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了章的抵用券, “綠地”說“個人行為”?

姜女士有張三萬元的車位抵用券,2018年買車位時,開發商沒有給她全額兌現,還剩九千多,說是以其它形式兌現。現在過去快三年了,還沒有把“其它”形式定下來。

2015年,姜女士花了390多萬,在

杭州

的綠地華家池印小區,買了一套89平方的房子。她說,購房時,開發商給了一張車位抵用券,金額是3萬塊錢,上面有專案銷售部的蓋章,還有營銷總監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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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底,小區開始賣車位了,她選了地下二層的一個車位,標價是418000塊錢。

姜女士:“

只抵了20900塊錢

(當時為什麼不能全部用呢) 他說的是我們的金額,優惠力度太大了,需要向總公司,集團去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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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女士介紹,買車位時,開發商打了九五折,再抵扣掉20900塊錢,最終支付給開發商376200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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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抵用券中剩下的那9100塊錢,她手上有張字條,說是日後以其他形式解決,下面有個簽名。姜女士說,簽字的是售樓處一位姓張的經理,落款時間是2019年1月,沒有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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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女士:“後來就跟我們說是,

以物業費的形式給我們抵

,而且他說已經上報給集團了,後面再過來找他的時候,

他說可以以現金的形式返給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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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女士說,開發商走了流程之後,說是無法返現,之後又繞回了原點,表示還是以物業費的形式抵扣,她也同意了。現在,當初做出承諾的張經理已經離開這個專案,小區物業也換了,這9100塊錢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姜女士:“這麼大的公司,好歹是世界五百強,我們當時買房,也是信任這個品牌,但是沒有想到,給我一張券以後,

竟然不去承認或者說是不能完全承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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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華家池印小區大門外有個售樓處,目前在銷售的,主要是旁邊綠地商業中心的商業用房。在售樓處,姜女士首先撥通了之前那位張經理的電話。

姜女士:“您欠我們的那個9100塊錢,現在怎麼說(原杭州綠地華家池印售樓處 張經理:不是,你找公司,不是我欠你的呀 )那我只能找你呀(原杭州綠地華家池印售樓處 張經理:找我也沒用啊,

我現在不在這個公司了

。)”

原杭州綠地華家池印售樓處 張經理:“(我是浙江電視臺,1818黃金眼的記者,這位業主,今天這個事情反映到我們這邊,我們過來採訪)讓她去找公司好了,因為這個事情,

不是我個人的事情

(想問一下為什麼她那個三萬,當時只能抵兩萬多) 這個當時因為,這個具體你讓她去問公司好了,不好意思(那公司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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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張經理結束通話了電話,姜女士又撥通了現在這個售樓處負責人的電話。

杭州綠地商業中心售樓處 喬經理:“我就外面呢,在外面坐著呢(我們就聊一下嘛) 我不接受採訪 (那你們公司有誰,可以採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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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還沒來得及介紹完情況,這位喬經理轉身就走,記者快步跟上,喬經理又小跑起來,隨後離開了現場。後來,記者聯絡上了綠地集團杭州事業部客服部一位姓何的工作人員,對方調查後回覆,當時的營銷總監,以及那位姓張的銷售經理目前都已經離職,三萬元的車位抵用券,並沒有經過公司的內部審批流程,他們初步判斷,這屬於個人行為。

姜女士後來反饋,開發商聯絡了她,表示已經在走流程,剩下的費用會以預交物業費的形式給她。讓小八比較好奇的是,如果抵用券沒有經過公司內部審批,只是個人行為,那券上怎麼會蓋著專案銷售部的章?關鍵是,其中的兩萬多已經實實在在抵扣掉了,這筆錢,又是誰來承擔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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