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不等於「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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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親密關係中,不知道需要什麼的時候,一個人就會覺得特別彆扭。即使做了大眾所說那些對的正確的事情,也會有不得勁兒的感覺。

「想要」不等於「需要」

這是因為

只有需要被真正的滿足,才會從心底上感到舒服或者幸福

。然而大多時候我們並不知道自己的需要是什麼,以為「

想要

就是自己「需要」。

甚至我個人覺得正是將「想要」等同於「需要」,才導致了太多傷害與痛苦。

因此本文試著澄清兩者之間的關係,希望你能助力的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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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是身體本身發出來的,更多是與主觀體驗有關。

比如在親密關係中人人可能都共有的需要

「安全感」、「被認可」、「被支援」、「被尊重」、「被理解」

等幾類。

想要是滿足需要的方式與途徑,更多的與外在現實世界相關。

比如在親密關係中有安全感的需要,但不同的人卻有不同滿足方式。有的用金錢,有的是時刻陪伴,有的是靠權威等等。

兩者的關係很像是去登山。「需要」是要去的山頂,「想要」是上山的路。但客觀上,上山的路不只一條。也即是,滿足我們「需要」的方式其實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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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多數的我們卻認為,在親密關係中,只有一路可以上去。依戀理論告訴我們成人的依戀關係(親密關係)是早期依戀關係的延伸。

因此從小被教養的方式和環境塑造了每個人獨特的滿足需要的經驗

。這些經驗刻在身體記憶力就像細胞膜上的特別的受體,只能與特定的蛋白(行為)才能結合。

以「關注」的需要為例子,來說明。

在兒時是需要被關注的,才能好好的被照顧。

在被忽視的場景中,你一定會渾身解數地試圖引起母親(照顧者)關注。在眾多嘗試中如果只有在你大哭大鬧時候,才回應你。久而久之形成體驗:滿足「關注」的方式就是大哭大鬧。

到了成年在與伴侶相處中,當你對方忽視你的時候,你可能就會自然選擇熟悉的大哭大鬧,以為可以滿足。

但對方很多時候可能不會買賬,而且更大機率在這個時候,由於在自己意識世界裡,還以為大哭大鬧的程度不夠對方不理不買賬,還會繼續更大程度的大哭大鬧。

但可想而知,一個人成年人用幼年時間的方式來尋求需要的滿足,那可定是不適合的,而且多半是帶來傷害的。

其他幾個需求也是一樣會受到早期的經驗的限制,將滿足的途徑限定得特別少,以為只有那樣才能滿足自己的需要。在這兒也不再贅述。

特別說一下,

還有更殘酷的情景是:當需要被無限制長期的忽視,孩子會遮蔽掉或者拒絕人的需要形成厚厚的防禦層。這類人的表現多數是非常理智、冷血,感情於ta而言是沒任何意義的。

但為了讓自己顯得更合群,看起來很愛對方而已,在親密關係中,他們表現出來多是追求文化輿論所說的形式。

比如超越自身條件的操辦婚禮,或者要求伴侶遵守非常嚴格的家庭規則沒有彈性。

也就是說

如果早期經驗裡沒有的或者明顯不適合的,就由文化相關的敘述來提供一些選項,結果當然是限制的,會沒有感覺的,其實也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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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在這個層面上的

成長就是豐富自己滿足需要的方式,發展出適宜的成熟的方式,而不是守著老舊的不合時宜的幼兒方法。

學會區分「想要」與「需要」,

在關係相處中,每次的不舒服或許都是一次機會,讓你去學習。

學習轉化公式「我的什麼需要沒被滿足讓我不舒服了,我能不能用更恰當更尊重對方的方式來表達或者其他替代方式來滿足呢」。

探索清楚自己在親密關係裡核心需求和滿足方式,學會豐富滿足自己的方式和適宜的表達,幸福是一件可以出擊的事情。

幸福是從覺察自己需要滿足的方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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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爺

家庭治療師,敘事治療師

擅長領域:親密關係、家庭婚姻、以及親子問題。

我願意與你分享人生故事、生活感悟和諮詢經驗,

也願意傾聽你的故事,探討你的人生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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