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50年,一擀麵杖下去判刑5年,反而解脫了

前言

自古“ 清官難審家庭事”,在許多女性心理,仍然認為自己是弱勢群體。但從心而論,一個女的怎麼會打得過男的。除非是故意讓著,除非身懷功夫。但只能現實點把疙瘩一天天覆原。

最近突然看到一則新聞,在東北的一個村裡。婦女韓某,因故意殺人罪而判監禁五年。為什麼判這麼少,因為被告是以

《 災難性經歷後的永續性人格改變》

定罪,被告韓某因被丈夫家暴長達50年,用擀麵杖把丈夫杖斃。

這個新聞當時也是震驚一時,但看了整個故事過程後。我仍然心有餘悸,都說夫妻本就是沒有血緣的親人。但一個可以長達50年的虐待,是怎麼可以做到的。為什麼就沒有人能幫到他們。太多的例子都是自保後才得到的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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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爭吵不斷

首先回顧一下整個時間段與經過,2019年12月21日,黑龍江某市66歲的韓某無法入睡,只因丈夫一如既往地毆打,謾罵,威脅一天5小時。

韓某年幼就嫁給了非常喜好賭博的張某,同年及兩年後共生下兩位孩子。於1983年因張某好賭博輸了很多錢,沒有錢就回家裡拿。韓某不願意給,便遭到張某往死裡地打,身上多處愈傷,以現在的醫學鑑定可判為三級家暴。

暴力最初期一個月只會有兩三次,但這兩三次都是大的。沒算上平時隨手隨口就揮手的殘忍對待,孩子勸架。就連孩子一塊打。

“ 這麼多年,我們悟出了一個道理。只要不犟嘴,就會少一些捱揍。我們在期間也不吱聲,不然鬧得更兇。”韓某女兒回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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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出逃

孩子小學期間,韓某曾想過離開。張某用其家人的生命危險威脅,還直接把韓某家的成員挨個揍。幾經嘗試不過,韓某決定放棄,後張某暴力更頻繁。至韓某喝農藥,那時候,孩子7歲。這樣的家暴一直到孩子長大。

98年到2000年,孩子相繼結婚。張某相對好了起來,與韓某一起工作攢錢,也不去耍錢(賭博)了。但賺回來的錢,全部都由張某管。韓某與孩子沒人之能得一個月100元,孩子婚後的張某,沒到兩年又開始耍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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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輸了錢,不是問親戚借就是回家裡拿。不夠就暴打韓某,對於常年的家暴,大女兒已經都習慣了。甚至到了自己的孩子出生(韓某的孫女),張某還當著孫女的面暴打韓某。是韓某孫女從那次開始就再也沒有回過外婆家。

長大成婚後的孩子們也想過以武治武,想著把父親綁起來揍回去。也許就會聽話,沒想到在一次嘗試後,張某的家暴次數越來越多了。而且時間總會持續到半天以上。

期間他們也嘗試報警,但家暴的例子在那時候實在太多了。就像是家常便飯一樣,兩人吵後又和好。警察們也不能見一家拆一家,韓某家的事情也就一直被張某混蒙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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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過幾次的韓某,在2019年的最後一次出逃後,終於把這麼多年積攢下來的憤怒及害怕。用一個擀麵杖,就結束了。

這個案件其實在網上還可以搜到,可能搜到的真人真事實在太多了。小編每看一篇,就心如刀割一次。其實對於家暴法,現在已經非常完善了。也給很多家庭帶來了福祉,但怎麼才算家暴:

家庭暴力的基本定義,只要當事人與受害人存在血緣、收養及婚姻等關係,當事人對受害人採取毆打、緊閉、恐嚇及殘害等行為,造成被害人受到了來自身體及心靈等多方面的受害,此時就可以認定當事人的行為為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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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讓小編想要寫這邊文章的目的是向告訴各位讀者,無論你得到什麼樣型別的暴力行為。都必須及時尋求幫助,也總結幾點希望大家能提高自我意識:

1。     家暴跟出軌一樣,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無限次

看了許許多多案例,發現有一個共同的心理就是。受虐方通常都抱有“ 包容過度” 的心態,就是在施暴者第一次實行暴力行為時,沒有給予相應的迴應。只是一味的忍受,使施暴者享有施暴特權一般。屢屢再範。

如果您第一次受到家庭暴力,請及時聯絡社群警察。進行受傷程度驗傷,判定傷情後再酌情是否指控施暴者。很多人會心軟,覺得他也只是一時的衝動,苦苦哀求後又會原諒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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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別多的個案裡看到,每一個家暴的家庭。都沒有成功的原諒了第一次,就會不再範。因為施暴者已經形成一自己無論如何施暴都不會得到懲罰的結果,如遇再次失控,便會再次或多次重複作案。

所以懇請各位受苦的同胞們,一定不能因為一時的心軟而讓對方存有僥倖的心。在公平的法律制裁下,他們會更清楚自己的行為是如何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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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無論孩子多小,想走就不要留

孩子的溫床永遠都是一個完整快樂的家,許多案子裡的細節都是。受虐者因家庭孩子年紀還小,不能失去父親的愛。而選擇了隱忍在家裡,無論施暴者使用多少次的暴力行為都不採取行動。

蒐集資料時也看到過另外一個新聞,就是一個8歲的孩子。因經常看見父親虐待母親,經受不住痛苦的壓力而跳樓。

受虐者無罪,孩子是更無罪的。其實很多孩子在3歲的時候,就已經能讀懂父母親的言行舉止,可以從中體會到父母親的心情及感受。一個孩子從懂事以來就親眼目睹自己母親被父親打,反而會給孩子造成一輩子的創傷。認為所有的家庭都應該是這個樣子的,即使僥倖長大成人,也永遠都不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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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無論你前面的路有多難走。無論孩子有多大,只要對方動手打你,而且驗傷後確定構成家暴。為了孩子,一定要離開。讓對方徹底斷了這個施暴者的所有施暴念頭。給孩子和自己一條新的路。

結語

家暴裡的施暴者其實存在於一個非常極端的人格,在本質上相對已經形成一種心理常態了。無論他們再遇到什麼樣的人,也會走一樣的路。

遇事一定不要害怕,一定要挺身而出把施暴者的行為暴露並讓其受到懲罰。如果想故事的韓某一樣忍了50年最後才無法忍受導致殺人。那是多不值得的一件事,都說要經歷多少個輪迴才能遇到現在這個同船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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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再如何修來的福,都不應該把自己未來的幸福都斷送在一個人的手裡。無論男女,經受家庭暴力就是不公平合理的對待。

文章最後就到這裡了,希望我的文章可以給你帶來希望與啟發。您的每一次點贊、評論與轉發,是對小編最大的支援。如果你有家庭問題,或者想要敘說的故事,可以私信小編進行投稿。感恩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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