏洞

他們之間,沒有對立矛盾,可是這些,很少有人會注意,他們能看見的、能注意的就是,警方的一句“不予立案”。

於是,“質疑警方”、“誣告警方”的高帽被緊緊地戴在了小藝的頭上。

對此,小藝又重新做了解釋,提供了一個更加詳細、更加清楚的報警過程。

從她的描述中,可以明顯看出,這篇小作文,完全沒有新增任何情緒化詞語。有的,就是從自己視角,描述的所見所感。

她和大多數網友一樣,對於法律,只是略懂皮毛,所以在收到不予立案的證明之後,她也只是以為自己證據不足,所以放棄了複議。

不過,她的解釋並沒有得到網友的認可,相反這些直觀描述,又一次成為了她“撒謊”的證據。

很多人說,小藝的證詞前後矛盾,一會兒說“警方受理了之後突然沒了下午”,一會兒又說“簽了不予立案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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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常人眼中,確實是一個極大的漏洞,在大多數人看來,說話前後矛盾,幾乎等同於說謊。

可小藝是“被性侵的受害者”,說話前後矛盾,證詞混亂、摻有謊話、事後反悔、刻意忽略某一情節等等事出反常的行為,在被性侵者身上,其實並不少見。

一部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的美劇《難以置信》,就曾公開表明這一觀點,證實了被害人說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被害人在被強姦之後,出於羞愧、屈辱、恐懼謊報一些事實,是可以理解的。

就像小藝,在小作文中並沒有如實介紹自己“擦邊主播”的身份,而是輕描淡寫地稱自己是“電影演出工作”。

她為什麼不可能說自己的真實身份?答案大家大概知道,她自己對於這個職業,是存在羞愧心理的。

她不願意介紹,就像一個不肯承認自己考試沒及格的孩子一樣,這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更何況,她自己也明白,如果如實交代,網友就不會相信她是被強迫的,相反,還會羞辱她是“仙人跳”。

不過,被掩埋的事實,終究會有被披露的一天,小藝在微博發文之後,就被網友扒了個底朝天,她苦心掩埋的身份,也成了網友大力攻擊的物件。

“遊戲主播”、“擦邊照片”,大多數人一看這些,就會把小藝自動帶入壞女孩形象。

於是,在這種主觀情感的影響下,小藝的話,不再可信,“被性侵”成了自願,報警成了“詐騙”。

小藝“擦邊主播”的身份,徹底讓一些人放下了攻擊、侮辱一個疑似受害者的道德顧慮。

“sao”、“waiwei”、“仙人跳”等等侮辱性字眼,充斥了小藝的微博。

不予立案≠沒有發生!揭秘警方不予立案原因,小藝或許沒造謠!

只是,身份真的能削弱、甚至掩蓋被性侵的事實嗎?一個j女被性侵,這就是不是強姦了嗎?

不是,只要違背婦女意願,不管她是j女,是擦邊主播、還是浪蕩婦女,只要不顧婦女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這就是強姦!

性侵,是一場無關身份、無關年齡、無關生活作風的犯罪!

FBI曾破獲歷史上受害人最多的一起連環j殺案,在被問及如何逃脫追捕時,犯罪人說了一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話:“我從來不碰老師和護士,我只找j女”

不予立案≠沒有發生!揭秘警方不予立案原因,小藝或許沒造謠!

犯罪人為什麼專挑j女下手,就是因為公眾的固有概念,因為他們的慣性思維,而恰恰這個輿論漏洞被犯罪人利用了。

或許,小藝說的是真的,也許她真的說了些假話,但無論如何都不要因為她的身份攻擊她。

她的證言,你可以選擇信,也可以選擇不信,但不要因此堵死了她為自己發聲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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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wo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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